大家如何看待女研究生某4S店無奈的維權方式?

無邊無際


首先面對西安奔馳這個事件來說我覺得大範圍曝光是個好事 西安奔馳利之星店已經多次出現這種維權 曝光質量問題 售後解決差的事件 而且是態度傲慢 回覆不及時的事 這件事也藉此給所有目前汽車行業一個警示作用 。

下面我們來看這件事前期女車主進行溝通聽從4s店的等待處理結果 一直退步,對待4s店所說的沒有反駁等待真相,這種是大部分人選擇相信大店有信用 可是正是因為車主太聽從這件事以後店裡想辦法覺得換新車對店裡影響太大,想著給客戶更換髮動機補償一下解決這個問題 而且一直拖延不處理,可能這邊與廠家也沒有溝通好有關,企圖矇混過去 可是沒想到車主這邊是高智商人群有條理清晰的講明事情,加上車主在公眾場合吵鬧讓事件發酵(個人覺得這個種公眾吵鬧不太好不建議模仿有更好的辦法解決應其他辦法解決)這個也可以理解畢竟這種店如果不這樣維權也實屬無奈,發生的事太多了 還有後期車主提到金融服務費這一項沒有發票沒有打入公戶,這個是變相收取費用違反條例的,當然這個也是所有店的通病,都靠金融服務費掙錢。所以這一條也是違反法律條例的

針對汽車漏油的事來說這個不屬於汽車三包政策,因為車剛開出門口就發生漏油這屬於汽車質量問題,而且說嚴重這涉嫌欺詐客戶 因為4s店在前期幾次拖延交車過程中可能已經發現有問題想矇混過關處理過去 可是沒想到發展的這麼快 所有這屬於汽車質量問題,車主有權利保留對利之星店的涉嫌欺詐訴訟法律權利 還有違規收取保護費也請有關部門調查 還給大眾一個公平公正的處理結果,不能因為店大可以讓老百姓受損,維護法律的尊嚴,不要企圖讓這種事影響了西安的影響和法律的尊嚴任何合法權益都應當受到保護 讓每一個人都能依法捍衛主權,對於違規經營的企業嚴厲懲處處罰,甚至停業整頓,對汽車行業也要進行規範化管理讓更多消費者放心安心購買的汽車市場環境。


風清揚🍉


西安利之星66萬奔馳漏油,松哥的看法:

1.這個事件不適合汽車三包法。汽車三包法指的是車主在使用期間的車輛保障,而這個車還沒有開出4S店,也就是還沒有交付使用。

2.該車在交付時,車輛有故障,屬於不合格產品交付給客戶,也就是銷售次品,或者銷售瑕疵品。銷售方沒有旅行銷售合同,屬於合同欺詐。

3.再看該車輛從奔馳中國到4S店,以及交付客戶時,全程是否有任何關於發動機漏油的檢查或者描述,如果有就涉嫌消費欺詐,根據法律退一賠三。

4.在發現發動機漏油後,銷售顧問承諾的退款,換車,賠償等,都沒有兌現(消費者有微信記錄),都是屬於消費欺詐。

客戶完全佔理,並且有法律支持,媒體發聲,工商及消協介入,什麼時候才能還消費者一個公平?



松哥汽車講武堂


首先,我是認為,本次熱點是好事。

其次,車主應該被消費者協會嘉獎。

第三,本事件可以通過媒體力量再放大。最後促成貼合實際的《消費者權益法》更正出臺。讓無良奸商、鑽法律空子的奸商少存在或不存在。

第四,建議有關部門好好查查全國的奔馳廠家及銷售體系。類似糾紛不止這一例。國富民強的市場經濟,豈能讓欺行霸市、店大欺客的情況不再存在。


海南振宇


首先是這樣,在4S店購買汽車有一定的流程及檢查過程,但是如果在未出4S店就出現問題,那確實是4S店的問題。但是通過撒潑打滾這樣的方式真的合適嗎?難道我們就沒有更好的維權方式嗎?

撒潑打滾這個是人員素質比較底線下的表現,而且身為女博士這個社會地位也算是很高的學位素養的人。如果她採用這樣的方式是不是就代表著中國教育的失敗?

但凡有點修養及法律意識也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阻礙經營是要被拘留的。從而可以看出雖然是個博士,但是期行為還是不能借鑑的。4S店確實有他的問題,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就是了,要相信中國法律的正義性。


生命力日記


從昨天開始,西安的一家奔馳4S店突然成了"網紅店"。但是這次走紅可不是什麼好事……在視頻中我們可以看到一位年輕的女車主4S店展車引擎蓋上訴說著自己購車遇到的問題。通過整理當事人的表述偵探發現,原來這位車主在西安的利之星奔馳4S店花費66萬購買了一輛奔馳新車後,在新車都沒有開出4S店的情況下,發動機就出現了漏油的情況。

花費66萬,首付20萬,根據目前市場綜合優惠和指導價,能在這個價位落地的車型有奔馳GLC、奔馳E級、奔馳CLS級等車型,這些車型幾乎都是非常熱銷的款式,不論這位車主選擇的哪款車型似乎都不應該出現這樣的問題。

這事兒放在誰身上都不能接受,偵探諮詢過西安當地朋友後得知,這家利之星奔馳4S店在西安也算是大集團店了,在西安本地也同時開業了多家店面(分別是鳳城五路的西安之星、科技八路的西安利之星、灃惠南路的華晶展廳、滻灞汽車主題公園的西安利星行),按說如此大規模的企業,這點小事應該能夠完美的解決,怎麼會鬧得如此沸沸揚揚甚至上了熱搜呢?

