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原臨沂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菏澤煤電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管清向提起公訴

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菏泽煤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管清向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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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費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臨沂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臨沂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的原臨沂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兼菏澤煤電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管清向提起公訴。

經審查,被告人管清向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以虛報、冒領的方式侵吞公款,數額巨大。其行為涉嫌受賄罪、貪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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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原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菏泽煤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管清向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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