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徵地補償是按戶口分的?怎麼戶口沒遷移的已婚婦女和隨母戶口兒女沒得補償。如何辦?

廣82673597


農村徵地補償按戶分,未遷移戶口的已婚婦女和隨母戶口子女是有補償的。

先說說我們這裡,有一種情況是徵地已補償分到戶,但是父母有私心,自己兄弟多分的時候沒給你。二是有些農村已形成了一種不成文的規定,外嫁女及外嫁女的子女。不管是戶口有沒有遷移出去,都沒得徵地補償。不過這你也不用著急。農村的宅基地補償既然是按戶分。那它就具有法律的保護。不是說某個集體說分就分,不分就不分的。之前在我們這裡也有這個情況。很多外嫁女經過法律的途徑,最後取得了自己和子女的徵地補償款。如果真的沒有取的,趕緊通過法律途徑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只要是集資土地分配下來的土地或者是補償款,當地有的,你也應該有。


就拿本人來說,我也是個外嫁女,戶口一直在父母這,戶口之所以沒遷移。一來是考慮到我們這裡未來發展前景好。二來是現在遷移到丈夫那裡也沒有什麼福利,30年前該分的土地都已經分了沒有我和孩子的份。但是在孃家這裡,我至少自己還有土地。由於我國的國情保障婦女權利還不是那麼完善。如果女方與男方離婚。男方是不會讓女方的戶口在男方這的。男方也會想到他的第二任妻子戶口會轉入他這。這時候的女方就會進退兩難了,孃家那不一定能接收你。二是手續繁雜。現在戶口是否遷移,好像也沒多大影響。十年河東十年,河西,很多人都是走走看看。此文希望能幫到你。加油!


董成麗6


對於農村裡面徵地補償是按戶口分的,那麼戶口沒有遷移或者已婚的婦女與母親戶口,女兒卻沒有得到補償,應該怎麼辦?

這裡肯定會有問題,或者有人從中作梗,畢竟按照農村徵地補償的相關規則章程,其實有戶口就應該分得一份,那怎麼會沒得分呢?

其中可能有種種關係,那麼對於這個問題我們覺得是種種問題的出現,對於這些問題我們應該怎麼樣去處理呢?


諮詢相關的部門

由於這個是按照戶口補償的,那麼實際每個地方是不是一樣的我們不知道,所以這個問題首先得去諮詢一下當地的執行部門,拆遷的部門,所以對於這些部門呢,他們才是最清楚的,他們有相關的文件能夠通知出來,到底是如何進行補償

到底是按照經濟人口進行補償,還是按照農村戶口進行補償?

因為每個地方的做法有可能不一樣,所以我們建議大家先諮詢一下相關的部門。


徵地補償補於家庭

在我們農村這邊徵地的補償是按照每個家庭的劃分,以前土地佔有多少,那麼這個錢就直接給到家庭的戶主

那麼這種情況來說,徵地的補償對於我們來說,有可能他不會分發到每一個人的手中,畢竟按照家庭單位的時候,多半都會直接給予家庭的戶主,所以這個時候有家庭的戶主怎麼分配都是他家庭裡面的事情

所以這種情況你得看看,你的農村土地按照土地佔有的經營承包面積有多少,然後分配的時候是否有分配過這麼多


徵地補償是每年一付還是全款?

對於我們這邊有的土地已經劃入了,徵用的土地基本上他們還處於每年一付的,就相當於付租金一樣。

有些地方他們用於建設用地的土地呢,多半都是存款,也就是每畝以3萬塊錢的價格或者5萬塊錢的價格徵用。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覺得對於這個問題來說,還得去諮詢清楚當地的發放,這個土地徵用的款項是如何發放

每個地方的徵用情況可能會不一樣,所以不能夠統一的給大家分享出所有的關於徵用土地的情況。



上面有分配,實際沒到手。

面對於這個問題也是有的,比如說上面相關的文件是有這樣的政策能夠支持或者說按照戶口人數的分配。

但是實際到了我們的手中,卻發現有一些,比如說女孩子出嫁的戶口還沒有搬遷出去的情況之下,居然沒有他的那一份。

又或者說母親請把戶口落在母親這邊,然後遇上徵用拆遷的時候又沒有他這一份。

這種情況下只要上面文件有的,那麼對於實際沒到手的情況下,多半都是被吃掉或者被黑了。

這種情況怎麼辦?只能夠通過上訪舉報。掌握實際的證據,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身的權益。


