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關閉網站或構成“違約” 相關方可發起訴訟

本報記者 郝成 北京報道

因風波“自願關閉網站開展整改”,視覺中國此舉可能面臨更大風險——針對其單方面停止服務的行為,已經與其簽約的圖片使用方,可以根據協議發起訴訟,要求認定其違約。

4月12日凌晨3點,在黑洞照片引發的版權風波中,視覺中國的“關網”之舉,被輿論認為試圖給事件畫上停頓符,但法律人士指出,此舉有極大法律風險,按照一般圖片類服務協議,視覺中國此舉已經構成違約,與其簽訂協議的圖片使用方,可以根據合同發起訴訟。

《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12日有媒體同仁稱,由於視覺中國關閉網站,導致其所在媒體無法正常下載圖片配發,不得不臨時尋找新的圖片服務方,這將帶來新的支出,且會影響到媒體正常採編流程。

按照一般圖片服務類協議模板,作為服務提供方,只有在戰爭、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下,其停止服務的行為才能被協議接受。顯然,未經雙方約定的自願“關網”行為並不在此列。也因此,相關方可以根據協議發起訴訟。

“未經對方當事人同意擅自變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屬於違約行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視覺中國突然關閉網站,導致與其簽約的機構無法獲取圖片,且未提前告知機構,也未經機構同意,那麼此舉涉嫌構成合同違約。”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採訪時稱,相關方可以根據協議發起訴訟,要求認定其“關網”行為違約。

本次風波,由視覺中國將人類首張黑洞照片列為其版權範圍引發,隨即,長期集聚的怨憤瞬時爆發,公眾更指出視覺中國將國旗、國徽等圖片列為其版權內容,討伐之外,對其的戲謔也成為一時熱潮。

有認證網友@“評論員文章指出”在4月11日夜間發文稱,2015年時,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最高法院知識產權案件年度報告》2014年版,將“視覺中國集團與正林公司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作為著作權類典型案例公佈後,“視覺中國激動萬分財源滾滾,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最高院在這個判決裡說,只要照片上有視覺中國的相關公司的水印,就默認是視覺中國的照片,除非有相反證據——問題在於,不是國旗國徽的一般網圖,誰知道真的著作權人是誰啊,還不是視覺中國告了就算他的?乖乖認栽。”

該網友所述判決內容,目前仍在視覺中國官網存在。有媒體人指出,此事熱議,不僅因為版權保護的邊界、方式問題,更在於有圖片社已經將版權保護,演化為一種“設局”、“釣魚”,背後,不乏司法界利益相關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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