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安委办 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苏州市安委办 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省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苏安办电〔2019〕7号)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01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市“331”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行业督查、网格排查、单位自查、专业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惩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02

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检查重点

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以及群租房、高层住宅。

(二)检查内容

1.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

2.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违规设置“三合一”场所、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

3.锁闭占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堆放可燃杂物问题;

4.防火分隔不到位、电缆竖井管道防火封堵不到位问题;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消防给水系统关闭问题;

6.违规敷设电气线路、违规电气焊作业问题;

7.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问题。

03

组织实施方式

1、督促单位自查。各地要组织印制、广泛张贴省里统一发布的《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的通告》,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社会单位按照“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普遍开展“六个一”活动(向社会作出1份消防安全承诺,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维护保养1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向消防部门报告1次工作)。要督促单位对照重点检查内容逐项自查,全面梳理单位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具备条件的单位,可邀请消防安全专家参与自查,查清查实火灾隐患,有效解决自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切实提高自查自改成效。4月15日前,各单位法人要签订《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1)报消防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2、开展专项检查。

各地要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民政、住建、商务、交通、文旅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全面排查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彻底摸清底数,查清查实隐患。各地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统筹、指导,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大对此次检查范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比例和力度;对规模较大、功能较复杂的,要组织技术力量,逐一开展“会诊式”检查。同时,遵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要求,住建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源头把控,消防部门要加强新投入使用、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防止源头产生新的隐患。乡镇街道和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履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对商住楼、群租房、高层住宅,开展全面摸排,提示消防安全,提醒消除隐患。消防部门监督抽查情况要及时录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情况要及时录入社区警务平台消防模块;已开通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模块。各行业部门和暂未开通网格化社会治理信息平台消防管理模块的乡镇街道,检查时要逐一填写《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登记表》(见附件2)。各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要每周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填写《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统计表》(见附件3),报当地消防部门。

3、严格监督执法。要严格火灾隐患整改标准,严惩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下达执法文书,并督促单位立即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因隐患整改不到位酿成事故,甚至影响周边单位安全。对发现的重大、区域性火灾隐隐患,要采取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约谈警示等措施,实施综合整治、集中攻坚,确保隐患按期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关停或落实超常规防控措施,督促单位加强巡防看守,切实降低社会面火灾风险。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随时有可能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一律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单位负责人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并纳入信用体系记录,实行失信联动惩戒;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坚决依法立案查处,倒逼责任落实。

4、强化宣传教育。要督促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车站码头、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商住楼规范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员工达到“一懂三会”要求(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短信、楼宇视频、户外大屏、宣传橱窗等媒介,以及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提醒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掌握正确的逃生方法。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违规企业,一律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公开曝光,通过跟踪报道、明察暗访等形式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选取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充分发挥强大警示震慑作用。要充分发挥96119火灾隐患举报平台作用,加强举报人员信息保密,激励广大群众举报火灾隐患。

5、固化常态管理。要督促单位严格按照《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苏州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等标准规定,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推广应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和检查内容。要督促群租房业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租赁双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数超过100人的,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推动群租房集中区域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落实日常值班和管理制度,加强与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勤联训。要持续推进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简易喷淋、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物防技防手段应用,有效提升消防安全设防等级。

6、加强指导督促。市里抽调消防救援支队业务骨干成立专家指导服务团,对各地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进行指导服务,重点对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检查范围内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巡查指导。各地要组织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参加检查人员、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消防民警、网格员以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进行消防安全集中培训,成立消防安全专家指导服务团参与专项执法检查,大力提升排查整治效果。同时,市里将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对重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重点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暗访检查和随机抽查。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要组织进行约谈,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纳入2019年度各地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

苏州市安委办 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各单位可从江苏消防网“通知公告”栏下载《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网址:www.js11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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