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他人好處費……這名工會主席被處分

澄邁縣人民醫院工會主席王善東違紀違法被處分

日前,澄邁縣紀委監委對縣人民醫院工會主席王善東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善東同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擔任縣人民醫院總務科負責人、縣人民醫院工會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電器採購、工程項目施工、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好處費。鑑於王善東在組織初核前主動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能夠配合組織審查調查,如實說明其違紀違法事實,可以從輕、減輕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善東黨內警告處分,由縣監委給予其記過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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