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費的交費狀況納入徵信報告,你怎麼看?

墨煥霖


將物業管理費的繳費狀況不分青紅皂白地納入徵信報告未必恰當!將水電煤氣費的繳費狀況一刀切地納入徵信同樣不太合適!

但是,如果物業公司提供了應有的服務,業主故意賴賬不交費,同意納入徵信報告!但是,目前大多數業主不繳物業費,是因為物業公司服務有問題!

首先物業公司與業主是合約關係,業主所繳費用是購買物業公司的服務,如果物業公司的服務有問題,業主很不滿意,業主還需要繳費是否公平?這就彷彿老百姓到超市,什麼也沒有買到也要給超市交錢一樣詭異!

有人說,現在有《物業管理條例》,如果物業公司服務不好,可通過正常渠道反映問題!我們業主也要好好學習《物業管理條例》,好好維護自己的權利!

但是,許多業主以不交物業費對抗物業公司,想以此獲得物業公司的服務!因為老百姓覺得自己賺錢也不容易,也不懂法,也沒有專職律師服務,為了生計更沒有時間去糾纏!

物業公司拿錢不服務是許多業主的煩惱,更甚至,有些物業公司亂收費,利用小區的公共場所進行創收。比如電信移動聯通等想進入小區為業主服務,那得看物業公司的臉色;業主停車位停車費等;小區公共活動室被物業公司出租牟利,不一而足。如果這樣,業主自然不高興,也不願意交物業費了!

當然,也有很不錯的物業公司,進行精品服務!如果這樣,作為業主沒有理由不交費!

總之,物業公司的服務與業主的物業費,那是買賣關係,必須等價交換,公平合理地進行!

水電費看起來可以納入徵信報告,但是大家忽略了出租房屋的人群!

自己的房屋出租給別人,合同裡明文規定水電煤氣費由租房人繳納,如果是租房人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而沒有及時繳費,而實際業主未必知情,難道可以對出租人進行徵信嗎?

覺得事關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情應該仔細分析,不能拍腦袋決定!

這僅僅只是一點想法,大家可以討論!謝謝!


飛龍林


物業太黑了,我們都懷疑物業公司有靠山,所以他們不做事,每個月物業費照收,不知道是誰定的物管法裡有一條,業主必須要交物業費,不然起訴業主,所以物業公司有這一條對他們有利,不做事照樣收錢。我們小區大部分業主被物業搞冒火了,最簡單的換個路燈,要喊幾個月才換,衛生也差,到處都是垃圾堆起,打掃衛生的人,打掃2個小時就走了,管你乾不乾淨,毎天2小時走人(20多層樓,2小時根本搞不乾淨),更不要說其它的,所以我們小區大家聯合起來不交費了,物業就到法院去起訴業主,業主齊心,就是不拿錢。這次物業終於被我們業主搞怕了,只要業主齊心,物業也沒法。


手機用戶6761488405


為什麼,不分析分析業主不交物業費的原因。凡事物極必反。好,就算你納入了徵信報告,我不交還是不交。不管什麼事情,首先要從自身找原因,他不交物業費,必有不交的緣由。是他確實困難,還是因為自己服務不到位。我們這個小區的物業公司是隻收費不服務,所以我們才拒交物業費。況且還沒與業主簽訂物業管理合同。說實話。每個業主也不差那點錢,可關鍵是現在要服務。假如您住在一個小區,這個小區內也有物業公司,可他們只收費不服務,不知道您,有何感想?


史遠有


如果要想把物業管理費交費壯況納入徵信報告?何不將物業管理交由政府、街道、社區,政府成立培訓?保安、清潔、綠化、電工、電梯、維修工等等工人,把這部份工人、官理人員、列入獨立特殊部門,五險一金、正規辦理,使這些工人安心、認真、工作。招收本轄區內所有待業人員、和有意願的各類人員,如果把這一龐大的工程做好了是利國、利民,順民聲、順民意、能解決(本地)(政府)很多就業、壓力。物業管理費由政府制定、統收、統管、統支、接合國家管理辦法,借鑑現在房管局的管理模式、如果這項工程、辦好、管好、還講什麼徵信不徵信,決大多數人是愛囯愛家的,還談什麼“納入徵信報告”這個辦法不可取。毛主席說過人民只有人民才能創造世界人類歷吏動力,中國人民是最聽黨的話,黨教導我們跟黨走,黨的忠指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交物業費的人是有原因的?(徵信)是指極少部份人群不是一大片所以我不佔成?


