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省直事業單位聯考公告預計4月10號發佈!!!

根據往年事業單位考情,預計4月10號發佈公告,5月19日聯考筆試


2018安徽省直事業單位招聘1205人公告

為做好2018年度省直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准,2018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1205名,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於4月20日起同時在安徽先鋒網(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ww.ah.hrss.gov.cn)、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安徽人才網(www.ahhr.com.cn)及相關媒體上統一發布。

在2018年度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中安排87名招聘計劃,用於定向招聘經我省統一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安徽籍人員(含2018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也可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滿、表現良好並由我省兵役機關征集入伍人員(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員);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入伍前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間或退役後於今年及以前取得專科及以上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25週歲以下”為“1992年5月1日(含)以後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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