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4月10日晚間,
人類史上首張黑洞照片公佈:
![人類首張](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新華社發(事件視界望遠鏡項目組 供圖)
接著,4月11日上午,
視覺中國官方網站上,
出現了昨晚公佈的首張黑洞照片:
![人類首張](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視覺中國明確註明:
此圖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致電或諮詢客戶代表!
財經網致電視覺中國核實“黑洞”版權:
記者:媒體如果要使用你的這張照片就要付費是吧?
視覺中國:對,就是要等你去購買然後使用,但如果商用我們這邊不能給授權。
視覺中國:是歐洲南方天文臺提供。視覺中國通過法新社獲取了圖片授權。如果需要商用,則必須聯繫歐洲南方天文臺。
記者:目前在網絡上出現了各種的黑洞P圖,是否侵權?
視覺中國:個人名義在公共平臺發佈,除了惡意詆譭、歪曲事實之外,是不需要獲得授權的。但自媒體使用此圖存在被追求法律責任的風險。
又一家媒體也印證了上述事實,
21世紀經濟報道的電話採訪:
(後被新浪財經轉發)
人類首個“黑洞”照片,
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多國科學家利用“事件視界望遠鏡”(EHT)
對黑洞“拍”的照片!
2017年4月,事件視界望遠鏡(EHT)
啟動對黑洞拍照;
但為何兩年後才“洗”出了黑洞照片?
這是因為黑洞照片“拍”起來難,
“洗”出來也難。
EHT採用了最傳統的方法---“物理運輸”:
這些硬盤被空運至被稱作相關器的
高度專業化超級計算機進行合併處理,
並轉換為圖像。
我國《著作權法》(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
第11條:著作權屬於作者,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七條:當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權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權登記證書、認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取得權利的合同等,可以作為證據。
在作品或者製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為著作權、與著作權有關權益的權利人,但有相反證明的除外。
回到視覺中國,
也聽說國旗和國徽,
注,不是特定的國旗和國徽哦
你是不是有點瑟瑟發抖
這,這到底是真的嗎
嚇得我蜂窩煤都不敢用了
據統計,昨晚到現在,
華為、淘寶、蘇寧、招商銀行等
大量商業企業都用了黑洞照片進行營銷宣傳,
不知道上述公司感受到絲絲涼意了嗎
最新消息,
據悉視覺中國創始人柴繼軍回應了"黑洞"版權:
黑洞照片的版權歸屬於歐洲南方天文臺,
用此圖蹭個熱點用於公司廣告等商業目的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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