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小夥醉駕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 撞上燈杆當場殞命


濟寧小夥醉駕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 撞上燈杆當場殞命

肇事摩托車


濟寧小夥醉駕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 撞上燈杆當場殞命

燈杆上有明顯的被撞痕跡


大眾網城陽·海報新聞4月9日訊(記者 歐陽繼瀟 通訊員 劉維印 胡永緒)醉駕入刑八週年之際,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的道理已家喻戶曉,但仍有人心存僥倖鋌而走險。近日,暫住青島城陽的山東濟寧籍32歲男子孫某某因醉酒駕駛摩托車且未戴安全頭盔,撞上路邊燈杆當場殞命。青島市公安局城陽分局交警大隊交通事故處理民警介紹,事故發生時,孫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達到210mg/100ml,系涉嫌危險駕駛。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瞭解到,2019年3月20日21時39分,城陽公安122指揮中心接到報警稱,在204國道洪江河橋東200米處,有一男子躺在路上,前方側翻著一輛二輪摩托車。

接到報警後,城陽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處置。現場發現一男子趴臥路上,頭部鮮血直流,已無生命體徵。離男子前方約20米的地方,向右側翻著一輛黑色無牌二輪摩托車,路邊牙石上有20多米二輪摩托車輪胎擦痕,直至撞在路邊燈杆上。通過勘查現場和調取視頻民警確認,駕駛摩托車男子未帶安全頭盔,事故屬於駕駛人單方事故,按照法律程序,對駕駛人進行血液酒精測試。

據瞭解,經相關部門血樣檢測,孫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達到210mg/100ml,系涉嫌危險駕駛。超過了醉酒標準80mg/100ml的近三倍。孫某某持C1駕照駕駛二輪摩托車,系準駕不符且摩托車無牌無手續。

經過調查,民警還原了事發當晚的經過。3月20日下午5時許,孫某某告訴妻子稱,朋友約他去家裡吃飯,便騎著二輪摩托車來到朋友李某某家與另外兩名朋友一同喝酒,當晚,孫某某喝了二兩半白酒及一瓶啤酒。21時30分左右,孫某某未戴安全頭盔便獨自駕駛二輪摩托車回家,當他途經204國道洪江河橋東200米處時,因酒性發作撞上道路右側路牙及燈杆後當場身亡,摩托車側翻倒地,因慣性向前滑行20餘米才停下。

據辦案民警介紹,孫某某醉酒駕駛摩托車是引發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如果當時他佩戴安全頭盔,頭部就會得到有效保護。孫某某的妻子表示,準備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同桌一起飲酒的三人民事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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