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洞照片到底屬於誰的,為什麼很多自媒體人收到律師函了,你們怎麼看?

17看科技


一張圖片,有其著作權,也就是俗稱的版權。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著作權並非1類,而是17類。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傳播權……等等。

不論是照片或是圖畫,只要完成,作者就擁有著作權。比如黑洞照片,著作權就是歐洲南方天文臺的。未經相關著作權所有者的認可,轉發、展示、修改擁有著作權的圖片、照片,就叫侵權。

《著作權法》同時規定,因個人學習、時事報道、科學研究等十二種情形,不在此例,可以不經著作權擁有者許可就進行轉發、展示、修改,並且也不需要支付任何報酬。

但是,要想以這種免費形式來使用擁有著作權的圖片、照片作品,需要將著作權所有者的名字署名於作品上。

但是就現實中來說,網絡上的很多作品,著作權所有者以現實行事慣例為依據,不主動主張自己的著作權。著作權還在,但是不主張。

這種情況下,使用這樣的圖片、照片,不署著作權所有人的名也沒關係,並且也不需要支付費用。

【視覺中國】所做的,就是鑽了這個空子。【歐南天文臺】依照慣例行事,沒有主動主張著作權,那麼好,【視覺中國】來【替你主張】。經過【聲明著作權】,著作權就不明不白地轉移到了【視覺中國】的手裡。

可以簡單理解為,這就像搶注商標一樣,率先搶到未被主張的作品的著作權,【搶別人的雞為自己下蛋】。

【視覺中國】所搶的,不僅僅一張黑洞照片。只要是網上流傳的未主張著作權的作品,它都【幫你主張】了。然後,它拿著搶來的權力去跟圖片、照片的使用者談使用的費用。這次的【黑洞照片事件】只是其慣常做法,跟其平時【釣魚式維權】並沒有本質上的不同。

所以,很多自媒體都不出意外地收到了【視覺中國】發出的【律le師suo函xin】。

這種做法,顯然是一種違法行為,侵害了包括著作人、使用者等多方面的合法權益。目前,相關主管部門已經密切關注此事,要求各圖片公司健全版權管理機制,規範版權運營,合法合理維權,不得濫用權利,並針對【視覺中國】此次違法行為進行管理督導。相信【視覺中國】也會為此次的違法行為付出相應的代價。


純鈞LHGR


在微博上截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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