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間學生手機被偷,班主任有責任賠償學生手機嗎?

留守家園在線


學校規定:不允許學生帶手機到校。由於特殊原因,可經班主任同意,週日到校交班主任代為保管,週五放學時返還。某學生週日到校未上交手機,導致在校期間被偷,經調查無果,班主任有責任賠償學生手機嗎?理論上講,班主任不需要賠手機;實際上,家長一鬧,班主任肯定要賠手機。

1.這個學生沒有按照規定上交手機,班主任老師完全不知道這個學生私藏手機,老師沒有看護的責任,學生丟失手機,與老師一毛錢關係都沒有。相反,這個學生違反學校規定,理應接受由於違紀而應當受到的的處罰。至於丟失手機,也是違紀的衍生品,理應自己承擔損失。如果,學生按照規定上繳了手機,由班主任管理,如果丟失,老師確實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可惜事實不是這樣。

2.如果家長提出賠償要求,且態度堅決,或後臺強大,這個班主任賠手機就是必然的,恐怕還得受到家長和領導的指責。

學生不上交手機,班主任為什麼沒有發現?手機是不是在校園裡丟失的?學生在校園裡發生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學校都要承擔責任,這種“碰瓷式”理論早已被人們所認同,而且被廣泛應用,且屢試不爽。比如那個因乙腦去世的學生,因為家長認定是學校的蚊子叮咬而患上疾病,結果學校賠償了數萬元。

家長強悍,專家助陣,學校息事寧人,教育行政部門懦弱,這個鍋必須有人背,班主任是不二人選。

最後,弱弱地問一句:班主任執行制度不到位,要陪,制定制度的領導們要不要追責,也賠一部手機?多賠幾部手機豈不更是皆大歡喜?


王老師教育新視界


班主任沒有義務賠償,但是學校安保有義務查找,學校那麼多監控,找不出一個人來,騙鬼呢?小事沒啥,一出大事學校就很噁心了。

我高中的時候,就丟過手機,就在宿舍的包包裡,同行的還有整個樓道的宿舍,總計丟失物品能上萬,宿舍監控找到了人的監控圖像,學校也很生氣,但是原因不是因為偷盜,而是因為動了攝像頭的角度,學校領導腦子裡都是shi吧?找到人的圖像也不是趕緊找人,而是等著每個班的老師有時間了,再去認!效率賊jb慢。這麼多人東西被盜,還不讓報警,報警就開除?!一個多月後,說是人找到了,被盜的錢都沒了,被盜的手機說是買回來的,要我們付錢!wtf!我們丟東西還讓我們付錢買?真是做的好買賣。小偷跟學校私了,人本來就不想上學出去打工了,學校就順利成章的開除了,啥損失都沒有,美滋滋。

所以,在學校小事能私了就私了,大事就報警吧,也是當初年輕,被報警開除唬住了。

最後關於你的手機,如果價值夠人進局子,報警絕對是你最好的選擇。



秋葉阿秋葉


當然要賠,而且要加倍賠償,必要的話要負法律責任,把孩子放學校了,就應該學校和老師共同承擔孩子的一切,憑什麼他家孩子上了清華,我家孩子沒考上大學?我們少交錢了嗎?憑什麼週六日了,人家孩子幫家裡做家務,我們家孩子一整天躺被窩,老師沒有佈置回家幫父母做家務的作業嗎?

孩子寫情書,沒感情不押韻,找語文老師

孩子買東西不會找錢,找數學老師

孩子打遊戲不認識手柄上的AB鍵,找英語老師

孩子拉不出屎來,找物理老師,憑什麼你一個教物理的連為啥地球沒吸引力都不知道

孩子喝酒喝多了,久醉不醒,找生物老師,我家孩子肝臟怎麼了?為啥解酒能力這麼弱

孩子游泳淹死了,找體育老師,怎麼教的體育

孩子離家出走了,找地理老師,你這地理怎麼教的,孩子都不認的自己家了

孩子拿刀出去砍人了,找政治老師,怎麼教的政治,整得孩子一點法律意識沒有

孩子給他爺爺去上墳,結果上錯了,找歷史老師,怎麼教的,連自家祖墳都找不到了


餘若丶


你好,首先我負責任的告訴你,我已經舉報你的這條問答了,原因是歧視言論,惡意攻擊!為什麼?因為現在頭條有太多人沒有底線!為了話題度,不停的製造抹黑,挑撥教師與家長間的關係,所以我見一個舉報一個,並不只針對題主!

