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婚姻是一種生活方式

其實,婚姻是一種生活方式

很多人,都認為在一起戀愛,久了,磨合的差不多了,時間差不多了,就會順其自然的結婚,過完後半生。開始,我自己也是這樣的認為。

而經歷了才知道,其實戀愛和結婚幾乎沒有關係。若有,只是讓你在一個特定的時刻認識了一個對象而已。

結婚是什麼?

從此戶口頁不再是單身,從此會被人稱呼為妻子或者丈夫,走在路上會被人介紹這是我先生或者太太,愛人或對象。

從此,一個床上睡著兩個人,一口鍋裡吃著飯,一個洗衣機裡洗著衣服,一個屋子裡數著日曆。

與喜歡吃西餐的人結婚,慢慢學會了左手叉右手刀,與喜歡吃中餐的人結婚慢慢學會了紅燒肉,與四川人結婚,漸漸可以吃點麻辣,與東北人結婚習慣了吃酸菜白肉;

與小資結婚,習慣了紅酒,輕音樂,與商人結婚學會了投資,與學者結婚學會了在他看書時候不去煩。

一切的一切,只說明結婚,是一種生活方式。與什麼人結婚,就選擇了什麼生活方式。或者說,想要什麼生活方式,就找什麼樣的人結婚。

於是,在戀愛後的婚姻裡,很多人都會說,生活習慣不同,思維方式不一致,無法溝通。戀愛時怎麼不覺得?因為愛,本身就是一種隱形的激素,無形的感觸,而婚姻是要一個24小時,又一個24小時慢慢度過的日子。不同的生活目標和習慣,會在這樣的日子裡,慢慢產生分歧,發現一些不能融合的矛盾,這不是結婚了就沒有愛情了,而是生活方式發生衝突。其實,大部分完結的婚姻都是因為大家追求的目標不同,因此無法相親相愛的生活在一個屋簷下。就像回漢婚姻,必須遷就回族一樣,不遷就就只能分手。因為信仰,飲食都有不能調和的習慣。

戀愛可以門不當戶不對,不分國籍,年齡,但是婚姻就不同。不考慮權衡的婚姻,終究帶來的是因為差異造成的瓦解或者隔膜,而因為生活方式不同造成的隔膜是無法消除的。常聽人說“當初結婚很草率”,卻幾乎沒聽人說“當初戀愛很草率”。這是一種我無法用文字形容的區別。結婚可以很簡單,但是愛情則完全不是一回事,就如同婚姻可以將就,但愛情卻是絲毫來不得勉強。

所以,未必有愛情就會結婚,更未必結婚就是有了愛情。好的婚姻,只是彼此生活方式一致,不好的婚姻,則相反。

亦舒說:“ 愛情原是錦上添花的事,男女互相為對方傾倒,糊里糊塗那麼一刻兩刻時分,便視為愛情,等到看清楚之後,不外是那麼一回事,雙方可以容忍的,便相處下來,不能夠的,便立刻分開。”

-愛情經不起風吹草動,在一起很快速,分手很容易,因為它只是兩個人心裡的事情;但是婚姻便不是,它有時可以承擔很多不同,容忍很多無奈,就是因為婚姻不止是兩個人的事情。

亦舒說:“我們愛著的是一些人,而與我們結婚生子的又是另一些人。”

有些人明明很愛,就是沒有這婚姻的緣分,有些人,明明不愛,就是要註定一生一世和你在一起。

其實,就是這麼一回事。無論在愛情裡傷的得多重,你終將選擇一段婚姻,繼續生活。心仍在痛,那是你的事情,黑夜裡你可以撕心裂肺,百轉千回,但是白晝中,人前人後,你務必要做到像什麼都沒發生過的樣子。不要說你是特例,我們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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