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刷爆朋友圈!法律界人大代表紛紛點贊:檢察機關站在了時代的前列

“此案之後人民自我救助障礙消除。”“最高檢敢擔當,弘揚了主流價值觀,值得點贊!”……3月3日,檢察機關通報“淶源反殺案”最新情況:對涉事女大學生父母決定不起訴。消息一出,周光權和孫憲忠等全國人大代表作出快評,轉發朋友圈。

從去年的“崑山於海明案”,到今年的“趙宇案”“淶源反殺案”,一系列案件引發人大代表對“正當防衛”的熱議。

周光權代表:

讓正義“不委屈也可以求全”

“正當防衛”刷爆朋友圈!法律界人大代表紛紛點贊:檢察機關站在了時代的前列

全國人大代表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周光權

2018年8月27日晚在江蘇崑山路震川路囗發生的某“社會哥”砍人丟刀反被殺案件,一經曝光,即引發了社會激烈的爭辯。但令人震驚的是,案件尚未移交審判,已經有許多人表示對案件的前景並不抱樂觀的態度。從“於歡刺死辱母者案”中全民沸議,到“寶馬紋身男砍人丟刀被反殺案”中多人憂慮,這些年來,“正當防衛的司法異化”似乎已經成為社會癥結。

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周光權說,正當防衛權是法律賦予公民在公權力難以及時介入情形下的私人救濟權。但是,在實務中,出現了大量正當防衛被不當地宣告為防衛過當的案件,使得立法者設置正當防衛制度的良好期待落空。

這當中既有司法上不敢擔當的因素,也與我國刑法理論上對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界限,即“依據何種標準認定反擊行為導致了質的過當、強度的過當”這一難題沒有釐清有關。

根據我國刑法第20條第2款的規定,肯定防衛過當需要分別考察防衛必要性和防衛結果這兩個獨立條件。周光權代表說,防衛必要性是防衛過當的決定性標準,對結果的利益衡量只能是輔助性的。只有在依據事前判斷標準認定防衛行為不必要時,才需要進行利益衡量。認定正當防衛,還必須顧及客觀歸責的法理,堅持一系列司法準則。

周光權代表說,上述案例之所以會引爆朋友圈,就是因為檢察機關在司法實務上做到了敢於擔當,超越了固有思維模式,切實鼓勵公民依法行使正當防衛權,讓正義“不委屈也可以求全”,並最終有效維護法治秩序。

孫憲忠代表:

檢察機關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作出了貢獻

“正當防衛”刷爆朋友圈!法律界人大代表紛紛點贊:檢察機關站在了時代的前列

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全國人大代表 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

孫憲忠

“這三起案件的司法判定向社會傳遞了正能量,順應了人民群眾保護合法權益的意願。”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孫憲忠說,檢察機關這一次站在了時代的前列,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方面作出了貢獻。

在檢察機關對“趙宇案”和“淶源反殺案”作出不起訴決定後,孫憲忠代表開始撰寫議案,呼籲在民法典物權編中寫入“自助制度”。

“自助行為制度是民事權利私力救濟的方式之一。”孫憲忠代表說,早在1995年起草物權法學者建議稿總則時,他就把自助行為制度寫了進去,但是因為權利人自助的時候應該使用適度的強制力量,而當時我國社會對民眾自我行使保護自身權利、而且涉及使用適當強制力量的限度認識不清,普遍認為暴力不應該鼓勵,因此立法沒有規定自助。這種情況說明,在自助這個要點上,當時的立法試圖在權利人的利益和侵權人的利益之間尋找一種平衡,而這種觀念現在看來並不正確。在2013年和2014年寫民法總則議案時,他一直呼籲把自助行為制度寫入民法總則,還是沒有被採納。直到編撰民法典總則,自助行為制度始終沒有被寫入法律。

孫憲忠代表說,社會對“崑山於海明案”和“淶源反殺案”的強烈反響傳遞了重要信號:我國社會對於民眾自我行使保護自身權利的觀念,正在向權利人傾斜。他要抓緊時機,力爭把“自助行為制度”寫入修改民法典物權編的議案。

車捷代表:

司法判定某種程度上會影響全社會的價值取向

“正當防衛”刷爆朋友圈!法律界人大代表紛紛點贊:檢察機關站在了時代的前列

全國人大代表 江蘇省律師協會副會長車捷

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律師協會副會長車捷說,司法判定某種程度上會影響全社會的價值取向。從“崑山於海明案”到近日公佈的“淶源反殺案”,一系列正當防衛案件,都表明公檢法系統在執法司法過程中越來越注意,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不僅要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而且要引導人民群眾應該弘揚什麼、摒棄什麼。

車捷代表希望,公檢法系統今後要進一步激活正當防衛制度的適用,及時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有力震懾犯罪分子,彰顯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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