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級市和副省級市有什麼區別?

中國的現行行政治理構架由四個層級組成的,就是中央、省、市、縣、鄉、村,這裡的省級單位還含有中央直管的直轄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還有一個新疆建設兵團;市裡面還包括了副省級市、地級市、自治盟、自治州,新疆建設兵團的師級單位;縣裡麵包含著縣級市、自治縣,新疆建設兵團的團級單位;鄉里還有同級的鎮。

地級市呢,就是原先做為省一級政府派出機構的地區行政公署演變、轉換過來的。大多都是由地區公署所在城市合併地區及下屬的縣級單位成立的,當時就叫地市合併。地市合併的市,一般都管理了原先地區所管轄的縣。相對來說,原先的地區建制,管轄的農業縣比較多點,主要就是以管理傳統的農業、農村、農民為主的;而市呢,就是工商業比較發達、城鎮化率比較高的地區了。同樣,現在的所謂縣級市、縣,也是這樣的。

那麼,問題就比較清楚了,為了更好發展經濟,發揮傳統工商發達城市特別是區域性工商業集中的大城市的輻射和帶動作用,國家就賦予了一些城市比原先的地區更大、更多乃至相當於省一級的行政立法特別是經濟處置的權力,國家每五年都要有一個五年計劃,每年都有計劃、預算、決算,這些副省級的或者是計劃單列的市,就會脫離省或者從所在省裡面單獨列出來,叫做計劃單列城市了。

副省級市是行政架構為副省級建制的省轄市,前身為計劃單列市,其黨政一把手都是省部級副職。市委書記、人大主任、市長、政協主席都是副省級的,由省委報中央審批。但是在行政區劃類別上,副省級市仍然屬於省轄市,由所在的省級行政區管轄為主。現有15個副省級市:廣州、武漢、哈爾濱、瀋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寧波。其中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是計劃單列市,其它是省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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