其次,回答你的問題,我認為老師應當負有部分責任,這部分責任就是因為心軟允許了部分學生帶手機,因為他們有特殊原因,這個原因在手機發明之前沒有,手機發明之後部分學生帶手機到學校成了特殊原因(不帶手機去學校可能引發身體不明症狀產生)!一般的家長都會配合學校不讓帶手機,因為手機對學習有很大影響!就比如以前的智多星學習機,我打包票99%是用來玩遊戲看小說,真正的學霸幾乎不用這些玩意!如果老師一視同仁都不帶,那倒還好,問題是這部分帶了的學生不同,他們有手機的話,會非常的熱愛學習,上課都目不轉睛的看著手機,晚上熬夜玩手機!他們給沒有手機的聽話的愛學習的孩子提供了一個壞榜樣!現在手機丟了,家長來理賠,肯定有理由啊!為什麼?因為我讓小孩帶手機,你是同意的!那這事就該你管!至於手機沒上交,對不起,那是你老師的問題,和我孩子無關!這在當時家長求老師讓孩子帶手機時,就埋下了伏筆,真正講理的家長不會這麼胡攪蠻纏的求老師讓孩子帶手機!既然老師答應讓帶,說明老師預料到了以後會扯皮的風險,所以應當負部分責任,這是花錢買教訓!

最後,我想對那些老在頭條挑一些吸引話題達到自身目的的人說,有膽子就多提點社會熱點痛點,別老抓著軟柿子一頓捏!


忒睏糊


首先說明:我不是老師 這裡只站在客觀的角度來回答

沒有責任,最近看過很多教師什麼什麼的。

真是教師的悲哀,你們是不是把老師這個職業想象得太偉大了,什麼孩子懷孕怪老師、孩子被打怪老師、學習不好怪老師等等。

大家如今都是出來混社會的人了,能不能不要有這麼天真的想法了,教師也只是一種職業,只是職業有點特殊而已,拿的工資也就那點,怎麼還得幫你們孩子想得那麼周全,要是這樣下去我看都沒人敢做教師了。

學生帶手機去學校,有些學校禁止,有些不禁止,但是學生手機在自己手裡不見了,而不是交到老師的手裡不見的,所以這種事情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了,成熟點行不行啊?

那要是這樣,每個學生都把手機放家裡,然後就去學校跟老師說手機不見了,那怎麼賠?校長都賠不起,幾千個學生,每部手機都是幾千的,老師只是打工拿一份工資而已,不要把什麼責任都推到老師的身上。

成年人都懂事點。



故事跟誰說


有責任賠,必須得賠,小偷受到大家的道德譴責就好,不用承擔責任。

除此之外,班主任,當天時段的任課老師,年級主任,校長,保安,宿舍大媽,甚至班長,同桌都要承擔連帶責任。因為他們沒有盡到監督管理,疏於職責,缺乏積極對於突發財產損失的應對措施。

學生在校期間,手機都能被偷,簡直罪大惡極,有可能人也會被偷走。

所以,這樣的辣雞學校乾脆別上了,轉學吧。

去那種貴族學校,安保齊全的,別說小偷偷手機了,就算一隻蚊子飛進來咬人都不可能,一年學費低於30萬的根本不要考慮。

國內的貴族學校,如果還不能滿足你,去美帝吧,一年學費低於300萬的全是渣渣。


停見下雨的聲音


隱約感覺到,這個世界,任何人,任何原因,都能咬老師一口!



很多回答都非常震撼,觀點統一,反諷強烈,極其舒適!為了更多人看得懂,我一字一句正向回答一番:

一.學校規定不準帶手機上學,如有特殊原因需攜帶,可於週日到校交由班主任代為保管,週五放學取回。先不討論學校規定合不合理,就捫心自問一下:班主任有代為保管責任嗎?在代保管期間丟失了是不是得陪?哪個班主任樂意增加不必要的風險?特殊原因無非是家長有事找學生,有必要專門買個手機放在老師那裡嗎?



