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概述

株洲,古称“建宁”,湖南省辖地级市。位于长沙市东南部40公里处,湘江下游,东接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永新县及井冈山市,南连省内衡阳、郴州二市,西接湘潭市,北与长沙市毗邻。株洲市辖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渌口区5区,攸县、茶陵县、炎陵县3县,代管县级醴陵市,此外设立有云龙示范区,总面积11262平方公里。2016年总人口401.6万人。

株洲是新中国成立后首批重点建设的八个工业城市之一,是中国老工业基地。京广铁路和沪昆铁路在株洲交汇成为中国重要的“十字型”铁路枢纽。株洲是长江中游城市群成员、长株潭城市群三大核心之一,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一部分。

2018年4月2日,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支持新一批城市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名单,全国17座城市入选,株洲名列其中。 6月19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撤销株洲县,设立株洲市渌口区。

2018年12月6日,株洲市入选“中国大陆最佳地级城市30强”,排第26名。

株洲市位于湖南省东部,湘江下游。东界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永新县及井冈山市,南连本省衡阳、郴州两市,西接湘潭市,北与长沙市毗邻,总面积11262平方公里,介于北纬26°03’05”~28°01’07”,东经112°57’30”~114°07’15”之间。

地形地貌

株洲市境位于罗霄山脉西麓,南岭山脉至江汉平原的倾斜地段上,市域总体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北中部地形岭谷相间,盆地呈带状展布;东南部均为山地,山峦迭障,地势雄伟。水域637.27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5.66%;平原1843.25平方公里,占16.37%;低岗地1449.86平方公里,占12.87%;高岗地738.74平方公里,占6.56%;丘陵1916.61平方公里,占17.02%;山地4676.47平方公里,占41.52%。山地主要集中于市域东南部,岗地以市域中北部居多,平原沿湘江两岸分布。

气候

株洲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热充足,风向冬季多西北风,夏季多正南风,无霜期在286天以上,年平均气温16°C至18°C,是名副其实的膏腴之地,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为湖南省有名的粮食高产区和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长江流域第一个粮食亩产过吨的县(市)就产生在株洲代管的醴陵市。[4]

水文

湖南省“株洲”概述

湘江(3)

株洲市域的河流长度5公里以上的341条,30公里以上的19条,100公里以上的7条,均属湘江水系。湘江干流在株洲市域内全长89.6公里,占湘江总长的10.46%。市域内湘江一级支流较大的有洣水、渌水;湘江二级支流长度在100公里以上的有洮水、攸水、澄潭江、铁水等4条。

株洲境内物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产有煤、铁、钨、铅、锌、锡、铀、铜、铌、钽、稀土、萤石、石膏、硅石土、高岭土、石灰石、花岗岩等40余种,为有名的有色金属之乡。丰富的农产和矿藏资源,加上气候、土壤、地质、植被所具有的多样性特征,为多层次开发提供了优越的条件。[5]已发现矿产44种,矿床(点)360处,其中大型矿床3处,中型10处,小型103处。矿产资源赋存具共伴生矿产多、单一矿产少,资源和矿产地分布相对集中的特点。铌、氧化钽、高岭土、铸石用辉绿岩、冶金用石英岩等5种矿产资源储量居全省之首,煤、铁、锡、氧化铌、细晶石、陶瓷土、普通萤石、熔剂用灰岩等8种矿产资源储量居全省2-5位。[6]

2016年,株洲市已发现矿种44种,探明资源储量矿种20种。其中,能源矿产5种,金属矿产16种,非金属矿产22种,水气矿产1种。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31个。[7]

植物资源

株洲市域的植物种属古老,种类繁多,群落交错,分布混杂。自然分布和引种栽培的约有106科、296属、884种。其中珍稀乡土树种约有40余种。株洲市共有古树名木3万余株,其中500年以上的国家一级古树245株。株洲市森林覆盖率42.2%,活林蓄积量1179.85万立方米。炎陵县桃源洞有原始森林面积10万多亩。[5]

土地资源

根据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株洲市耕地208995.71公顷(313.49万亩);园地7594.16公顷(11.39万亩);林地686259.47公顷(1029.39万亩);草地27445.15公顷(41.17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1472.72公顷(137.21万亩);交通运输用地20559.4公顷(30.84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9425.89公顷(89.14万亩);其他土地23002.97公顷(34.50万亩)。按三大类分,株洲市农用地962821.95公顷(1444.23万亩),建设用地106962.59公顷(160.44万亩),未利用地54970.93公顷(82.46万亩)。[8]

