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29元存30年,取錢時發現賬戶已被銷戶,如何看待銀行這一做法?

財富公元


1993年時銀行賬戶存有29.45元,時隔26年後去取錢不但沒有利息,反而就連本金都沒了,最可怕的就是連銀行賬戶都已被銷戶,遇到這種事儲戶只能吃啞巴虧了。反之假如26年前欠銀行29.45元,26年後賬戶還好好的,並且連本帶息已經高達幾千元了;這就是在銀行存款與欠款的最大區別。

儲戶在銀行存的錢有沒有利息?

銀行存款有四大規定“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這是商業銀行法規定;而男子在1993年時銀行賬戶存有29.45元同樣是有利息的;這筆存款是根據銀行活期存款機計算利息;國內1993年的活期存款利率為3.15%,但隨著國內的存款利率在不斷的下調,26年後現在銀行活期存款利率為0.35%;

假如儲戶存在銀行的錢按照活期利率結算,29.45元在1993年利息有29.45元*3.15%*1年=0.9276元,一年約利息為0.93元;假如按照現在的銀行活期存款利率0.35%結算,每年利息為:29.45元*0.35%*1年=0.103元,也就是一年利息約為0.1元。26年之間銀行存款利率不斷的下調,本金加上利息大約也有40多元。

為什麼儲戶銀行卡的存款會沒了呢?

各大銀行會根據國家銀行法進行對於銀行賬戶收取一定的年費和小額管理費,有開通短信通知的另外還要收取短信費。

根據銀行卡年費是每年自動從儲戶銀行卡內扣取10元的年費,直到把銀行卡扣完為止;

另外各大銀行的小額管理費也要收取,當儲戶銀行卡存款低於300元或者500元時,銀行會按照每季度3元收取,一年四個季度總共12元小額管理費,直到銀行卡扣完為止。

所以根據銀行法規定,假如你銀行存款低於300元以下的就收取小額管理費12元每年,年費就是10元,銀行存款躺著不動每年都需要交費22元;按照這種扣費,這名男子的29.45元存款兩年之內就全部扣完了。

銀行賬戶在什麼情況之下會自動註銷呢?

根據銀法規定當儲戶的銀行卡卡內餘額為零時候,三年時間會被列為睡眠賬戶,當銀行卡金額銀行系統睡眠賬戶之後,儲戶還想要繼續用這張卡,需要帶相關證件到銀行重新激活才能使用;如果別列為睡眠賬戶的話2年時間不用,銀行系統會自動註銷。

根據銀行法的自動銷戶規定可以推算這名男子的賬戶在什麼情況之下會自動註銷呢?這名男子的銀行卡有29.45元,即使加上當年利息也就是30元出頭,30元出頭不夠銀行2年時間扣小額管理費和年費了,大概這名男子兩年之後,也就是在1995年銀行卡就已經沒有錢了,這些存款全部被扣掉了。

當銀行卡賬戶變零之後,三年不使用會被列為睡眠賬戶,按照這種事件推測這名男子的賬戶在1998年銀行賬戶就已經成了睡眠賬戶了;再度兩年時間也就是在2000年時候這名男子的賬戶已經被自動註銷了。何況現在是2019年,這名男子的賬戶早10多年錢就已經不存在了。

如何看待銀行這一做法?

這名男子的銀行賬戶存款被扣完,甚至被銷戶,這也是根據銀行法規定實施的;我們要知道銀行是商業化,商業化就是賺錢為目的,不可能讓你一個不使用的賬戶浪費一個資源的,銀行肯定會相對應的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直到扣完自動銷戶為止。

所以通過以上對於這麼男子整件事的分析,在1993年銀行賬戶存的29.45元時隔26年之後再去取已經沒有了,連賬戶都沒有了,這是正常現象;銀行並不會胡亂扣費的,也是根據法律規定進行相對應的處理;所以銀行這種做法也是在合法範圍之內處理這些賬戶,所以銀行這麼做也沒有什麼不妥的。

以上就是我個人對於這名男子遇到的事進行了分步分析,僅供大家參考。


老金財經


26年前存了一筆錢,按照大家的理解,到現在應該可以獲得一筆不菲的利息了,然而現實中卻有人在26年前存了一筆錢,到現在非但沒有獲得利息,反而連本金都扣沒了。

男子26年前存有29塊錢,30年後已被銷戶一分錢都沒有。



1993年濟南長清有一男子銀行賬戶上有29塊4毛5,這個錢是活期,因為當時沒有用到這筆錢,所以一直留在存摺上。



到了2019年4月4日,這個男子突然想起存摺裡面還有這個錢,所以就到銀行想把這個錢取出來,本來想著1993年30塊錢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當時應該相當於一些人半個月的工資了。