二.退一萬步講,老師願意代為保管,但是得週日交到班主任手裡,週五放學再拿回去。問題是,你連交都沒交,鬼知道你有特殊原因,帶沒帶手機來學校啊?自己弄丟了還要找老師賠?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提問的是:讓老師代為保管手機,在代管期間手機弄丟了,班主任有沒有責任賠償手機?無需多問,班主任肯定主動賠償的,但是以後還敢不敢再代管東西就難說了。


燭光微芒


欺負人欺負上癮?老師就是萬惡之源?任何事情都能賴到老師身上!那你還送孩子去學校幹嘛呢?

學校是育人的地方,不是家長撒氣的地方,什麼都挑毛病,什麼都能賴到老師身上,你可要想,你敲詐的這個老師正是教育你孩子的老師!

誠然!自媒體的興起和媒體的高度關注,給了教育更多曝光的機會,但中國的教育工作者千千萬,只有一部分是害群之馬,更多的是像我們這樣兢兢業業的老師!

越來越多人對老師缺少了敬畏感,孩子學校受委屈怪老師,成績不好怪老師,上課不認真聽講怪老師,孩子調皮被打怪老師,都是老師的責任,家長可以隨意撒氣!你怕是小時候被老師打傻了吧!

弱勢的一方,總是被欺負!以往的報道里都是學校本著對家長負責的態度,對孩子事故都是以解決問題為主,照顧到孩子家長和孩子的態度!

題主所說的事情,責任完全在於孩子自己,那為什麼要責怪一個沒有任何過錯的老師呢?

歡迎關注我,沒見分享教育小故事,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教育這回事兒


從法律角度分析在學校丟失手機是否班主任需要賠償下:

1. 如果手機是屬於學校資產,那麼學校就是資產管理方。資產管理方丟失了資產,是要承擔管理責任的。

2.如果手機是屬於學校教職員工或者學生的個人資產,只要沒有和學校之間建立委託保管關係, 學校不是該物品的管理方,學校沒有責任;簡單理解也就是,你如果把手機交給班主任保管,而丟失,這個時候班主任需要賠償。

很顯然,你的手機沒有被委託學校管理或者班主任任保管,班主任沒有管理責任; 班主任無需賠償學生的手機。

這個問題恰好本人在此之前,就該問答上另外一個網友提出的另外一個問題,即“把教師的工資給農民工,把農民工的工資給教師,怎麼樣?”,寫了一篇“為什麼總有人喜歡把老師工資跟農民工作比較”的心得小文。恰好藉著以上所有問題以及溝通中遇到的一些新問題,再次多管閒事地作一下答覆,也澆一下本人胸中塊壘。

這種類型的人最壞,都是為了達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而不惜歪曲、捏造、構陷、誹謗。一種是出於私利,比如製造話題吸睛的某些自媒體人,沒有道德,不講良心,只要能吸粉能賺流量,啥話都敢說;一種更可恨,數典忘祖,背叛國家和民族或者乾脆是某些勢力豢養的!他們誣衊、造謠,無所不用其極,就為了製造矛盾,讓家長、學生和老師充滿著不信任,破壞健康教育生態,以毀我教育!

我們一定要睜大眼睛,認真分辨。團結一切熱愛祖國教育事業的人,而讓壞人惡人無處藏身,無所遁形!


化蝶尋花飛


老師當然有責任!誰讓老師沒有在學生進入學校時搜查學生的每一樣物品?為什麼不時刻保護好學生的財務?所以說老師是責任重大!應該賠償!但我個人覺得不應該死按著一個老師賠償,畢竟學校安保方面需要所有老師共同維護!主責不用說了!肯定是校長,沒有親自站在校門口監督,在其位不謀其政!必須主責!其次是校保衛科或者教育處!沒有認真貫徹學校規定,沒有做到一人一搜,一人一脫!所以也必須佔主責!次於校長!還有就是班主任和其他任課老師!沒有時刻提醒同學們照看好自己的財務!必須有責任!還有丟失手機同學的同桌,也沒有維護好同學的財務,算了,還是全班同學吧!這些人都有責任!丟失手機的同學沒有責任!因為誰叫學校不拿走呢!想得到賠償很困難!你拉著全家要先到校長室去鬧!不行再披麻戴孝舉著橫幅堵學校大門!還不行就繼續堵教育局!這還不行就只能走法律途徑了!讓法律保護你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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