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考生搞不懂的6大防火分隔問題,放心,一定有你不懂的

說到防火分隔,是消防考試中的一個絕對重點,相關內容與建築防火整個章節相互貫穿融合。

比如哪裡必須採用4.0h防火牆?哪裡不可以開設門窗洞口?2.5h防火隔牆?2.0h樓板?裙房與高層的分隔能不能開設門窗洞口?那麼今天我們將這些難點問題做出彙總。(希望您能把這篇文章,收藏起來,因為即使現在有些問題不明白,以後也一定會遇到的!)

一、哪裡的防火牆必須採用4.0h?

首先根據規範要求, 甲、乙類廠房和甲、乙、丙類倉庫內的防火牆,其耐火極限不應低於4.00h。

工業建築的中間倉庫中,甲乙丙類的中間倉庫,均採用防火牆與1.5h樓板和廠房其他區域進行分隔。

第一、如果題目中給出的是防火牆,並未說幾個小時,那麼這個肯定是對的,而且案例題目中我們也應該這樣作答,不寫出三個還是四個小時。

第二、如果題目給出了3.0h防火牆,那麼該說法就是錯的。依據:2018版案例分析教材中明確給出了甲類中間倉庫的防火分隔為4.0h防火牆進行分隔。

二、哪裡的樓板必須採用2.0h?

①高層公共建築住宅與非住宅間分隔樓板;

②地下超過20000㎡的商場分隔樓板;

③超高層建築樓板;

④汽車庫、修車庫與其他建築分隔樓板;

⑤汽車庫與修車庫間分隔樓板;

⑥避難層。

三、住宅與非住宅之間的分隔方式

第一,住宅建築

當為住宅建築時,二者的分隔即為住宅部分與商業服務網點之間的分隔。此時無論是高

層還是單多層,其分隔方式均採用2.0h防火隔牆+1.5h樓板。只有當該住宅建築為超高層時,樓板升級為2.0h。

第二,公共建築

此時即為住宅部分與商業部分進行分隔。該情況就需要分為高層和單多層了,

當該建築為單多層時,住宅與非住宅部分之間分隔採用2.0h防火隔牆+1.5h樓板;

當該建築為高層建築時,二者之間分隔應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2.0h樓板。

這兩種情況總結如下:

建築類型

住宅部分與分住宅部分分隔方式

住宅建築

單多層

2.0h防火隔牆+1.5h樓板

(超高層為2.0h樓板)

高層

公共建築

單多層

2.0h防火隔牆+1.5h樓板

高層

防火牆+2.0h樓板

四、裙房與高層主體之間能不能開設甲級門窗,分別哪些項目可以單獨計算

這個問題可以說是困擾大家已久,到底裙房與主體之間能不能開門窗口,如果開了門窗

洞口,裙房哪些指標可以單獨按照單多層來設置,哪些必須與主體保持一致呢?

首先來說,裙房與高層主體間可以開設甲級門窗。只是防火牆開設了門窗洞口時,其設置要求會有不同。

第一,無論裙房與主體採用什麼形式的分隔,裙房的耐火等級與消防設施的設置方式必須與主體保持一致。

第二,當裙房與主體間採用防火牆進行分隔時,分為兩種情況:

(1)防火牆無門窗洞口

此時裙房的防火分區、疏散樓梯(包括疏散樓梯形式、疏散寬度指標)可按照單多層

來設置(根據2018版建規新版圖示)。即此時如果裙房層數為六層以下,同時並非特殊使用功能,裙房可以採用敞開樓梯間。

(2)防火牆開設了門窗洞口

此時裙房的防火分區、疏散樓梯形式可以按照單多層來設置。樓梯的疏散寬度指標要與主體保持一致。

 第三,若裙房與主體間無分隔,或採用了非防火牆分隔(比如防火捲簾)

此時裙房與主體之間的分隔不成立,則原則上所有設置要與主體保持一致。但是針對於

裙房的樓梯間,規範中要求,“裙房和建築高度不大於32m的二類高層公共建築,其疏散樓梯應採用封閉樓梯間”,因此即使在主體採用防煙樓梯間時,裙房依舊可以採用封閉樓梯間(即裙房採用封閉樓梯間已經算作最高標準了。)

五、防火牆上開門窗洞口的一些特殊規定

(1)在廠房中,只有甲類廠房防火分區間要求必須採用防火牆進行進行分隔,且該防火牆上可以開設門窗洞口。

依據:“3.3.1-1 防火分區之間應採用防火牆分隔。除甲類廠房外的一、二級耐火等級廠房,當其防火分區的建築面積大於本表規定,且設置防火牆確有困難時,可採用防火捲簾或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2)在倉庫中,所有的倉庫均應採用防火牆劃分防火分區,且甲、乙類倉庫的防火牆

均不可開設任何門窗洞口。

依據:“3.3.2-1 倉庫內的防火分區之間必須採用防火牆分隔,甲、乙類倉庫內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不應開設門、窗、洞口;地下或半地下倉庫(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不應大於相應類別地上倉庫的最大允許佔地面積。”

(3)臺階式地坪建築,當位於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築之間有防火牆分隔,各自有符合規範規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築的兩個長邊設置貫通式或盡頭式消防車道時,可分別計算各自的建築高度。否則,應按其中建築高度最大者確定該建築的建築高度。

此時的防火牆上是可以開甲級防火門的,也就是說即使該防火牆上開設了甲級防火門窗,同樣也滿足分隔條件。

六、哪些部位的防火牆不可以開設門窗洞口

(1)總建築面積大於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應採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

牆、耐火極限不低於2.0h的樓板分隔為多個建築面積不大於20000㎡的區域。

(2)甲、乙類廠房在生產上確有需要時,允許在廠房的一面外牆貼鄰建造專為甲類或乙類廠房服務的10kV以下的變、配電站,並用無門、窗、洞口的防火牆隔開。對於乙類廠房的配電所,允許在配電站的防火牆上設置採用不燃材料製作且不能開啟的甲級防火窗。

(3)倉庫內的防火分區之間必須採用防火牆分隔,甲、乙類倉庫內防火分區之間的防火牆不應開設門、窗、洞口。

(4)住宅與非住宅之間的分隔無論採用的是2+1.5還是防火牆+2.0h進行分隔,均不應開設門、窗、洞口。

(5)建築設置防火牆從而防火間距不限時,該防火牆也為不開設門、窗、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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