6532617253


物業和業主建立的關係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業主是消費者,是主人!為啥想辭退物業如此難?我們去找工作都是老闆面試員工,沒聽說員工面試老闆的!可是我們的物業偏偏就是打工者,卻佔著老闆的位子!分明是已經反客為主!物業既然是提供服務的,就應該以服務為主。居然還管理?如果再這樣下去就得打出腦漿子了!罷免物業為什麼要百分之50以上,還得業主數量和麵積雙過半?物業就成了南霸天,成了黑社會!業主當然不肯交物業費!業主都有自己的事,誰有時間成天忙開業委會的事兒?讓全體業主開業委會,就為了投票開除物業?本身就是個反客為主的不平等條款!主人的權利就這麼輕易被剝奪了!這是侵權的條款!本來物業是服務業主的,可是從這個條款就看出物業成了管理業主的了!!我們想想,是不是應該反過來,讓物業每3個月必須取得業主給的好評,也採用人數和麵積雙過半的標準!然後才能在本小區繼續服務!否則自動解除合同,離開本小區!大家覺得怎麼樣?如果採用這個辦法會有很多真正想做服務的物業公司等著競聘呢!我家是老小區,沒有物業,現在是社區和街道管理!小區內的確出現業主亂放東西,亂佔地的!甚至裝修房子的建築垃圾都堆在那裡!不過沒關係,社區主任來找我們談話,讓我們拉走,幾乎沒有不管的!我們社區的衛生是包給衛生隊的,就是市裡的清掃隊,他們是歸城管局管!衛生隊打掃的沒有物業乾的好!所以我說保留物業可以,讓物業專門服務!讓社區和街道管理小區!我們小區樓下有蓋車棚子的!城管局來了全部拆除了!所以說,服務的就服務!管理還得交給執法部門!社區街道和城管局都工作起來,搞好自己的分內事,物業可以把沒有按照規定擺放物品的業主交給城管局!讓城管或者街道來管!城管局可以強行拆除,街道和社區可以把違規者的不好行為納入個人徵信系統!這樣百分之九十五以上都不用強行拆除了!業主自己肯定會約束自己的行為的!物業公司又服務,又管理?那怎麼行?本身就是矛盾的!古人說,想要天下太平很簡單——各司其職!每個人都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天下太平了!


羨慕嫉妒恨160341547


同意納入徵信系統!但是一定要謹慎,必須要有部門嚴格把關!

當今的物業企業和業主的關係不是很融洽,那他們兩個到底是怎麼了?究其原因我個人認為物業企業和業主應該是服務與被服務的合同關係,不是物業企業對業主的管理關係!那麼業主不交費真正原因是什麼?

一、不能片面的就認定為是業主故意行為。當然,有個別業主素質低下,故意不交,如果治理這種老賴,我個人建議必須是物業公司提出,由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在大會上可以給不交物業費的業主說話的機會,可以在會上申辯理由,最後由小區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無記名投票決定是否將不交費者納入徵信系統,最後報相關主管部門。

二、如果是物業企業的問題導致業主不交費,同樣程序,物業公司必須給出業主一個交代,限定時間整改,整改到位了,業主交費,整改不到位,也得將物業公司納入徵信系統,並且依據有關管理辦法業主也可以換掉物業企業!

我覺得必須得對雙方都有約束才行,只有在一個公平的制度和環境裡,才能使物業企業和業主的矛盾減少,才能和平相處!


沒事說兩句140198375


我也不同意把不交物業費的納入徵信體系,因為當下物業公司本就是霸王收費,利用條例上的漏洞給業主增加了不少的弊端,就拿業主大會,小區業主不交物業費的大多都是對物業服務告狀無門才採取的自行維權行為,瀋陽克萊斯特小區業主交物業費的是因為物業強行安裝電梯刷卡器限制業主不交費就不讓你回家,而且該物業在2012年被業主大會解聘,至今賴著不走,房管局和街道辦事處給物業提供保護導致無法招標新物業,皇姑區紀委將房管局王學軍因為這個小區前期物業招標問題接受處理,不但沒有影響物業撤離,反倒成了物業存活的依據,皇姑區信訪局解釋,人處理了違反中標物業的事就此了結,真沒有這種道理,所以我不建議按照誠信關聯個人信用。


王老極1


肯定的說物業管理費的繳費狀況不能納入徵信範疇。

物業管理依據合同受業主的委託對全部的設施進行管理。包括地上,地下的所有設施。

物業管理部門與業主的關係是平等的,不存在誰領導誰的問題,物業公司按照合同和物業法的規定對業主收取服務費是應該的,因為物業公司本身是企業性質的,是有償對等的服務。

業主呢要對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繳納費用也是應該的,必須的。

物業公司提供的是有償服務,業主不交物業費是違反物業法的,違法行為應依據法律的規定來處理。但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是內部矛盾法院也可以用調解的方法來解決,雙方在相互理解的基礎上解決,不應該納入徵信的報告中。

另外業主對物業公司不滿意可以召開業主委員會來解決。決不能用抗交物業費的方法。物業公司沒有收入必然對業主提供不了服務,這就造成了惡性循環對誰都不利。這是我在日常生活中的理解。


雪松228818266


文字表面看似沒有問題,合情合理。

但是在實際的操作中產生了很多的問題。

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本來屬於甲乙方合同關係,如有一方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責任和義務將被拉黑,沒錯。

但是過程卻缺少必要的監管和第三方協調(中間人),如果動不動就要到仲裁和法院,這樣必定會造成問題處理時間成本過高對於解決矛盾不利 ,所以只有在讓雙方都明確了自身需要履行的責任和義務之下才能談拉黑的問題。

現階段很多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經理都不知道自己是幹嘛的,也不知道物業職責和服務範圍,就知道自己來就是為了收費而存在的。同樣很多的業主也不懂物業管理企業的服務範圍和職責,就知道交錢了,物業什麼都要管,出問題就找物業,物業解決不了就不交費。


冰山331


拿業主不交物業費說事,太無聊了吧,物業公司的性質你搞清楚沒有,你是誰呀,你還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公民嗎!?憲法高於一切,公民居住區強制性駐入物業公司(中間商)強取豪奪,不擇手段製造各種各樣的事端,離奸社會安定,從中霸佔民生資源,國家的施政施德惠民政策全被物業公司(中間商)貪婪的侵佔…。這樣的物業公司(中間商〉何德何能該受益於你的坦護啊!愛國愛家匹夫有責,為國為民寧缺毋濫!!!物業公司的費不合理,公民有權利拒交,國家要徵收房稅公民義不容辭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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