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沒有錢付醫藥費怎麼辦?

對於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搶救治療,確保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永遠是第一位的!當家屬因為醫藥費支付存在困難,受害人的健康就會受到威脅。那麼,如何確保醫療機構正常的對傷者進行救治呢?

出了交通事故沒有錢付醫藥費怎麼辦?

實踐中,醫藥費支付困難並不少見,為此國家出臺了相應規定,確保受害人能夠得到及時的救治:

1、多方協商墊付

事故發生後,肇事方、保險公司及受害者可以就醫療費用的支付協商支付問題,可以由受害人自行支付,後向對方索賠。也可以由肇事一方墊付,之後在法定的賠償數額內抵消,對於墊付者,應當保留相應的單據。

2、保險公司墊付

(1)交強險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9條明確,對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的、駕駛人醉酒的、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情況,受害人受傷需要搶救的,保險人根據交管部門書面通知和醫療機構搶救費用清單,經核實後,對於符合規定的搶救費用,保險人在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內墊付。

被保險機動車承擔事故責任時:醫療費用限額10000元;被保險機動車不承擔事故責任時,醫療費用限額1000元。

(2)商業三者險

商業三者險的墊付要麼通過協商確定,要麼只能通過先予執行得到解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6條,追索醫療費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被告人先予執行。

出了交通事故沒有錢付醫藥費怎麼辦?

3、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1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

(1)搶救費用超過交強險責任限額的;

(2)肇事機動車未參加交強險的;

(3)機動車肇事後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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