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子是否可以登記在雙方名下?

用戶4058615697843


就如樓主問的是,離婚後房產是否還能登記在雙方的名下,只要房產是雙方共同擁有的,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經法院判決解除婚姻的,在房產的確權上都是可以落下雙方的名字的。

這肯定是雙方都不願意放棄房產的擁有權,也不願意拿對方的經濟補償,認為吃了虧,僵持不下,與對方死抗到底。或者是都抱著和好復婚的願望,才會在共同擁有的房產上各不讓步造成這種局面,我倒是真心希望雙方是抱著要復婚的願望,才把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的。

如果是抱著跟對方死磕到底的目的,它的不利之處在於一方想把房產賣掉,而另一方不同意,該房產就不能掛牌上市交易,只有經得雙方一致同意,該房產才能進行順利交易。

無論是抱著什麼樣的目的,最好雙方訂立好協議,按照各占房屋的比例多少寫清楚。也可以直接公證,或者是到房地產管理部門按比例登記共同擁有各佔多少,就不會留下後患無窮,拉扯不清了。


老蔣閒言


應該沒有問題。但要看離婚前房屋產權證是種什麼情況,一種可能是房產證未辦理完成一時難以決定屬誰的名最合理,一種是產權證既有兩人的權屬更改嫌麻煩。還有一個可能房產準備贈與子女離婚前因某些原因未能實施。

不論那種情況,離婚協議和判決書上對財產分割處置有個過程和結果。歸男方、女方、雙方都要黑字落在白紙上。除非兩人故意不列入分割目錄,以後自己操作。這種做法要麼是太自信不怕後患無窮,要麼是假離婚另有目的。


泰山木32140178


我是楊恆 希望對您有幫助

可以的,陌生人都可以買房子 然後按份額共有,把房子分成100份,各佔多少。

這就是產權按份共有 出售處置的時候大家一起籤個字就賣掉了 這個可以處置的沒問題,法律上也存在不了什麼漏洞

不過離婚協議上一定要將該房屋的按份共有寫清楚 去房管局辦理一下按份共有登記(結婚期間辦只要出點工本費就可以,划算直接)


呈貢房產顧問楊恆


房子你可以和一個陌生路人登記,弄不明白的是離婚後各自建立新家,房產今後你怎樣使用和處理?不是給自已犯難嗎?懷疑你的腦子有問題。


龔老師\n


非常感謝您提出這個問題,首先關於房產分割,和婚前財產都要提供法律有效的證據,離婚後前看房產不動產證是否有雙方的名字,法院可根據離婚緣由判給對方,願意留給孩子夫妻雙方都有房屋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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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只要你們都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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