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備養子“劉封”臨死前說了一句話,是不是說出自己對劉備的絕望

大家對“諸葛亮揮淚斬馬謖”這一事件比價熟悉,劉備揮淚斬劉封可能就相對陌生點,馬謖是因領了軍令狀,大意失街亭,兵敗逃跑才會惹來殺身之禍,劉封作為劉備的養子究竟做錯了什麼,使得劉備不得不殺劉封,劉封被殺是不是冤屈了,劉封在臨死前為何要喊出“當初應該聽孟達的話”,孟達究竟說了什麼話,這句話是不是劉封對劉備絕望的詮釋?


劉備養子“劉封”臨死前說了一句話,是不是說出自己對劉備的絕望


一塊肉使得劉備、劉封兩人結緣。劉封本姓寇,原名叫寇封,是長沙郡人(現屬湘陰地區)。官渡之戰後,劉備失去了袁紹這座靠山,轉身來到了,荊州劉表門下,劉表對劉備還是相當的熱情,用宴會招待劉備,宴會上送菜的侍從上菜的時候不小心將碗裡的肉掉了下來落到了地上,劉封見狀就隨手撿了起來,背過身體將肉塞進了嘴裡,劉封的所為全部被劉備看在眼裡記在心上,劉備覺得此人不凡,因劉備自己無子嗣,於是就打算認劉封為養子,劉備當時也是身兼多職,左將軍的名號還是相當的響亮,劉封也是欣然答應。


劉備養子“劉封”臨死前說了一句話,是不是說出自己對劉備的絕望


劉備認了劉封這個養子之後,自然就熟悉多了,有些話就可以問了,劉備就當日在宴會上撿地上的肉吃這一事情,問劉封當時為什麼會那樣做?劉封說,軍中的糧食來之不易,更何況是肉,掉在地上沾了點塵土,如果我將肉上的塵土弄掉的話,侍奉上菜的人,肯定會遭受懲罰,另外軍中的廚師做菜也是相當的不易,我應該尊重他們的勞動成果,不能浪費了。劉封的這番話一出使得劉備更加的認可劉封,就把劉封帶在身邊培養。


劉備養子“劉封”臨死前說了一句話,是不是說出自己對劉備的絕望


劉封是一個武將,雖然沒有趙雲、張飛等人的名氣大,但是作戰還是相當的勇猛,為劉備攻取益州劉璋除了不少的力氣,這些功績使得劉封在劉備面前得到了重用,官位也一路飆升。劉備在益州安定下來後,法正等人建議劉備奪取漢中,讓漢中成為益州的盾牌抵擋曹操,劉備於公元218年出兵漢中,劉備讓諸葛亮在成都負責後勤等工作,自己率領法正、趙雲、黃忠、魏延為一路,馬超隨張飛一路,劉備此次觸動可謂是人才濟濟,個個都是猛將。最終劉曹大軍在定軍山大戰,曹軍統帥夏侯淵中了法正的計,結果被黃忠所殺,曹操對夏侯淵被殺一事是相當的惱火,認為是夏侯淵指揮失當,但是曹操最後未能挽回最後的局面——失去漢中。


劉備養子“劉封”臨死前說了一句話,是不是說出自己對劉備的絕望


劉備與曹操的對戰,以前總是曹操佔上風,想打你劉備隨時都可以打敗,但是現在的劉備已經不同往日了,自從定軍山一役後,劉備也揚眉吐氣了,在兩軍對戰的時候,派出了劉封前去對陣,曹操覺得是劉備對他的侮辱,大罵劉備是個賣草鞋的小人,居然敢用養子來對付主人,言語是極其蔑視。曹操本想叫曹彰來應戰,但是因為曹操退軍了,所以才沒有交手,由此可見劉封還是相當有戰鬥力的。公元219年,曹操正式退軍漢中,劉悲哀還乘勢奪得了房陵、西城、上庸三郡。


劉備養子“劉封”臨死前說了一句話,是不是說出自己對劉備的絕望


這時劉封的地位已經空間的提高了,劉備不僅認為劉封能夠獨擋一面,劉備聽從法正的建議讓孟達掌管這三郡,又把劉封派去那裡,可是人家劉封前去不是協助孟達,而是前去領導孟達,這一點劉備是特別做了強調的,孟達面對這個職位沒有自己高,年紀沒有自己大的人,礙於劉備的面子還真不好對待,劉備為什麼要作出這樣的安排,勢必會給這兩個人帶來極大的矛盾。這個劉封到位以後,也是十分的囂張,不知道劉備是不是想讓劉封慢慢取代孟達,經常欺負孟達。


劉備養子“劉封”臨死前說了一句話,是不是說出自己對劉備的絕望


兩人的矛盾也是迅速的計劃,將帥不和,使得兵力調配也出現了問題,當關羽攻打襄陽的時候,就叫劉封和孟達出兵支援,但是兩人以剛剛收復的領土人心不穩等緣由推脫了,之後關羽戰敗被殺,劉備就將關羽被殺一事怪罪劉封、孟達兩人。劉封為了趕走孟達,對孟達生活中的一些器物杖著劉備的後臺也進行搶奪,然而沒想到的是,時局變化太快,劉封沒有認清時局,逼得孟達帶兵直接投靠了曹營,曹操對孟達的歸來是極大的歡迎,還派兵支持孟達攻打劉封,孟達叫劉封投降歸曹,但是劉封不從。


劉備養子“劉封”臨死前說了一句話,是不是說出自己對劉備的絕望


劉封戰敗回到了成都,劉備面對結拜兄弟的失去,荊州的失去,漢中的失利,百感交集對劉封是狠狠的責罵了一通,可以說面對國家利益,這父子情誼已經顯得微不足道了,兩人的父子情誼已經走到了盡頭,如何安置劉封還是一個問題,諸葛亮覺得劉封生性剛猛,日後很難駕馭,於是建議劉備不如乘此機會將劉封殺掉,為了蜀國的未來,劉備聽從了諸葛亮的建議,賜劉封自縊,劉封死前就說,我當初該聽孟達的話了,為什麼在劉封死之前,還提起孟達要他投降的話,這句話是不是詮釋了他對劉備的絕望?在權力爭鬥面前,如果再給劉封一次機會,他會不會選擇投降曹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