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父親接了個電話,將4歲女兒忘車裡9小時致死。這位父親應不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名和滬中木業


我認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把兒童忘在車裡,造成兒童死亡的,這種悲劇在中國不知道發生了多少起,有的是其父母粗心大意,有的是幼兒園校車的老師和司機粗心大意所造成的悲劇。

不管是老師、司機或者是父母,我認為,這種行為,已經屬於過失致死亡罪,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就拿此事而言,女童被父親遺忘在車裡,長達一天的時間裡,竟然想不起來,我對此是非常懷疑的。

從新聞報道上可得知,女童由其父親開車送到幼兒園,期間接了一個電話,然後把女童遺忘在車裡,最後發現女童不在幼兒園,四處尋找後,發現女童在車裡死亡。

疑點一:車到幼兒園後,這父親接了電話,就把女兒遺忘了?然後車就一直停在幼兒園那裡?然後這父親就走路上班或回家?

疑點二:如果在打電話時把女童遺忘在車裡,接完電話就上車,把車開回家或去公司上班,期間女童不出聲嗎?是睡著了嗎?從後視鏡裡看不到後排座位上那麼大的一個人嗎?

疑點三:此女童已經有幾歲大了,其父親遺忘後,在一天裡竟然絲毫沒想起女童來?又不是剛當父親,能把自己孩子忘記得如此乾淨?

疑點四:知道女童失蹤後,第一反應竟然沒起把女童遺忘的事,找了最後才在車裡找到。

我覺得不符合常理。

按正常的思維,應該是在知道女童失蹤時,第一反應是把今天的事情回憶一次:起床,刷牙,吃飯,出門,開車,接電話,掛了電話開車回家,咦?接電話時女兒哪去了?

正常不應該是這樣的嗎?

發生此類事情,警方往往不會追究涉事父母的刑事責任。

這種事,大家都認為,女兒死了是對父母最大的處罰了,就不應該再追究其父母的責任了。

這只是對於疼愛自己孩子的父母而言。

假如某位父親不喜歡這個女兒呢??

設計了一套方案,故意把女兒遺忘在車裡,造成女兒意外死亡,自己又不用承擔刑事責任,還能問幼兒園拿一筆錢,這不比直接殺害女兒更完美嗎?


這種假如,難道只有我一個人這樣想嗎?

別說虎毒不食子,有些人的心理就是如此的變態,重男輕女,把女兒除掉,再生一胎男的。

所以,我認為防止這樣的思想出現,有必要對此類案件的涉事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鬼谷縱橫


屬於虐待兒童致死 連自己孩子都能忘了...估計就錢忘不了吧 還讓幼兒園負責 多了也不說了 孩子父母這會兒也很難過 但是自己的責任更大些


IceTime99


按這件事來說也不算是當什麼刑事去處理,不竟作為這位父親也是無意之錯引發這種悲劇發生,本身自己為痛失親人也痛不欲生,更是使全家庭陷入了萬分悲傷,如果你把這件事要一定追究刑起事責任來處理的,那麼更使這個家庭再次逼到絕境之中去?他也是無心之錯造成,不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那就另當別論,又或者無意損害了別家人性命理應當要追究其過失犯罪。(以上是本人見解)


德奇利時


支持判刑,為逝去的生命討回公道


一個點35


絕對刑責,一過失致人死亡罪,二敲詐勒索罪


包記穩


該不該孩子的父親最清楚,只是可憐了孩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