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為什麼敢把國旗、國徽都打上自己版權來出售?是法盲嗎?

江東汪郎


1.想打商用擦邊球

懷著打擦邊球賺錢的心理。把國旗和國徽照片給註冊了。忽視了國旗和國徽的法律上和國家意識的嚴肅地位,忽視了其全民屬性。妄圖用商業法來掩蓋更高法的規定。

2.鑽了知識產權保護法不完善的空子

對於近些年來,企業和大眾對於知識產權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但其內容和執行又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導致了其領先一步搶注為上的想法。

3.企業對於知識產權和商標權的一次生動的普法。

雖然該企業行為有礙觀瞻。但本質上是一些先動的企業已經意識到了知識產權覆蓋範圍的廣度已經不侷限於本企業原創。但其使用還需要更加規範。企業的基本價值觀不能只為錢驅動。相信這個事件後會讓更多的企業和個人在自身權益保護上有了更深的認識。

綜上幾點可以知道。該企業不是不懂法而是太懂。但在法律邊界和使用上讓人看到的是濃濃的商業的味道。與原來保護法的防守本意變了味道。


論文報告書


我不太瞭解這個網站的圖片上傳機制啊,說錯了麻煩不要直接噴,且,不是要給誰洗白或者是誰的水軍。

或者我說完如果有他們工作人員看到然後一拍腦門:“就用這個理由了!”那我也不是有意的。哈哈

我倒是覺得因為數據太龐大,無法逐一辨認,直接默認勾選水印。

不過也確實由於沒有投入足夠的審核人員或者研發相應的圖片審核系統,去一一核實圖片來源及內容。

如果這次,國徽國旗政府單位的官方用圖在視覺中國網站沒有打上水印,是不是不會被官微@?

是不是沒有後面這些事兒了?


一喝水就燙嘴


視覺中國是不是法盲我不知道,但是很多人確實是法盲。

著作權的對象是產品本身,體現的是勞動成果。舉例來說,你出去拍攝寫真,那麼照片著作權是攝影工作室,你不能說因為拍的是你,那麼照片就要免費提供給你,也不代表攝影工作室有著作權,攝影工作室就擁有你這個人。著作權的保護對象包括攝影作品和圖形作品。

同樣的道理,視覺中國的版權當然是指那張國旗國徽作品的版權,而不是宣佈對國旗國徽本身的版權。同樣舉個例子,過節門前懸掛的國旗也是買來的,那麼作為國旗產品生產銷售公司,他們出售的是國旗國徽本身還是國旗國徽產品呢?不會有人認為他們在出售國旗吧。

所以不是視覺中國法盲,這個問題也不能偷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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