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單位負責人因項目上的事辱罵了甲方的項目經理,甲方項目經理該如何處理?

擬沉


這個事,我認為你有主動權,不必多慮。

因為你是甲方,乙方做的專項,分項都需要你來驗收,

驗收的時候,你就加大驗收力度,仔仔細細,不止一遍的驗。

這樣,施工的問題就會更多。乙方這個時候就知道你的厲害了。

你是按原則辦事,不用擔心兩家公司領導層的關係,也不是你該考慮的。你只是履行職責。

另外,在施工標準上,加大管控力度。施工方不可能都按照標準做,

所以只要你查,問題就會有,然後,你就可以下整改單,或者罰款單。

一切都是在原則內,放心大膽的幹。

介於你的權利,我想乙方會看明白的,兩家一談話,乙方妥協,你也就讓一步,和和氣氣把活做好。這是考慮大局,所以這樣做。

     總之,你有主動權,利用好。你就會順利些。不要聽之任之,否則,早晚出事。

因為我也做過甲方和乙方,所以,這是我的經驗,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躍遷人生


1.施工方項目經理絕對不會無緣無故得罪甲方,能做到項目經理的基本上都是老油條了,這點道理不會不懂。2.很多時候會故意和甲方找彆扭,打嘴仗或者直接動手,是為儘快調離崗位去更好的項目或崗位,或者此項目有大坑存在,以免日後受牽連。3.敢幹這種事的人應該是在本單位有一定資歷或人脈的,所以只要說出個所以然來,一般會平調另一個項目繼續任項目經理。4.公司副總或者一把手出面請甲方吃個飯,敬兩杯酒也就OK了。


宿仙僧


第一,這個問題雖然十分俗套和平常,但是非專業內人士請謹慎回答,這個問題不是羅列出十條八條管理規定,管理職責就能解決的,假大空的話就免了吧,道理誰都懂,但是這件事沒有法院公安機關的介入,沒有法律層面的懲罰,所以講道理這套,可以省省了。

第二,這個問題不要一棒子打死,不能把責任主觀的歸於任何一方,雙方都有存在問題的可能,這個問題可能是誤會,可能是利益,可能是人品,可能是觀點不同,導致這個結果的可能性有很多種,不要道德綁架,主觀的認為是甲方仗勢欺人,也不要先入為主的認為施工方野蠻施工,

第三,既然當事人沒有給出明確原因(當然了,給出原因也不可能聽信一面之詞),那麼就先拋開誰是誰非的問題,根據這個事件的結果,給出一些個人意見,首先,雙方分別是甲方項目經理和施工方項目經理,都是工程五方責任主體裡面的第一責任人,也就是說是施工現場最高領導,從這個層面說,罵人的領導不對,作為領導要具備最基本的涵養。其次,從合同關係角度說,業主方與施工方屬於僱傭和被僱傭合同關係,所以施工方要盡最大努力達到和滿足業主方的標準和要求,除了規範之外的無理要求,施工方不應主觀認為業主方苛刻,所以作為被僱傭方辱罵僱主,這個行為欠妥。再者,作為施工方和甲方項目經理,存在合同關係和從屬關係,不管業主方是否故意刁難,解決這種情況的方法很多,施工單位項目經理最主要的一項工作就是攻關,就是溝通。當年發生衝突,當面辱罵他人,只是解決問題的最下策的方法。

第四,當事人問題是面對被罵,怎麼處理等等,首先,被合同關係中的下屬單位當面辱罵,這件事從一發生的那一刻,你就已經輸了,不管你後續如何處理,你都已經輸了,你後續處理的嚴厲,可能會得罪領導,而且還會被旁觀的人認為你心胸狹隘,睚眥必報,對你多一點防範之心,如果你後續處理不了了之,那麼你會威信盡失,顏面掃地,雖然不乏同情你的人,但是更多的是幸災樂禍和落井下石的人,所以得出結論,從這件事發生那一刻起,你已經輸了,損失不可挽回,成本已經沉沒,

