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查反襲警 被告人獲刑一年並處罰金


中國法院網訊 (劉寶晨) 醉酒常誤事,一男子酒後騎摩托車路遇民警查酒駕,不僅拒不配合,而且在試圖逃脫時暴力襲警,造成一民警手指骨折。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區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案件並依法作出判決。

2018年10月30日20時許,被告人王某某酒後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行駛,遇身著警察制服現場執行查緝酒駕任務的民警。當民警要求王某某進行酒精吹氣測試時,王某某拒不配合,並欲逃脫,遂拳擊輔警張某面部,被民警陳某抱住,王某某又掰開民警手部,致陳某手指骨折。經鑑定,陳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送檢被告人王某某血液乙醇含量為98.2mg/100ml,屬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案發後,被告人王某某近親屬賠償被害方民事損失,取得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醉酒後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輛,已構成危險駕駛罪;暴力襲擊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已構成妨害公務罪。被告人暴力襲警,應予從重處罰,同時鑑於被告人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當庭自願認罪,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民事損失,取得諒解,又可對其從輕處罰。結合被告人所在社區對其平時表現的評估意見可對其適用緩刑,依法判決如下: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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