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條新聞,小編只看了一眼,臉上就氣得沒了表情。
趙鬥順明年將刑滿釋放。
趙鬥順是誰?
你還記得幾年前,那部讓無數人掉了眼淚的電影嗎?
素媛
소원
他就是電影裡那個變態強姦犯的原型。
2008年12月的一個下雨天,8歲的小姑娘素媛(化名)照常去上學。
在距離學校幾百米的地方,遇到了喝醉酒後的趙鬥順。
他把素媛騙到教會的衛生間裡,對小女孩進行了毆打、性虐待...(敲下這幾個字,眼淚都在轉圈)
即便是事實,小編也不願意再次描述那個殘暴、變態的過程。
《素媛》裡,導演同樣輕輕地把鏡頭對準了那把被折斷、丟棄的明黃色雨傘。
那個傷害,我們只撇見了一眼——
貼著卡通貼紙的紅色手機摔在地上,上面那隻可愛的兔子掛飾沾上了灰塵和血跡。
然後,是一雙紫青的,無力的小手。
只一眼,感覺心就碎了。
後來查資料才知道,現實情況,更讓人咬緊牙根。
整個腸道,沒有一處完好。子宮、陰道受到重創。腸子幾乎全部切除。
小姑娘只能帶著便袋生活,很可能徹底喪失了生育能力。
而這一切的罪魁禍首,趙鬥順,狡辯自己是因為醉酒行為無法自控,最終只判了12年。
也就是說,明年,這個禽獸就要刑滿釋放了。
還記得電影裡,面對著素媛爸爸爆怒後通紅的雙眼,他一臉冷漠地說:
“你以為我能在這待多久?總有一天我會出去的。”
這一天,不久之後就來了。
有新聞報道,在經過兩次極其痛苦的大手術之後,堅強的素媛已經擺脫了便袋。
如今的她,19歲,已經是一名高三的學生。
這麼多年的治療一點都沒讓她退縮,聽說她想考取醫學院,將來做一名醫生。
就如電影裡,小素媛偷偷寫在日記本里的擔憂:“壞叔叔又出現怎麼辦?光想想都害怕。”
好不容易在歲月裡平息了傷痛的素媛一家,如何面對這場“釋放”。
他還會對素媛下手嗎?他還會對其他小女孩下手嗎?
答案是:極有可能。
出獄前,趙鬥順做了一次心理測試,結果顯示:再次作案的可能性非常高。
一個惡魔,重返人間。
消息公佈的時候,韓國60萬群眾請願,把這個禽獸繼續關在監獄裡。
但輿論到底還是敗給了法理。
現行法律已無法加刑...鐐銬即將解開,獠牙已經露出,誰也阻止不了他了。
沮喪。
每一個好人都應該感到沮喪。
一個有著17次犯罪前科的人,一個狠心對幼童下手的人,一個不知悔改的人,可以借醉酒輕易鑽法律的空子。
而法官居然也採納了。
小編覺得,榕植爸爸最後在法庭上怒吼出的話,一針見血:
“喝醉了就能放過嗎?那酒駕也能放過啊。喝醉了開車就要判刑,喝醉了對孩子那樣就能放過他???”
背後的邏輯再簡單不過——
當法律失去它應有的公正,那些遵紀守法的好人,就活該吃虧嗎?
尤其是性暴力犯罪。
為了方便量刑,法律或許很大程度會根據身體受到的暴力傷害來判決。
到底還是便宜了歹徒啊。
因為他們帶給受害人的傷,不只是身體,更多的是內心。
那不是一筆損失費就可以補償的。
那應該用他們餘生的不安和折磨來償還。
就像電影裡的素媛,你眼睜睜看著小丫頭眼睛裡的充血褪去了,臉上的齒痕變淡了。
還是高興不起來。因為嚴重的PTSD(創傷後應激障礙)。
不願開口說話,不願見人。在一片昏黑的海底,打算孤獨地溺亡。
忍受不了出事時的那條巷子。路過時痛苦地閉上眼,呼吸急促,忍不住嘔吐。
還有無法與異性接觸。
在醫院,情急的老爸想幫她換下弄髒的褲子。那個解開腰帶的動作,瞬間刺痛了她。
如果你注意看,此時素媛眼裡看到的,不是自己的爸爸,而是那個變態。
從此她不讓爸爸靠近,不讓任何異性靠近。
我更擔心的,是電影拍不到的十年之後,她可以像所有同齡女孩子一樣,坦然地,自信地去談一場戀愛嗎?