第五,面對這種情況,最優秀的處理方式就是不給任何人任何理由對你發飆的機會,處理問題一定要謹慎,處理方式要果斷,態度要溫和,說的直白一些,有些事可以做,但是不能說,這句話需要仔細琢磨。

第六,要想樹立甲方威信,或者可以說在建築行業中從業,想要樹立自己的威信,首先要有足夠的專業知識積累,可能不用這些知識幹活,但是這些知識用來收拾人和嚇唬人還是屢試不爽的,建築施工行業中,完全滿足規範要求的項目是不存在的,在建築施工行業中,存在著一些默認存在的常規標準,所以如果甲方非要較真,施工單位是比較難受的。

第七,對於這件事的最終結果,我的預測是會不了了之,最正確的處理方式,是在有可能的情況下化干戈為玉帛,如果你們兩位項目經理經過這件事之後,關係處的比較和諧了,那麼我上面說的可能出現的兩種不利情況就會消失,

第八,最後奉勸一句,不要意氣用事,打擊報復,只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招數,並不高明,還是那句話,這件事,從發生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經輸了,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不讓這件事發生,最起碼要做到以後這種事情要儘可能的避免,言盡於此,好自為之。


豔洋水居


一、甲方的項目經理的職責有哪些。

一般來說,甲方的項目經理(有的公司也叫項目總工,主要職責是負責技術全面管理)有如下職責:

1、項目前期工作:

(1)、 參與項目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定工作,對設計中存在的技術問題提出修改意見。

(2)、 在招標時候,參與招標文件中技術相關要求的審定工作。

(3)、 參與工程的地質勘測和設計管理工作(包括地勘、設計、圖紙會審等);

2、施工現場管理工作

(1)、 遵照有關規範,在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及對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安全的監督。

(2)、 負責或者組織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解釋施工圖中的有關技術問題,並及時處理施工現場的有關技術性問題;工程重大變更負責提出決策性意見。

(3)、 全面負責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嚴格工序控制,組織竣工驗收。

(4)、 及時發現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採取相應的措施,定期向公司彙報工程進展情況。

二、原因分析

看了這麼多職責,甲方的項目經理其實權利挺大的,步步都在監督施工單位,正常情況下施工單位應主動處好關係的。

但是現在卻出現了施工單位負責人因項目上的事,辱罵了甲方的項目經理的事情,這本身就不正常了。到底因為什麼事呢?是因為甲方的項目經理無理取鬧還是施工單位故意為之?我覺得很有可能是施工單位仗著和公司高層關係好,故意給個下馬威,隨後再給點小小的甜頭,以便在以後的施工中可以震懾住甲方的項目經理,讓你不好管理。

如果是施工單位故意立威的情況,那麼我覺得堅決不能讓步,根據你的職責逐級向上反映,不論乙方和公司高層的關係再好,我相信只要有點良心或者心眼的人應該也不想看到乙方獨大的局面,當然如果公司高層的親戚在幹活人家又有股份的另當別論。如果公司高層過於偏袒施工單位,勢必造成底下人都不去或者不敢管施工單位,最終的結果就是公司高層自己在施工單位那也沒有行情了。

就辱罵人這件事情把施工單位的囂張氣焰打下去,這樣才能更好的維護甲方的尊嚴。至於說的怕傷和氣那更無從談起,施工單位都是人精,看惹不起你了自然和你一團和氣了。這才是項目順利進行的前提,一味的忍讓,只能讓自己更被動,除非你就想混日子,並且高層也是一團糟不管下面人的呼聲,那我只能說天要下雨孃要嫁人,由他(施工單位)去吧。


