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這麼看中西哲學

能否這麼看中西哲學

中西哲學的整體意趣和理解進路存在巨大差異,從西方哲學的語境來看中哲,那根本沒有“哲學”。順便一說,哲學一詞是通過日語翻譯過來的,內涵是個西方的東西,不能概括中國最精髓的思想。

不過,人們總要在或多或少了解了兩種哲學的精神氣質之後,做一些比較的努力,能打通兩者或許成為建立某種整全哲學的必由之路。以下給出兩個比較意義上的公式,用以簡要說明兩種文化的不同。

概言之,中國哲學是1+1=1,西方哲學是1+1=2=1

能否這麼看中西哲學

1+1=1

孔子說,吾道,一以貫之。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佛教說,萬法唯心造。儒釋道講的“一”、“道”、“心”......這些最為核心的範疇,我甚至很難說它們是形而上的建築——因為,形而上相較於形而下而言,還是有個割裂,容易把“形而上”理解為西方意義上的先驗結構——這些範疇,總的來說,全是通由直覺-感受而獲得的某種心靈狀態,靠的不是“知”,而是“悟”。

所以我們總是強調一個人的悟性,是說他對於人事物的一種心領神會,說到底,雖然我們的文化中不強調獨立自主的認識主體和客觀存在的世界及其規律,我們始終在世界之中存在,擁有著一個連同自己在內的、未經分割與充分理性反思的整全世界,但,難道換言之,我們不是同時令世界——也只是成為存在於我們心靈世界中的一個意義世界嗎?

這一點,正如陽明先生所言:“汝未見此花時,此花與汝心同歸於寂......”,這是說,“心外無物”,用現代的話說,“外面沒有別人,只有你自己。”

可以說,

我們的心靈本身就把世界包在裡面,它是整體感知的,是不分內外的,是在意義的統攝下能夠最大程度消融矛盾、達成具有美感的和諧的

所謂“1+1=1”,其實也可以寫成“1+1+1+......=1”,再是增添任何新的內容,中國人的心最終都是“1”,它在文化上天然具有這種同一性(注意,此處千萬不要加諸價值評判的標籤,這就是一種特點,不成其為優點或缺點)。

能否這麼看中西哲學

1+1=2=1

西方哲學挺立一個認識主體,正如笛卡爾成為認識論濫觴以降很長時間,我們繞不開“我思故我在”的“我”,且,西方人用這個認識主體去客觀地把握世界,比較純粹地發揮出人們的理性能力,發現了一個規律的世界,換言之,一個永恆不變的、較為完美的世界。

很長時間,西方文化擺脫不了對於完美和非完美的分判,認為完美的是純粹理性追求的,或是當有了宗教,把完美世界的根基歸於上帝。至於非完美的部分嘛,它是經驗的、無序的、會朽敗的。

此處講的是兩個維度的“分”:一種是主體和客體之分,另一種是基於認識論的客體之完美與非完美之分。要說“分”的形態很多了,但終歸是種分,惟有分,能令我們對世界的看法達到清晰、準確的境地。

西方人用“分”的思維方式力求精準地把握世界,這在他們看來才能達到“自由”。他們的思維方式是演繹的,即通過前提的精確性和思維展開的可靠性(由邏輯保證)一點一點推出知識。

當然,由唯名論開創的對精確認識根基的懷疑和消解極大地影響了西方人,讓他們不得不慢慢轉向對經驗世界的重視,甚至有了改造世界的需求。

但西方人最終仍然極為強烈地想要在紛繁複雜的現象界找到永恆不變的外在物以為自我確定性的鏡像,這是他們“分”的必然結果,所以,他們需要一位外在的終極神靈,上帝。

這就是用“1+1=2=1”想要說明的,正因為西方人強調獨立自主的主體及其理性,所以他們同時收穫了一個客觀世界,所以他們文化基調是二分的,又由於他們始終要尋求不變的規律,或由一個絕對的他者為他們完成終極的人格統合的工作,所以,他們必然要認同一個外在的“一”,譬如上帝。

可以說,中國哲學開出了“悟”的路,西方哲學開出了“知”的路,一者始終為一,一者經二而一,因此一者整全而感性,一者分辨而理性。

注:本文主要觀點來自易鴻運首席導師劉昱誠導師,以及易鴻運夥伴們的集體研討。歡迎大家持續關注更多精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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