現在已經過了26年,按照我國曆史活期利率計算,而且一個季度結息一次,如果按照過去26年平均活期利率0.6計算,那到現在連本帶息應該是有60元左右。



然而在2019年4月4日,正當王先生準備把這筆錢取出來做日常花銷的時候卻被銀行工作人員潑了一盆涼水。銀行工作人員告知王先生存款已經沒法再取出來,因為已經沒有了,而且不僅存款沒有了,就連賬戶都已經被註銷了。

至於為什麼銀行存款突然就沒了,賬戶還被註銷了,銀行方面給出的解釋是,從2005開始,銀行開始加收小額賬戶管理費,一個月一塊錢,而且王先生存款的活期利息很少,也就是幾毛幾分的,存款加利息總共也沒多少錢,載在扣除小額賬戶管理費後,沒多長時間就被扣光了,之後便被銀行做自動銷卡處理。

如何看待銀行存款全被扣光這種行為?

相信山東王先生這樣存款放在銀行幾十年,非但沒有拿到利息,反而被扣光的事情有很多,只是沒有被媒體曝光而已,而因為存款客戶處於劣勢地位,所以很多人看到自己存款被扣光之後,再看銀行的解釋,好像也覺得挺合理,所以就不再追究銀行的責任。

但是對於銀行的這種行為我覺得太霸道了,大家必須努力去爭取維護自己的利益,否則銀行覺得客戶太好欺負了。

比如山東王先生這件事情,他是在1993年的時候存入的,當時還是用的舊存摺。如果我沒推斷錯的話,當時他在辦理存款的時候根本沒有留下手機號碼或者其他固定電話號碼。而銀行從2005年開始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之後,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銀行收取這個費用,雖然銀行會通過官方的方式公佈這個消息,但是普通客戶存款根本不會去銀行官方渠道瞭解這種信息。

也就說客戶存款被以小額賬戶管理費扣除,客戶完全是處於一種不知情的狀態下被扣的,這種情況下銀行就有點太霸道了。再說客戶在銀行存款本來就是客戶的錢,只不過是佔了銀行一個賬號而已,雖然客戶的錢很少,但畢竟也給銀行做了貢獻,銀行非但沒有給予客戶利息反而把客戶的存款都扣沒了,這個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如何防範類似事件的發生?

雖然存款26年一分錢都沒拿到,還被扣光了,這種事情非常不合理,但是很多時候客戶拿銀行一點辦法都沒有,因為銀行處於強勢的一方,客戶處於弱勢的一方,客戶勢單力薄,根本就沒法跟銀行抗衡,就算有些客戶真的較真,把銀行告到法院去,最終就算告贏了也會付出很大的代價,所以很多人最終都不了了之。

所以為了防止類似事情的發生,建議大家在平時存款的時候一定要特別注意銀行一些不合理的收費項目,比如小額賬戶管理費,年費,短信通知費等等。

雖然從2017年8月1日之後,央行規定銀行對於對於唯一一個一類賬戶將免收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但是有些人在同一個銀行會有多個賬戶,那仍然有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等其他費用。

目前銀行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的標準一般都是季度賬戶日均餘額小於300塊錢或者500塊錢,有的銀行每個季度收取3塊錢,有的銀行收取6塊錢。

為了防止不必要的麻煩,如果大的銀行賬戶餘額小於300塊錢或者500塊錢,而且長期不用的,建議大家直接把它註銷掉,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貸款教授


正常操作,銀行不夠地道,男子也夠糊塗。

1993年濟南王先生在銀行活期賬戶上取走700元后還剩有29.45元的零頭,後來忘記了,這筆錢一直留在存摺上,轉眼到了2019年4月,王先生看到存摺突然想起裡面還有這個錢,所以就到銀行想把這個錢取出來,“想著得有四五百”,結果不但沒有四五百,連賬戶都被銷戶了。

該男子質問銀行,為啥我賬戶上還有錢給我銷戶了?銀行給出的解釋是,從2005開始,該銀行開始按照每月1元的標準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在扣除小額賬戶管理費後,幾年賬戶內的本金和利息就扣成零餘額了,之後還沒有活動,最終被銀行系統自動銷戶處理了。

29.45元存30年應該是多少錢?

首先,王先生存的是活期,我們都知道活期存款利率很低,現在只有0.3%左右,我們就算這三十年活期利率平均是1%,按複利(利滾利)算,那麼29.45*1.01^30=39.69.元,每個月扣1元,三年多一點就扣光了。

就算是按照利率5%的定期計算,29.45*1.05^30=39.69=127.68元,離四五百元差的遠呢。

也就是說,無論如何,也不會像該男子想的那樣有四五百元。

如果告銀行能告贏嗎?

很難。

即使你覺得銀行的做法不合理,但是銀行的收費不是空穴來風,是要經過相關部門審批,並且公示的,也就是說有依據的,這種即便是上了法庭,儲戶也會處於弱勢地位,沒有有利於自己的證據。

老百姓應該注意啥?