我希望會。但我也知道,有很大的可能不會。
在知乎上,有這樣一個提問:“強姦對女性的傷害有多大?”
看到出現最多的字眼,是
“為什麼是我?”“我做錯了什麼?”自卑、自責、自我否定。
尤其是在電影裡,看到8歲的素媛跟那位女心理醫生“覆盤”當時的情況:
“那位大叔讓我給他撐傘,我也想過直接走,但我覺得應該給淋雨的大叔撐傘。但人們都說是我的錯,誰也不誇我。”
潛臺詞,其實是在問:
“這一切,都是我的錯吧。”如果我多一些防範意識;如果那天穿了長袖的衣服;如果可以早點回家...
多少受侵害的女性,這樣折磨過自己。
“我覺得自己很髒。”
又有多少姑娘,在“貞操教育”下,把傷害當恥辱,最後結束了生命。
記得在阿米爾汗的《真相訪談》裡,一位老人說的特別好——
失去貞操的應該是強姦犯,而不是被強姦的人。
強暴案發生的必要條件,不是一個女性衣服的長短、回家的早晚。
強暴案發生的唯一必要條件,就是強姦犯。
憑什麼受了傷害,還要被懲罰?
而且被懲罰的,不只是受害者,還有她的家人。
素媛的媽媽,知道女兒受侵害的第一反應是:都怪我,是我讓她走的那條路——是我害了她。
在跟心理醫生坦白時,說起心裡一瞬間的惡念和戾氣:如果所有人都被強暴就好了——
活生生把一個善良到連狗肉都不肯吃的女人逼瘋。
素媛的爸爸,在得知那個禽獸只判12年時,在法庭上舉起桌牌,想直接解決了兇手。
要不是素媛用力阻攔,那個樸素的男人,如今已經是一個殺人犯。
一顆心,碎了。一個家,破了。一個人生,毀了。
這又該如何量刑?
電影裡的故事,畢竟溫和。現實是徹骨的寒冷。
多少女孩子,被性侵之後因為難以啟齒不了了之。惡人逍遙法外,受傷者含著苦澀的恥辱度餘生。
多少爸媽,因為“傷風敗俗”,悄悄和解,不顧對孩子的二次傷害。
多少禽獸,被再三縱容,有恃無恐。
又有多少張嘴,傳播流言,嚼爛舌根,吃著熱騰騰的血饅頭。
就用一個很典型的故事來證明吧,BBC拍過一部紀錄片《日本之恥》。
講述的,是29歲的日本記者伊藤詩織在一次工作餐會上被東京廣播公司華盛頓分社的社長山口敬之強姦。
這個案件調查一年後,被無故撤銷了。
同時,身為受害者的她反而收到了大量的公開羞辱和仇恨郵件。
而直到2017年,在日本強姦的最低刑期,甚至比盜竊還要低。
她,她,她們,為了把壞人抓住,鼓起了多大的勇氣啊。
躺在病床上的素媛,使出全身的勁指出兇手。
甚至在慢慢淡忘之後,再次被叫到法庭,又一次看到那張噁心的臉。
伊藤詩織呢,報案時,被要求用人偶重現禽獸在自己身上做的事...
電影裡,素媛遇到一位很棒的心理醫生。她用自己的愛和溫暖,一點點把小姑娘拉出了黑夜。
現實裡呢?
在《日本之恥》裡,爆出的數據顯示,整個日本,心理救助都沒有幾家。
我們呢?
對於性暴力的受害者們來說,當社會環境不夠寬容,輿論不夠善良,機構不夠完善時,
最起碼讓法律作為底線,來保證最後的公正。
否則報復,就成了正義的核心。
對於強姦罪情節嚴重者,可判死刑。真好。
文章來源丨影探(ID:ttying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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