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對南大梁瑩等8人追回已撥資金

新京報快訊 12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在其官網發佈關於科研誠信違規違紀案件查處的情況通報。以下為全文:

依據有關管理規定,對自然科學基金領域內近期發生的科研不端行為案件,由自然科學基金委監督委員會調查、審議並提出處理意見後,經自然科學基金委委務會議研究並作出處理決定。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對存在申請書抄襲剽竊問題的天津大學戴路、內蒙古自治區農牧業科學院桑丹,存在申請書造假問題的首都醫科大學趙陽(男),存在冒他人名義申報基金項目問題的南華大學唐朝克、石河子大學陳創夫,存在論文抄襲剽竊問題的南京大學梁瑩、湖北醫藥學院董佑紅和魏明琴等8位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同時對上述相關人員分別給予撤銷已獲資助基金項目、追回已撥資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請或評審資格等不同程度的處理。相關處理決定按程序將陸續在我委官網公佈。

近日,湖南大學一碩士生抄襲他人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書一事,自然科學基金委接到舉報後予以高度重視,及時責成湖南大學依規依紀對有關評審專家過失洩露評審材料事件進行嚴肅查處。湖南大學對當事人已經嚴肅處理並將處理結果予以公佈。自然科學基金委也按照相關規定對洩露評審材料的專家做出了相應處理。同時,自然科學基金委以此案例為警示,對參加2019年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的專家進行了再次提醒,要求嚴格遵守知識產權保護、保密規定,落實責任。

除對上述8位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外,我委還按照情節輕重、依據相關規定對其他38位存在抄襲剽竊、冒籤姓名、提供虛假信息、重複發表等違規行為的責任人分別給予了談話提醒、書面警告、內部通報批評、撤銷已獲資助基金項目、追回已撥資金、取消一定年限申請資格等相應的不同程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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