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暨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月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战

2019年4月11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暨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将在今年四月份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暨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月活动。

会上,林中检察长宣布“扫黑除恶暨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暨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月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战

林中检察长强调: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关键之年,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以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司法救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用实际行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战,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林中检察长指出,此次宣传主要围绕以下几方面:一是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胜信心,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积极性。二是宣传举报黑恶势力的正确方法和途径,以及保护、奖励举报人的法律法规。宣传“12309”全国检察机关统一检察服务热线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的功能和使用方法等,引导群众正确反映诉求。三是宣传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措施,做好因案致贫、因案增贫、因案返贫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的司法救助工作,以实际行动打好脱贫攻坚战。

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暨国家司法救助”宣传月活动,以实际行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脱贫攻坚战

林中检察长要求:一要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要立足检察职能,以持续打击犯罪为主要任务,以深挖彻查“保护伞”为主攻方向,以推动综合治理为着力点,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要以此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持续深入乡镇开展宣传,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营造扫黑除恶宣传声势,让人民群众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让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无处遁形。

此做法是南宁市基层检察机关中率先将扫黑除恶与国家司法救助宣传相结合的检察院。下一步,该院将围绕“扫黑除恶暨国家司法救助”的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喊打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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