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打官司贏了獲賠8萬

范冰冰打官司贏了獲賠8萬

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佈案件播報,宣佈演員范冰冰名譽權糾紛案獲勝訴。

被告微博博主田某因發佈侮辱、誹謗范冰冰的文章,被判令構成對范冰冰名譽權的侵犯,須在其微博主頁置頂位置持續七日向范冰冰公開致歉,並賠償范冰冰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人民幣80000元整。

范冰冰打官司贏了獲賠8萬

田某文章的題目《范冰冰至今不願和李晨結婚,王思聰一句話曝出二人感情真實狀態》內容涉及:范冰冰、成龍、洪金寶、馮小剛、白百何、王學圻等人因為范冰冰導致各類匪夷所思的後果,整個一段奇葩文字,天馬行空,被罰不虧。

范冰冰打官司贏了獲賠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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