水资源

湖南省“株洲”概述

洮水水库(9)

株洲市境内有洮水水库,总库容达5.25亿吨,多年平均水量达8.36亿吨,多年平均可供城市水量6.64亿吨,水库的水量足以满足株洲城区的用水需求。水库水量充沛,库区植被良好,没有工业污染,水质全年达到了Ⅱ类标准。[9]2014年,市内可用水资源量约为102.3亿立方米,年度用水量为23.8亿立方米。[10]全市范围内,有中大型水库4座、中型水库14座、小型水库946座。共建成装机500千瓦以上水电站167座,总装机54.7万千瓦。

2016年,株洲市年末常住人口401.63万人,比2015年增加1.58万人。按城乡分,城镇人口257.4万人,乡村人口144.23万人;按性别分,男性205.62万人,女性196.0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96‰。年末城镇化率为64.1%。[7]

民族

株洲属散杂居民族地区,有46个少数民族,常住少数民族人口2.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0.56%,城市民族工作社会化、多元化、繁杂化。

株洲古称建宁,后又名槠洲,最早见于南宋人文集。“株”字可能取自株田之“株”。株洲、株田相距数里,五代时株田已较著名。“洲”字取自古人以湘水两岸为 洲之“洲”。联缀而成地名。一说因地多槠木,且“槠”、“株”同音,故又名“槠洲”。自南宋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式定名株洲后,株洲之名沿用至今。

[1]

历史沿革

远古时期,株洲地区就有先民生息繁衍,炎陵县鹿原陂安葬着中华民族的始祖炎帝神农氏。据考古发现,在株洲县漂沙井黄霞垅磨山有6000年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大溪文化遗址,以及叠在其上的4000多年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遗址。

春秋战国时期,株洲属楚国之黔中郡。

公元前223年,秦灭楚,株洲属黔中郡。

公元前202年,建长沙国,株洲是长沙国领地。

湖南省“株洲”概述

株洲市政区图

东汉建安十九年(214年),孙权割湘南县以东和醴陵、修县沿湘江东岸地带置建宁县,筑县城于今株洲市庆云山解放街、南湖街沿建宁港两岸,属长沙郡,乃株洲建县之始。

三国吴太平二年(257年)建宁县治从槠洲迁驻淦田(今株洲县淦田村,现存有建宁故城)。

三国吴宝鼎元年(266年),建宁县治又复迁槠洲。

公元265~420年,晋代一统中国,建宁县治仍驻槠洲,属古荆州长沙郡。

公元420年~589年,南朝齐时期,建宁县属湘州长沙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隋灭陈,废建宁县入湘潭县。

唐武德四年(621年),复置建宁县,属南云州(州治在今攸县县治)。

唐贞观元年(627年),废除南云洲,取消建宁县。建宁县域划归湘潭、醴陵两县。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株洲厅。“株洲抚民府”位于现芦淞区樟树坪。

民国元年(1912年),清亡,存在近五年的“株洲厅”建制被取消,株洲再度纳入湘潭县管辖。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设湘潭县株洲镇。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湘潭县株洲镇和白关乡、昭阳乡合并为株洲乡。

1949年8月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株洲,8月12日成立湘潭县株洲区人民政府。

1951年,由湘潭县析置县级株洲市,属长沙专区。

1953年,改为省辖市,郊区分为郊东区、郊北区。

1955年2月22日,株洲市郊东区、株洲市郊北区合并为株洲市郊区,设立株洲市郊区区公所,辖22个乡。

1956年3月,株洲升格为地级市,由省委直接领导,成为湖南省除省会长沙外第1个地级市。

1958年9月5日,撤销乡级建置,株洲市郊区所辖5个大乡合并组成株洲市郊区公社。

1965年4月30日,析设株洲县,以株洲市的部分地区为其行政区域,驻渌口镇,株洲县归株洲市。

1966年1月18日,复置郊区。

1970年7月8日,城区设立3市辖区(县级)即东区、南区和北区。

1983年3月1日,株洲市实行市管县体制,将原湘潭地区攸县、茶陵县、醴陵县、酃县划归株洲市管辖,辖区人口308.12万人。1985年8月15日,醴陵县改为设醴陵市;1994年4月5日,酃县更名为炎陵县。

1997年7月,撤销东区、南区、北区、郊区,调整设立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和天元区。

2009年3月11日,株洲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级行政、经济管理权限。[1]

2018年6月19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撤销株洲县,设立株洲市渌口区。[2]

湖南省“株洲”概述

株洲局部全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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