為了防止類似事情的發生,強烈建議大家在平時使用銀行賬戶時搞清楚哪些會收費,不用的銀行賬戶儘早銷戶,不給銀行留下收費的機會。

提別提醒大家,從按照人民銀行規定,2017年8月1日其,每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可以有一個賬戶免收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大家應該有維權意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鑫財經


事件回顧

這是昨天的新聞報道,濟南市長清區有一王姓男子,1993年的時候在一家銀行的活期存摺賬戶上存有29塊4毛5,一直到2019年4月4日才想起來自己還有這麼一筆存款,這個兄弟想,這二十幾年過去了,在怎麼著也得有個四五百了,但是沒想到去銀行支取卻被告知不僅沒有利息,連這個存摺都被銀行銷戶了。

年費及小額賬戶管理費

銀行賬戶的年費是指商業銀行對銀行賬戶每年固定收取的費用。年費的收取一年一次,銀行從賬戶中劃取。該收費於2004年起正式執行,10元/年,對年對月系統自動扣收,如有欠費,系統將自動補釦。賬戶未啟用狀態下,不計收年費。

小額賬戶管理費是銀行針對那些日均餘額低於一定數額(一般為300元/500元,各銀行的規定不一)的賬戶每月收取一定數額費用的賬戶管理費。該項目收費於2005年起正式執行,金額為3元/季度。

也就是說從2004年期,銀行一年要收取10元的年費,從2005年起一年要收取12元的小額賬戶管理費。

額外說一點:為什麼銀行早期不收取費用呢?除了對外說的早期賬戶少之外,管理便捷之外,最關鍵的是早期電腦不普及,銀行業真正做到全部普及電腦系統辦公的在2000年之後,也只有使用電腦辦公才可以做到自動扣款,所以早期不是銀行不想收,是沒條件收。

最近二十年我國的基準利率

在2012年央行正式放開存款利率上限前,我國各家商業銀行的存款利率是一致的,統一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基準利率,從1993年-2004年,我國的央行的基準利率平均值為1.73%(折算為季度利率為0.4325%),我國的活期存款是按季度計息的,1993年存入到2004年的時候,一共有11年,按季度算為44個季度。

因此29.45元的本金到2004年的時候,本息合計:29.45*(1+0.4325%)^44=35.61元。

睡眠戶與銷戶

從上述兩個方面我們可以看到,從2005年起,銀行一年要扣除22元的費用,而濟南王姓男子的活期存摺賬戶到2004年末的時候本息合計才35.61元,這個金額還不夠扣除2年,所以理所當然的這個賬戶的餘額最終會歸於零。

對於無存款餘額的賬號,且長時間的無交易記錄的銀行賬戶,一般兩到三年後銀行會將其轉為睡眠戶,如果睡眠戶繼續長期保持無變動的行為,在下一次銀行系統跑批的時候就會將這個賬戶註銷掉(以免佔用銀行的服務器資源)。

所以2019年王姓男子要去銀行取款時,這個賬戶肯定就不存在了。

總結

或許有人會說,王姓男子可以起訴銀行嗎?畢竟扣費是單方面的,沒有通知到客戶,應該說王姓男子有權起訴,但是勝訴的可能性為零,因為銀行的所有收費標準都要報送銀監以及當地的物價局審核,所以說這個收費是合法合理的,唯一不人性化話的是沒有通知客戶而已。

PS:最後額外說一點,個人客戶在銀行僅有一個唯一賬戶(不含信用卡、貴賓賬戶),自2017年8月1日起,銀行應主動減免該賬戶的年費和小額賬戶管理費。不過目前有的銀行(比如建行),如果你不本人親自去銀行申請減免,那麼銀行會照扣不誤。


鯉行者


銀行明顯違規。法律界有個概念,叫“法不溯及既往”,任何規定都從實施之日起生效,不能往前追溯。法律如此,民事約定更是如此。儲戶的存款,本質上是與銀行簽訂的資金保管協議,在開戶時雙方一定會有明確的條款約定。按照時間推斷,30年前還沒有保管費一說,銀行當然有權修改協議,但必須經過儲戶書面認可,否則就是單方面違約。從公平的原則上來說,面對銀行修改協議,儲戶可以選擇接受,也有權不接受,終止合作,即提款銷戶。從本案看到的情況,沒有證據證明儲戶對於銀行修改條款知情,所以銀行單方面修改協議應屬無效。


想要熊貓898


銀行的做法顯然是不合理的,甚至是不合法的。

30年前,那麼應該是1989年左右。那時候工資很低,一般工人一個月也就百八十元錢,29元幾乎相當於一個人的半個月工資。

同樣,那時候的銀行利率很高。高峰時候曾經有15%左右逢利率。當然這是定存。但活期利率也比較高。

關鍵的是,在1990年前後,國內銀行也根本就沒有小額賬戶管理費這樣的收費項目。而當時該儲戶已經開戶,然後這個賬戶就沒有在使用。而法學上有一個非常基本的法治原則,那就是“法不溯及既往”。這句話通俗地講,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規定去約束昨天的行為。

