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客聯盟:教你瞭解法院查封期限,預防無可供執行財產的尷尬

查封,是一種對於涉案人員財產封存的一種強制措施,但該措施一般是在案件的執行程序中進行,有些當事人問過我,查封和訴訟保全有什麼區別啊,其實簡單的說,訴訟保全是在案件受理前或受理後,正式審理前,為了防止當事人轉移財產,提前對被告的財產進行封存的一種訴訟措施。

智客聯盟:教你瞭解法院查封期限,預防無可供執行財產的尷尬

保全根據財產屬性不同,適用措施也不同,一般有查封、扣押、凍結(我們在司法實踐中也習慣把這三種措施都叫作查封,實際上用語是不規範的,為了閱讀方便,我們在下文中統稱為“封存”),針對不動產、動產適用查封,銀行賬戶適用凍結,對於貨物、車輛等小型動產適用扣押。查封、扣押、凍結都是在案件判決生效後,執行階段法院才會採用到的措施,如果你想提前使用,就需要訴訟保全。

在實踐中,對於各種封存財產措施,有著很多需要注意事項,但由於當事人不是很清楚,導致被執行人唯一的財產意外被滅失,最終案件無可供財產執行而終結,這並不是危言聳聽,實踐中就出現過類似的情形,今天給大家分享一下關於查封、扣押、凍結過程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關鍵點:

一、查封、扣押、凍結的期限是多久,到期了該怎麼辦,會發生什麼法律後果

很多當事人,掌握是舊法律的規定,為了防止您記混,今天只講新的規定,不講舊的規定。

1、 凍結銀行存款的期限為一年;

2、 查封車輛、設備等動產的期限為兩年;

3、 查封房產、土地,凍結股權的期限為三年

如果繼續查封,期限與上述時間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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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上封存的期限已到,但案件還沒有辦理案畢,那麼你就需要向法院遞交繼續查封、扣押、凍結的申請書,切記:一定要在期限到之前就提出,否則你的封存措施就失效了。

一旦查封、扣押、凍結的措施失效,你可能遇到以下幾種情況,我們先以查封房產為例:

1、你查封的房產無人輪候查封(在後文中講解),此時你應該找你案件的主辦法官,第一時間將財產進行補封。這種情況在實踐中是相當的幸運了。這種感覺就好像,你把一個放有一百萬現金的箱子,放在了火車站忘記拿了,當你突然想起來的時候回去找,發現它仍然還在那裡,就是這個感覺。

2、你查封的房產有其他債權人輪候查封,悲慘的結局,同樣在第一時間進行補封,如果後輪候查封的債權人較少,財產數額也不大,你還可以在他們清償後,得到清償,如果標的額很大,你就沒戲了,只能另外尋找財產。你想象一下,一隻非常飢餓的狼在冰天雪地中尋找食物,好不容易發現了食物,卻被其他狼給搶走了,感覺是不是比較相似。

3、你查封的房產產無其他人輪候查封,由於你漏封,導致債務人將財產變賣,這時財產已經易主了,如果債務人無可供執行財產,你只有認倒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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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方查封怎麼辦,誰的查封才有效

假果被執行人只有一處房產,但有多個債權人進行查封(這也是司法實踐中的常態),這時,那個第一個債權人的查封,就是生效的查封,其他的查封並不發生法律效力,我們一般管這種叫 “輪候查封”。輪候查封是按照時間的先後順序進行排隊,如果生效查封失效或者被解除的情況下,在先的輪候查封,自動轉為生效查封。在執行中,如果不存在參與分配的情形,就是按照時間的先後順序進行清償,在先的就清償的多,在後的就清償的少或者無清償。

在輪候查封中,最需要注意的一個點:當在前的生效查封失效或解除後,輪候查封是自動轉為生效查封,在實踐中,會出現生效查封的法院漏封,導致輪候查封生效,但該輪候查封法院也不知情,一直認為自己的是輪候查封,直到查封期限屆滿而失效,讓一次能夠得到清償的機會就這麼消失了。這在過去查封期限較短時,經常會發生,後來有些房管部門推出電話短信通知業務防止此類事件發生,但並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這樣優質的服務。這基本上就跟種彩票的概率是一樣的。

以上是在查封中的容易出現風險點,如果您有類似的案件正處理查封狀態,請檢查一下你的查封財產是何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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