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超標電動車"大限"已至,你家的"小電驢"還好嗎?

“出個門,車沒了……”

為整治國內電動車市場的亂象,國家工信部等四部門於2018年制定頒佈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國家標準,被稱為“史上最嚴”電動車標準。從4月15日(下週一)起,《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新國標)將正式實施。

經過前兩日的“入夏烤驗”,今天的長樂迎來了大幅的降溫以及傾盆的暴雨,如同這天氣一般溼冷的,還有許多超標電動車主的內心,原本騎車出個門,結果改乘“11路”回了家。

在長樂勝利路環島、市標環島等路段,警察蜀黍們風裡雨裡等著你!只要你騎的車輛屬於超標電動車且無牌照、又無購車發票…那麼不好意思,跟你的“小電驢”說聲byebye吧!

长乐超标电动车

長樂區勝利路環島附近路段查處超標車現場

關於“新國標”

如果你的電動車不符合下列規定,那麼就屬於超標車了……最高時速不得超過25km/h,整車質量(含電池)禁超55kg,須有腳踏騎行能力,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不能隨意改裝車輛外觀。

长乐超标电动车

長樂區市標環島附近路段查處超標電動車現場

“新國標”實行時間

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已於2018年1月向社會公佈,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日為過渡期,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

长乐超标电动车

長樂區市標環島附近路段查處超標電動車現場

超標車輛如何處罰

长乐超标电动车

根據《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過渡期滿後,駕駛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罰款

1、過渡期為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4。過渡期內,市民可自主更換合標電動車。

2、對於未懸掛或者未按規定懸掛非機動車號牌的,由公安交管部門責令整改,處50元罰款

已有車輛如何處理?

长乐超标电动车

根據《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要求,已上牌在用的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鼓勵群眾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主動置換和報廢,在幾年內逐步化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