根據三包真的只給換髮動機?

在視頻中,這位車主表示自己買的奔馳新車,在還沒出店門的情況下就出現了漏油的情況,自己給了店裡15天的情況下,店方給出的解決方案卻只是是更換髮動機……新車就出現這種嚴重問題,不退錢就算了,居然只換髮動機?

按照4S店相關人員的解釋,更換髮動機的做法是符合國家汽車三包法的。的確,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的內容,第五章第十八條規定,"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髮動機、變速器……"

但為什麼這位車主仍然不能接受呢?對於這種連車都沒有開走這種情況,三包政策氣勢另有說明。在第二章第八條中規定,生產者應當嚴格執行出廠檢驗制度;未經檢驗合格的家用汽車產品,不得出廠銷售。顯然,這位車主購買的新車在並未行駛、使用的情況下,車輛是不符合交付標準的。換句話說,這輛車在法律上講根本就是不被允許出售的。

4S店本應提前發現問題

在這輛車交到車主手中之前,4S店至少有兩次機會可以發現漏油問題。第一次是在新車剛到店時,4S店是需要簽字接收的。如果發現問題,4S店完全可以直接退回給廠家。漏油漏到不太懂車的女車主也能輕易發現的程度,相信相關工作人員只要仔細檢查,早就能發現問題了。

第二次是售車流程中的PDI檢查(新車售前檢查),這份檢查是和三包憑證、發票一樣重要的購車材料。它的作用就是保證新車交付時確認沒有質量問題,尤其發動機這樣的核心零件上檢查更需詳細。一般PDI檢查卡上會明確包含了發動機艙滲漏等項目,作為中國銷量最好的一線豪華品牌,奔馳難道不做發動機PDI的嗎?

遇到類似情況怎麼辦?

其實在視頻中有一個細節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4S店一開始是答應退款,車主同意了;隨後4S店以退款不便為由,又提出不退只換車,車主再一次答應了;拖到最後4S店乾脆連車都不換了,只給更換髮動機,這還是硬拖了15天給出的結果……

這位視頻中在憤怒之下仍然保持應有風度的車主,難道在4S店的眼中太"好欺負"了,所以才一而再再而三的推脫責任?我們不敢妄加揣測。但我們能告訴大家的是,在法治社會,這種嚴重危害到消費者權益的事情,據理力爭維護自己的權益沒有錯,一再的忍讓只會讓某些黑心商家更加囂張。遇到類似的事情還是不要慌亂,記得找律師問問,哪怕付個諮詢費也會有很大幫助。比如這次的事情,這位車主完全可以起訴要求與4S店解除合同並退還購車款,由4S店承擔鑑定費用。

奔馳新車漏油並非偶然

從車質網的投訴中我們可以看到,奔馳的漏油故障不在少數,從奔馳E級到進口的GLS都有相關的投訴內容。早在2012年的時候,奔馳M271 EVO發動機就出現過渦輪增壓氣漏油的問題,到了2019年居然還在出現這樣的額問題,難道漏油也是遺傳的嗎?奔馳作為一個在國際上享有盛名的豪華品牌,頻發類似質量問題真的說不過去!

其實除了新車漏油,最近幾年奔馳也真的沒少出現負面新聞。奔馳E級與GLC車身材料上"偷天換日";奔馳E級發生"斷軸"、變速箱頻發生故障;甚至就在前幾周,一位購買了原裝進口的奔馳S級的車主發現左右車門竟然不同,這樣的事件真的應該發生在所謂"德國工匠精神"的百年奔馳之上嗎?然而就是這樣一家車企,在國內的豪華品牌中銷量卻處在第一位。

據悉目前這件事情仍然沒有得到解決,在如此巨大的輿論壓力下,這家奔馳4S店以及奔馳廠家一直緘口不言。如果是一位更加"好說話"的車主,這件事是不是也就不了了之呢?但至少經過這次事件,這家西安的奔馳4S店乃至奔馳品牌,都在全國人民面前亮了一次相。如今熱銷車型"不加裝潢不賣車"、"不做分期不賣車"的畸形市場,需要這樣的事情來揭開高銷量下的醜惡。車企應該明白的是,車賣好了、錢掙夠了,消費者的權益也應該得到尊重了!

來自奔馳的小彩蛋

奔馳E級作為一款熱銷車型,爆胎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從北京奔馳汽車爆胎案例來看,輪胎爆裂位置多為胎壁靠輪轂唇部位置,40/45的扁平比使得輪胎內徑增大,所以胎壁也較薄,過減速帶或顛簸路段時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造成輪轂唇部擠壓胎壁,造成鼓包或爆裂。不能"奔馳"起來的奔馳,你怎麼看?


選車偵探


4S店必須要換新車!女研究生車都沒開出門口就漏機油,這絕對不是奔馳廠造車有的問題,絕對是4s店的貓膩!


吳總BOSS


開4s店的和銷售人員有幾個是好人,都是能騙一個是一個,還有保護傘


領悟144900458


我覺得,是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才採取這樣的方式,說白了就是店大欺客,認為顧客拿它沒辦法,可是沒想到


黃麒798


換車 退款 這就是最後的解決辦法

畢竟車在沒有正常行駛


宏大汽車測評


弱者的無奈之舉,期盼法治化進程的加快,社會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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