一建造價應試


這還用問嗎?施工方的項目經理是絕對待不下去的。這不是一天兩天就能避得過的事情,也不是一杯酒一頓飯能解決的事情。除非甲方項目經理是個軟蛋,否則施工方項目經理是絕對要滾蛋的。如果遇上了兇狠強勢的甲方項目經理,施工方的項目經理很可能還要吃其他方面的虧。因為一個甲方項目經理,如果他在這個崗位上在同一家公司幹了幾年,如果他有能力的,那麼他一定積累了不少的社會關係,他也不可能只管一個項目,如果施工方項目經理真的腦子進水辱罵了他,最好就是趁早滾得遠遠的,否則留下來時間長了真的怎麼死的都不知道。現在的工程項目,什麼施工方項目經理,什麼總監,現場管理控制的事情,完全就是甲方項目經理說了算(不涉及經濟方面一般公司領導是不管的,一般情況也會縱容他的項目經理),他不去管,你就按你的幹,他要去管,你就要按他的幹,得罪了他,你自己想想得了。最重要的,現在的項目,你根本不可能完全按規範按程序辦,這都要在他默認的情況下你才幹得了,他要是事事公事公辦,你根本幹不下去。其實這種事情,只要老闆不是個傻子,都會把這個項目經理調走的。


歐2861561


士可殺不可辱,何況項目經理代表的是一個組織在行使職權,要想把項目順順利利幹完,把質量安全抓上去,該殺雞儆猴就該擼,如果這次甲方沒雄起,以後會被乙方罵成狗!


建築百科


我自己就是甲方項目負責,一般情況下,遇到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因為項目上的事情和我吵架,我一般笑笑就行了,畢竟為了工作。

但是如果辱罵,那就對不起了,我就要發揮自己的權利,一個不尊重管理人員,就要讓換項目經理。


熊二的蝴蝶


這件事如果拿到這裡來求助,想必罵人的應該是主體施工單位的負責人了,其他的小配套施工單位敢這麼做肯定早就被當場幹掉了,事後跪地求饒去吧。

工地就是一個江湖,關係錯綜複雜,公對公來說一個是甲方一個是乙方,乙方是相對弱勢的,但從個人角度來講還不知道誰的勢力大呢,尤其碰到央企背景的施工單位,也是牛氣的很。

你問如何維護甲方的尊嚴,又不傷雙方和氣,那隻能是這樣:從公事的層面上甲方對乙方予以處罰,乙方接受;從私事的角度上甲方項目經理接受乙方負責人的道歉,嚥下這口氣。

事情到了這一地步,決定權不在於甲方項目經理那裡了,這要看他的公司高層想不想維護他了,他必須要將事情向公司上報,同時通知監理下達處罰通知,表明態度,這在程序上是正確的,後面如何處理,公司高層和乙方老闆如何考慮,那是後話,並且我想不管怎樣,關係再如何好,打項目經理的臉就是打甲方的臉,甲方高層一定會考慮的,將來如何補償,如何讓步,再談。

要真是被冷處理,涼涼了,那就再來發個問題:甲方項目經理的個人職業規劃,碰到這種情況要不要辭職。


弱電筆記


首先公路行業的甲方項目經理,我們稱之為總工或業主代表,他們掌管著整個項目的質量、進度、計量等方面的實權。

其次辱罵任何參建各方,這種行為都是不對的,也是不允許的,不管你與高層關係如何,施工方項目經理都不能人身攻擊。

但如果發生了此事,怎麼辦?

業主代表要與總監私下溝通,由總監出面進行協調,讓施工方認識到錯誤,主動找業主代表認錯;假如施工方仍然不知悔改,繼續辱罵業主代表,可以由總監對其項目部進行人員審核、資歷證書檢查等,一般施工方項目經理……你懂的,再假如什麼證書都齊全,那麼可以從安全、質量等各方面徹查。

當然,中國式的管理是“以和為貴”,不到最後撕破臉皮,不要輕易搞壞關係。


工程達人兔叔


我這項目去年施工單位項目經理跟甲方付指揮長拍了兩次卓子,在去年9月份已經幹不下去辭職走人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