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師]關於2019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的通知

[華師]關於2019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的通知

公告原文

為了做好今年我院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學考試高等教育學生申請學士學位的條件(表1)

申請條件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畢業時間

畢業時間為2018年12月的學生。

思想政治條件

無處分記錄,無作弊記錄。

課程條件

課程平均分達到70分

外語條件

已通過廣東省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外語統考

注:課程平均分的計算方法,請查閱我校繼續教育學院網站“學士學位專欄”中有關指南。

注:我校繼續教育學院(http://cce.scnu.edu.cn/)和我院繼續教育辦(http://em.scnu.edu.cn/ )是不同的兩個單位,請同學們注意區分相關信息。我院學生具體辦理時間、相關信息以我院網站(http://em.scnu.edu.cn)通知為準!

[華師]關於2019年夏季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的通知

二、 申請手續

1. 2019年4月10日至4月23日,符合表1各項條件的畢業生自行上網填寫申請資料。在我校繼續教育學院網站(http://cce.scnu.edu.cn/)的“學士學位專欄”中點擊“學士學位申報”,輸入准考證號登錄後,填寫自己的基本申報資料並設定密碼。在線填寫的資料將作為下一步審核、辦理學位證書的依據,所以請同學們在網上先閱讀各項資料的填寫說明,務必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各項內容,絕對不能出錯。

請申報的同學注意:網上申報系統將於4月23日截止。如沒能在此之前申報,或有錯漏,後果自負。

2. 畢業生除填寫基本資料以外,還必須完成以下流程:

① 在學位申報系統中上傳學位證書相片電子版(要求為180×240像素的藍底彩色正面免冠照JPG文件),並用此電子相片的底版洗曬大一寸的相片一張,用於辦理學士學位證書(即送交的紙質相片必須與電子照片一致,見③的要求)。我們還會將送交的相片與學位外語統考准考證相片、本科畢業證書相片進行對照,以確保為同一人。

② 在學位申報系統中輸入課程成績。請按照畢業生登記表或網上查詢到的課程成績輸入,非百分制的成績(含畢業論文)按下表折算為百分制後輸入:

課程成績

折算為百分制

++或滿分

100

+4或優秀

99

+3或良好

89

+2或中等

79

+1或及格

69

免考

免考課程無需輸入

③ 在華師校本部就讀的考生,於4月26、2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向我院繼續教育辦(華南師範大學石牌校區科技大樓華師地鐵E出口旁230室)交如下材料:

a) 網上填寫後打印的申請表一式兩份;

b) 藍底彩色大一寸正面免冠照兩張(必須與上傳電子相片一致),相片需粘貼在其中一張申請表的“學位證書相片暫貼處”;

c) 本科畢業證書、成績總表(畢業生登記表或網上查詢打印的成績總表皆可)和有效身份證等原件和複印件一式兩份,院系核對後留複印件。

④ 其他辦學點考生,請與你報讀的辦學點聯繫,交到所屬辦學點統一辦理,辦學點請在4月27日前將收集好的資料送到我院(華南師範大學石牌校區科技大樓華師地鐵E出口旁230室)。

3. 已經在網上提交申請的同學,在網上申報後,仍可憑自己的密碼登錄系統,對自己的申報資料進行查看、修改。

4. 學院將在5月初陸續對申報人的資格進行初審,審核後,申報資料將被鎖定不能被修改。所有申報本次學位的同學可在5月中下旬登陸查看初審結果,如有異議,須在5月21—5月30日期間向我院提出,逾期視為放棄申訴權。

5. 根據過渡期政策,符合畢業時間條件且在2019年4月參加外語統考的畢業生可進行網上申報。

三、各辦學點及我院審核辦理流程、時間安排

1. 各辦學點教務員工作流程:

① 及時向已畢業學生傳達本通知精神;

② 各辦學點在收取考生的各項材料時,請向學生明確網上填寫的信息與送交的材料必須一致,否則申請無效)。經辦人核對後,並在申請表上簽字,加蓋本單位公章,辦學點於4月27日前,將核對後的有效資料送交我院繼續教育辦。(請辦學點按准考證號順序排列彙總表)

③ 5月20日前,完成初審工作(對於2019年4月參加外語統考的申報人,會對其外語成績以外的資格進行初審,待5月中下旬成績公佈後,我校繼續教育學院會在系統後臺對這部分同學的外語通過情況進行批量重審.)

④ 6月10日前,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開會,對擬授予名單進行投票表決。

2. 2019年6月,我院將對申請名單進行復核、彙總和上報,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開會審批授予學士學位名單。

3. 2019年7月上旬,正式辦理學士學位證書,證書辦理完畢後,我院會在網站上另行通知領取學士學位證書的時間。

四、 其它事項

1、我辦僅受理廣州華師本部就讀學生的相關資料,恕不受理其他辦學點考生個人辦理學位的資料。其他辦學點考生由辦學點統一辦理,請考生與原報讀辦學點聯繫。

2、自考生的資格審核(包括畢業情況、課程平均分、相片核對等)由各辦學點教務員在申報系統進行逐一核對處理,統一按上述時間交來我院繼續教育辦公室。

華南師範大學經管學院繼續教育辦

二〇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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