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全球保險業巨資砸向保險科技時北美財險公司開始賺科技企業的錢

科技保險是一塊被忽視的蛋糕

名詞解釋:

科技保險,是以保險作為風險防範手段,對科技企業或研發機構因研發、生產、銷售、售後等風險而導致科技企業或研發機構的財產損失,以及其對第三方財產或人身造成損失或傷害而應承擔的各種民事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給予保險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保險保障方式。

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生產力疾速演進、新科技層出不窮乃大勢所趨。管窺各色保險公司軍備保險科技的程度,可見時代之驅動力。

暢想未來,註定出現以新技術能力重劃市場格局者與傳統保險公司進化者。對於保險行業而言,看到新技術落地的蝶變和全新效率時,也應該看到這也是一塊巨大的新增蛋糕。即如何以保險之風險管理規避新技術帶來的風險損失。

時代的演進中,這類科技保險的市場空間無疑是巨大的。這一點從我國科技產業迅猛發展歷程,看出科技保險需求的日益旺盛。國內陸續出現了知識產權保險、賬戶安全保險等產品,但是受制於產品開發理念、精算基礎、風控手段、消費者教育等因素的影響,目前的科技保險產品依舊滿足不了市場的需求。

《今日保》本期推介一海外案例,即北美第二大財險公司,美國旅行者集團(The Travelers Companies)針對科技型企業開發了Cyber First,效果頗為不錯。追究原因,其定位較為準確、覆蓋較為全面,有較為清晰的設計思路,可為國內保險公司鏡鑑。

旅行者集團是一家財產保險公司,總部設在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前身是成立於1853年的聖保羅集團,2003年旅行者保險與聖保羅集團合併成立聖保羅旅行者保險公司,2007年改為現名,目前主要從事於商業、個人財產和意外保險業務,提供各種種類的保險以及安全產品。

旅行者集團在美國保險方面擁有很高的地位,有著多重榮譽,目前是美國第二大的財產保險諮詢公司、美國第六大商業性財產-責任保險公司,還是美國最大的醫療事故和產品責任保險承保人、最大的債券擔保保險提供人。其在多個國家設有辦事處,亦在財富世界500強佔據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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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 First解析:四大主要保險責任

Cyber First計劃是面對科技型企業的保險產品,用於防範科技企業在研發、生產、銷售、售後過程中的各類風險,及其給第三方造成的責任風險,主要包括了以下保險責任。

(一)技術錯誤和遺漏責任(Technology Errors and Omissions Liability Coverage,又稱Technology E&O Liability Coverage)

技術錯誤和遺漏責任,指保護被保險人在業務過程中因產品或服務的提供商的技術疏忽、錯誤或遺漏而遭受的損失;也包括被保險人向第三方提供錯誤的產品和服務,或未能及時交付產品或服務而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比如,科技企業開發的財務系統因技術漏洞不能正常使用,被對方起訴賠償損失,保險公司根據條款承擔責任。

(二)網絡和信息安全責任(Network & Information Security Liability)

網絡和信息安全責任用來防範丟失個人電子數據、電腦病毒感染、未經授權的個人或公司進入計算機系統或網絡、網絡被入侵、沒有盡到安全漏洞風險提示責任等安全風險。

比如防範存儲有客戶信息的手提電腦被偷,導致個人信息洩露,繼而被客戶起訴的風險。

(三)傳播和媒體安全責任(Communications & Media Liability)

傳播和媒體責任用於防範因使用未經授權的版權、標題、標語、商標、商品牌號、品牌外觀形象、服務標記或服務名稱所引起的法律責任,也用於防範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任何廣告材料、標語、標題導致的法律責任,或者保護保單持有人自身的知識產權免受剽竊或被盜用。

(四)聘用律師專業責任保險(Employed Legal Professional Liability Coverage)

聘用律師專業責任保險用於補償公司僱傭律師未能正確履行職責,導致公司遭受上述技術錯誤和遺漏責任、網絡和信息安全責任、傳播和媒體安全責任的擴展責任的訴訟或索賠而造成的損失。

(五)費用償付範圍(Expense Reimbursement Coverage)。

1、安全漏洞通知及補救費用(Security Breach Notification and Remediation Expenses )

2、危機處理費用(Crisis Management Service Expenses Coverage)

3、業務中斷損失及額外費用(Business Interruption and Additional Expenses Coverage)

