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非法佔地種樹 電力設施保護不容小覷

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是為了保證已建架空電力線路的安全運行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用電而必須設置的安全區域。不過,有部分人卻不太明白這個常識,在安全區域內種樹,導致產生了隱患,甚至因為種樹產生矛盾糾紛。4月10日,一場跨市民事調解在南寧市江南區江西鎮同新村木村展開,解決原告方廣西電網崇左供電局與被告鄧某某關於消除高壓電危險糾紛一案。咱們也去了解了解。

這場民事糾紛的被告方是南寧市江南區江西鎮同新村木村的村民鄧某某。2017年,他非法佔用廣西電網崇左供電局220千伏南上線22-23號杆塔線範圍種植550棵速生桉。兩年過去了,速生桉生長茂盛,高度與高壓線路相距不足5米,已經嚴重威脅到扶綏地區的電路安全,在天氣惡劣的情況下甚至會危及附近村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如果再放任其自由生長,後果將不堪設想。

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於2月15日立案受理。經過法院的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在安全距離不足5米的區域內種植的速生桉,由崇左供電局組織人員進行砍伐,並按550棵每棵25元的價格補償被告。4月10日,雙方按協議來到種植地點,進行砍伐。砍伐結束後,雙方在法院工作人員的見證下簽字並移交賠付款13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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