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通報4起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等典型問題

中新網廣州4月10日電 (索有為 粵紀宣)記者10日獲悉,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廣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截至2019年3月底共處置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7982件,立案2181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205人,組織處理195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426人。

為加強警示教育,廣東省紀委監委當日通報其中4起典型案例。

——清遠市水務局水政監察支隊原支隊長李耀斌、尹冬清等人充當涉黑團伙“保護傘”問題

20世紀90年代以來,清遠市清城區龍塘鎮沙塘村陳志輝、陳獻金等人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在當地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百姓,涉嫌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非法採礦、搶劫、洗錢、行賄等多起刑事犯罪,涉案金額高達10億元。陳志輝涉黑犯罪團伙背後的腐敗問題和“保護傘”涉及水務、公安等職能部門黨員幹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共17名。其中,清遠市水務局水政監察支隊前後兩任支隊長李耀斌、尹冬清長期包庇、縱容該犯罪團伙非法盜採河砂行為,在上級有關部門到清遠執法檢查時,為其通風報信;在現場抓獲盜採河砂違法人員時,對其降格處理,致使國家礦產資源遭受破壞,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其間,李耀斌收受陳志輝等人賄送的財物200餘萬元,尹冬清收受陳志輝等人賄送的財物100餘萬元。2018年9月,李耀斌、尹冬清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陽江市陽西縣公安局部分公安民警充當涉黑團伙“保護傘”問題

長期以來,以廖文恆、餘中汞等人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盤踞在陽西縣織篢鎮等地進行開設賭場、組織賣淫、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暴力討債、欺壓百姓等違法犯罪活動,社會影響十分惡劣。陽西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縣紀委駐公安局紀檢組長楊傳偉等20名公安民警利用職權收受賄賂,長期包庇、縱容該犯罪團伙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有關案件壓案不辦、降格處理,甚至向其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處罰。其中,楊傳偉收受餘中汞等人賄送的財物共26餘萬元。2018年10月,包括楊傳偉在內的8名民警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中4人因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3人被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其他12名民警分別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至留黨察看、政務撤職等不同程度的黨紀政務處分。

——茂名化州市東山街道上街社區原黨支部書記、居委會主任蔡德志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問題

2011年以來,蔡德志利用職務便利及家族影響力,在當地逐漸形成以其為中心、部分家族成員和村幹部參與的涉黑犯罪團伙,通過打壓、恐嚇、威脅等手段把持基層政權、欺行霸市、打人佔地,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蔡德志為牟取非法利益,指使上街社區東岸村村民經濟合作社社長蔡德文等人多次組織實施敲詐勒索,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對在東岸村建房的外籍群眾索要錢財共計22餘萬元;利用協助政府審核辦理民眾用地手續、化解社區矛盾衝突之機,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6餘萬元。此外,蔡德志還涉嫌職務侵佔、介紹賄賂等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18年4月,蔡德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責令辭去上街社區居委會主任職務,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18年12月,蔡德志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八個月。

——雲浮市水務和公安部門等打擊盜採河砂亂象失職失責問題

長期以來,雲浮市轄區內西江、南江(特別是鬱南縣轄區)河道盜採河砂違法犯罪猖獗,造成部分河段河床下切、局部河堤被嚴重破壞、河灘地被侵佔,廢棄砂石阻塞河道行洪防洪,致使兩岸民眾生命財產安全遭受嚴重威脅,國家礦產資源遭受重大損失,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雲浮市縣兩級水務部門對非法採砂行為監督檢查不力,執法巡查流於形式,行政執法不嚴格、不深入、不紮實;公安部門對盜採河砂刑事治安案件主動打擊不力,履責不到位,導致聶洪彬為首的犯罪團伙長期在西江等河道非法盜採河砂,直到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到雲浮督導後才被剷除。2019年1月,雲浮市水務局、雲浮市公安局、雲安區水務局、鬱南縣水務局、鬱南縣公安局等5個單位被責令作出書面檢查;雲浮市水務局副局長陳汝平、雲浮市水務局水政監察支隊支隊長劉小林、雲浮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隊支隊長吳木森等11名黨員幹部分別受到誡勉至黨內嚴重警告等不同程度的處理。

廣東省紀委監委強調,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對尚未攻克的重點案件、重點地區、重點問題實施集中攻堅。要落實與公安機關協同辦案機制,建立紀委監委領導包案直查制度,深化以打“傘”促掃黑除惡,增強打“傘”的主動性和實效性,啃掉一批“硬骨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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