法無溯及力的原則表現在國家不能用當前制定的法律指導人們過去的行為,更不能用當前的法律處罰人們過去從事的當時是合法而當前是違法的行為。

對於該儲戶來說,在他開戶時候,只有存款與利率這樣一個簡單的辯證關係。那時候沒有說銀行要收費什麼的。而這時銀行與儲戶相互之間約定俗成的,甚至更是法律承認的關係。所以以後銀行就沒有權力,對這個賬戶進行無緣無故的扣費。因為這裡有一個值得重視的前提,那就是該儲戶之後沒有使用過這個賬戶,也就是對於之後銀行相關新規定是屬於不知情狀態,而銀行相關服務人員,也沒有通知到位,也就是沒有對該賬戶做到告知的義務,所以銀行不該將這個賬戶亂停掉,明明有錢的賬戶,變成一個空白的無用廢紙。

銀行,不合理。


波士財經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這個人,也是個恨人,存了30年的29塊然而還記得,因為建國才70年。

銀行的做法確實不太妥當,確實有點差強人意,如果願意,銀行也不差你29塊錢,30年的檔案費,管理費,卡費,也不止29塊錢吧。

但是這個事情不能從時代的意義上來判斷29塊錢的價值,也許在父輩眼中,29塊錢放在他們的童年可算是一筆財富,但是通過市場的發展和規定,銀行都是公事公辦,都是有文件的,只是說你自己不瞭解罷了。

貨幣不保值,保值的是黃金,如果你30年前買了29塊錢的黃金,你現在的黃金還是不會貶值的!



職業半吊子dilettante


在網點上班的時候經常會有人過來因為這個小額管理費,大打出手,說我們這個小小櫃員是害人精,亂收費也是醉了。

說實話也是夠糊塗,29塊錢活期即便按照活期利息來算也就是不到20塊錢的利息,能想到四五百也是對自己高看了。再次對自己對自己的賬戶不負責。93年到現在26年了,說不上是滄海桑田,也算是很久很久了,就到打醬油的兒子已經有了另一個打醬油的孩子了。這期間銀行經歷了手工帳到聯網,部分銀行業務轉交等等諸多的變遷。期間有多少公告,為什麼不去辦理,到現在來取錢?光是去調閱憑證付出的人力、時間成本有多少?

銀行的行為沒錯

為什麼我覺得沒錯,既然你的資金存在銀行那麼銀行給你利息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同時資金保管也是應該收取費用的。這就類似與銀行保險箱業務,你存東西總要支付費用的吧,否則這家銀行開上幾個賬戶,那家銀行開上幾個賬戶,不就是資源浪費嗎?每個賬戶的信息保存起來也是很繁瑣的,一張銀行製作成本也在20幾塊錢,就是製作出來浪費的?不盡然!

但是銀行的收費仍然存在不合情!

對於這樣的賬戶,明顯就是長期不動戶的,就應該當做睡眠戶處理,進行凍結,至少在保證本金的情況下,給予應得的活期利息。當然現在銀行已經做了改進:增加了長期不動戶,很多卡種、業務已經減免了長期不動戶的費用了,總之不斷進步。希望還是相互理解把,還有不要因為這些對我們小櫃員惡語相向了,畢竟我們也是無辜的,好嗎?


行長叫我去喝茶


我不理解,我覺得有問題,

這個利息30年也會有不少,雖然可能現在加在一起也沒有多少錢!但是在銷戶之前必須聯繫到當事人,讓當事人知曉,不能銀行單方面說銷戶就銷戶了,這是對存款人員資金的不負責任!

而且當年30年前的時候,29塊錢也是一筆不小的資金,是一個月工資吧!這能買很多東西!

在銷戶的時候居然可以不通知到戶主就自行銷戶!這就是不拿老百姓的錢當錢啊!

通知了之後,戶主還可以把錢取回來!還能給孫子買買玩具,買點吃的之類的!

在我看來,這是銀行的一種不負責行為!


鵬程日誌


可以的,你收管理費用一年一塊錢沒有任何問題,但是你要告知客戶啊!所有小額存款客戶都有知情權和選擇權啊!你不告知客戶私自更改合同,並且給客戶完成了損失這就不對了!作為存款放可以隨意單方面決定增加利息麼?不通知銀行自己向社會公佈一下,我的存款以後要向銀行多收取20%的年利,然後到銀行取錢這行得通麼?這個和銀行在未單獨告知情況下私自增加管理費,並且在沒有客戶授權時執行有什麼區別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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