畢竟如果你永遠的不反抗,那麼這種情況之下就可能會形成或者引起別人對你的持續打壓和欺負。


農人莫小道


農村徵地補償確實是按照戶口分。但是,很多村子通過制定“村規民約”的方式規定:嫁出去的女兒及其孩子,無論戶口是否遷出,都不屬於本村村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俗成“出嫁女”和“外甥(女)”。

上述做法在農村比較普遍,而且越是城中村、城郊村,規定越是具體、明確。同時,這些村子又規定:娶進門的媳婦及其子女,無論戶口是否遷入,都享受本村村民待遇。俗成“侄子(女)”。


上述做法,很多人認為是違背了《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但是,第一,農村實行村民自治,村委會依據《村民委員會自治法》,經過民主決策程序制定的“村規民約”同樣具有法律效力;第二,嫁出去的女兒和“外甥(女)”不享受,娶進門的媳婦和“侄子(女)”享受,二者是對等的。所以,這種做法也無可厚非。無論是女兒還是媳婦,“外甥(女)”還是“侄子(女)”,反正是佔了一頭,沒有吃虧。

目前,對上述做法的主要爭議是:離婚的出嫁女“兩頭靠不上”。出嫁,在孃家村子裡的待遇沒有了;離婚,基本都是淨身出戶,跟婆家沒關係了,包括判給女方的孩子。即使婆家的村子給算人頭,也到不了離婚女兒及其孩子的手裡。

個人感覺,在農村,離婚女兒”兩頭靠不上”,確實帶有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封建色彩,也是對農村婦女權力和權益的侵害。

我曾經接觸過一個農村離婚女人。她有個弟弟,出嫁的時候孃家要了很多彩禮,大部分都給弟弟娶媳婦用了。離婚後被迫淨身出戶,帶著女兒回到了孃家。結果是,父母唉聲嘆氣,弟媳婦摔盆敲碗,鄰居說三道四,村裡的光棍不時騷擾……。

去年初,孃家所在的村整體徵地拆遷,她被告知無權參與徵地補償款分配。由於戶口村裡沒有同意給落戶,安置房也得不到!她多次想離家出走,去城裡打工,又舍不下孩子,日子過得實在是艱難。


從某種程度上說,正是因為農村婦女,特別是農村離婚女兒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農村通過要彩禮變相”賣女兒”等種種陳規陋習,才導致農村男女比例失調,農村女孩子不願意嫁在農村並大量流失,相應的農村光棍越來越多。這些問題如果得不到足夠重視並切實解決,農村光棍問題將會越來越嚴重,會不斷積累,形成影響社會穩定的大問題。

正因為如此,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提出: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要維護和保障農村出嫁女的合法權益;3月份,在農業農村部組織召開的“全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上,把全國婦聯吸納為成員。


題主問“如何辦”,也就是怎麼才能解決。個人建議:一是作為當事人,不能等,要主動找村裡、找當地的婦聯,據理力爭。要跟他們反映問題,請求他們解決。因為,即使將來國家出政策了,到那時該分的錢和房子都分完了,對於你個人來說也是於事無補。二是全社會都要呼籲。通過呼籲引起各級組織,特別是農村基層組織重視,儘快研究、修改、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胡說三農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歡迎繼續關注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首先需要明確,農村的房屋拆遷,法律是規定按照房屋的建築面積來補償的,如果當地的具體政策是按照戶口來分,還未遷出去的,是可以拿到補償款的,但是如果是戶口已經遷出去的,那就沒有了。希望能夠幫到您,如果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可以來所諮詢,律所地址西城區宣武門莊勝廣場西翼1316室。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分到了土地的人必須有補償,找政府解決(找村,鄉,縣),同時打市政府熱線電話12345要求解決,政府解決不了後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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