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撕咬小狗嚇到孩子 孩子父親打傷狗主人及其妹妹

女子帶孩子在外面遛寵物犬,沒想到一條大狗衝過來撕咬寵物犬,結果撞到嬰兒車致孩子受到驚嚇,聞訊趕來的孩子父親和朋友,用木棒將狗主人及其妹妹打傷 ……

大狗嚇到孩子,父親打上門

2017 年 10 月 26 日 16 時許,關女士推著嬰兒車、領著小狗經過大連市甘井子區李強(化名)家門口時,李強家的大狗衝過來撕咬小狗,結果撞到了嬰兒車,驚嚇到孩子,雙方為此發生爭執。關女士給丈夫牛某打了電話,很快牛某帶著小姜、向某趕到現場,和李強理論未果後離開了。

幾分鐘後,牛某三人攜帶木棒、木方返回現場,牛某用木棒擊打李強後腰致其倒地,隨後牛某拖拽李強時,李強妻子趕過來制止,牛某於是上前撕扯李強妻子。此時,李強妹妹李娟(化名)發現哥嫂吃虧,於是拿起門口的鐵架子衝過來。之後,牛某拿著木棒,小姜拿著木方,與李娟對打。過程中,向某拿著木方擊打李娟的後腰處致其倒地。

三人賠償 6 萬,取得對方諒解

經法醫鑑定,李娟腰部損傷系鈍性外力作用形成,致腰 1 右側橫突骨折,其損傷程度評定為輕傷 2 級。

2018 年 8 月 27 日,牛某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到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2018 年 11 月 27 日,牛某三人與李娟達成和解協議,三人賠償李娟 6 萬元,李娟對三人的傷害行為表示諒解。

2019 年 2 月 27 日,甘井子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牛某、小姜提起公訴。

犯故意傷害罪,兩人被判緩刑

法院審理認為,牛某二人共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二人是共同犯罪。牛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依法從重處罰。小姜起次要作用,系從犯,依法從輕處罰。二被告人系持械作案,酌情從重處罰。牛某系自首,小姜有坦白情節,均依法從輕處罰。二被告人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本案適用認罪認罰程序,酌情從輕處罰,並可適用緩刑。

甘井子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牛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小姜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另外一名參與打架的向某另案處理。

半島晨報、39 度視頻記者佟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