4、業務緊急中斷損失—— 針對IT 供應商(Contingent Business Interruption Coverage – IT Pprovider)

5、業務緊急中斷損失——針對外包供應商(Contingent Business Interruption Coverage – Outsource Provider)

6、被勒索導致的損失(Extortion Expenses Coverage)

7、計算機程序和電子數據恢復費用(Computer Program and Electronic Data Restoration Expenses Coverage)

8、電腦詐騙導致的損失(Computer Fraud Coverage)

9、資金轉賬欺詐導致的損失(Funds Transfer Fraud)

10、電信詐騙導致的損失(Telecommunications Theft Cove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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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 First特點一:覆蓋科技公司大多數基礎風險。

Cyber First在險種的類型上,既包括損失險也包括了責任險。

在責任範圍上,既包括產品和服務質量、僱員行為問題,也包括網絡和信息安全,還包括知識產權和商譽侵犯等,同時,對於業務中斷和各類欺詐造成的損失,以及處理風險的相關費用,也納入了責任範圍。

在區域上,覆蓋全球範圍的業務風險。最高責任限額2500萬美元。應該說,從一般意義而言,Cyber First已經涵蓋了科技公司的主要風險。由於科技公司的種類繁多,特殊行業還有特殊風險,如,Cyber First也推出了針對醫療科技行業Medical First計劃等。

點評與啟示:剖析產業,尋找突破

不確定風險大,缺少定損標準是目前市場上普遍認為國內科技類保險存在的最主要問題,這也導致了大多數保險公司對於科技風險不敢保、不能保。

從Cyber First來看,合同約定、定額保險、法律訴訟判決也成為上述四大保險責任進行賠付的主要依據和方式,因此不能簡單地認為科技風險不能保,要從對產業的流程進行分解和剖析,從中找到客戶急需防範但又能夠衡量和控制的風險。

從國內來說,有些條件比國外更加成熟,如雲計算的普及使得許多風險在雲上有跡可循,保險公司可以與雲計算服務商開展合作,共同開發產品、對損失進行追蹤和定損,一些用戶的雲計算費用賬戶被黑客竊取的損失就可以通過雲計算服務商確定原因和相關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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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 First特點二:Cyber First以客戶為導向而非產品

旅行者保險公司以為個人和行業提供一攬子的保險產品服務(Portfolio)為其服務理念。Cyber First主要為IT行業服務,與Cyber First共同成為一攬子服務的還有全球夥伴保險(Global Companion)、普通責任險及綜合(General Liability and Umbrella)、企業財產保險(Property)、工傷險(Workers Compensation) 、商業車險(Business Auto)

點評與啟示啟示:及早佈局,專注行業

雖然國內保險銷售正在從以產品為中心向以客戶為中心轉變,但是旅行者保險公司的以行業分類為企業客戶提供一攬子保險產品服務的方法仍然很值得借鑑,這種方法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規劃風險應對措施、提供一攬子風險解決方案,也可以便於銷售人員掌握和提高保費收入。

這種分類方式的重要性主要還是從理念進一步落實到實踐上,必須要對保險的產品設計、銷售流程、員工培訓等流程進行改造,使之適應以行業為分類的銷售手段。雖然國內財產保險銷售過程中,人情佔了重要比重,但是隨著新生代的成長,網絡經濟的發展、信息更為透明化、企業對保險意識的加強,人情在保險銷售中佔的比重將會越來越少,這種情況在科技產業中將尤為迅速和突出,以行業為分類早進行專業化佈局就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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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ber First特點三:Cyber First的專業服務體系

一是評估工具。旅行者公司提供給投保人網絡風險壓力測試工具,工具包括21個問題,評估工具將自動給出投保人一份評估報告,包括與不同行業、不同地域和不同公司規模進行對比和相關建議。

二是與安全服務商開展合作。旅行者公司和賽門鐵克服務進行合作,後者專門為客戶提供安全服務。包括網絡安全評估工具、報告和輔導、安全知識培訓、一小時的安全教練熱線等。

點評與啟示啟示:依託專業,閉環合作

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情非常重要。科技行業的產品設計,風險識別,損失釐定需要依靠科技行業的技術人員。旅行者保險公司與賽門鐵克公司合作,利用其專業技術為客戶提供各類安全輔導和干預,既能夠提升客戶粘性,又可以減少保險公司的損失。對國內的公司來說,與網絡安全等相關公司開展合作,構建產業鏈閉環,是試水科技保險的重要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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