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获评首批“省级信用县”

上个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关于省级信用县创建结果的通报》,全省7个县(市、区)被授予第一批“省级信用县”称号,象山成为宁波市唯一获评的县(市、区)。

近年来,我县通过持续推进政务、商务、社会、司法四大领域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诚信氛围,有效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推进小微企业服务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努力打造“信用象山”,并2017年底,被列为“省级信用县”创建试点。

在农村信用体系共享工程建设方面,我县积极开展“信易+”探索应用、探索创建“央行主导、政银联动、全员参与、县域共享”模式的农村信用体系共享工程,通过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引导信贷资金持续回流农村,助推普惠金融建设。目前,县农村信用体系已实现信息采集全覆盖与信息入库全覆盖。截至去年底,已评定信用户16.11万户、信用村432个、信用乡镇13个;获评市级信用乡镇12个、信用村132个,省级信用乡镇2个、信用村5个。通过加强信用信息的应用,充分发挥“信易+”合作机制,将来自贷款、旅游、审批等不同领域的数据嵌入信用元素,推动“信易贷”“信易游”“信易商”等守信激励产品落地见效。

积极探索应用县食品安全及渔业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在宁波率先推行食品安全金融征信全过程监管,结合“一打三整治”行动,共同探索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金融和联合惩戒工作,复制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模式,建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金融征信联合奖惩机制。依托普惠金融平台,配套建立涵盖3.6万户实施主体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在象山县渔业船舶伏休管理和安全生产金融联合奖惩系统中导入共享案例。

此外,我县还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融入“村民说事”。创建德治示范村和农民诚信指数示范村,建立道德评议会,为村民建立信用档案,将村规民约遵守情况纳入农民诚信指数考评和乡风文明指数考评,有效发挥道德自律加强对村民行为的约束力。记者:胡渊博稿源:象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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