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不意味著沒有犯罪”

“不起訴,不意味著沒有犯罪”

(記者沈靜芳 通訊員張倩 支雅瓊)4月2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檢察院召開不起訴決定訓誡會,對涉嫌盜竊的未成年人小明(化名)宣佈不起訴決定,並進行教育訓誡。

“不起訴,不意味著沒有犯罪。”訓誡會上,小明深深地明白了這個道理,作出了深刻反思。小明曾因涉嫌盜竊他人2600餘元財物,被公安機關以盜竊罪提請逮捕,新城區檢察院未檢部門經審查,認為其犯罪數額剛過起刑點,家長具有幫教條件,且為初犯偶犯,援助律師建議採取非羈押的強制措施,綜合考慮案件各個因素,檢察院對其作出不批捕決定。同時,檢察官將小明交由呼和浩特市青禾未成年人觀護中心進行不捕後幫教。

青禾未成年人觀護中心是內蒙古自治區團委、呼和浩特市檢察院於2017年8月聯合成立的全區首家專業化、職業化、社會化涉罪未成年人觀護基地。在青禾社工的幫助下,小明參與成長星小組活動、法律教育宣傳、義工、親職教育等,先後戒掉了網癮、煙癮,自我約束能力不斷增強。

2月22日,案件移送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對小明進行心理疏導和評估,心理諮詢師提出專門的心理評估報告。青禾社工介紹了小明的幫教表現。援助律師通過查閱案卷,走訪小明及其家長,也建議從輕處罰。承辦檢察官認為小明已涉嫌盜竊罪,鑑於其犯罪時為未成年人,到案後認真悔罪,被盜物品及時發還被害人,且屬於初犯,監護人願意對其進行有效監護和幫教,其犯罪有父母離異、監護不到位等客觀原因,通過心理評估小明有自信心不足、責任感不強等問題,建議提高文化水平與認知能力。經研究決定對其作出不起訴,跟蹤幫教3個月。

4月2日,心理諮詢師、青禾社工、法律援助律師、偵查人員、司法廳工作人員、未檢檢察人員共同參加了訓誡會。訓誡會上,承辦檢察官對小明案件的辦理情況進行全面介紹,並宣讀了《不起訴決定書》。偵查機關辦案民警、法律援助律師、社工工作人員對小明進行訓誡教育,希望他從中吸取教訓,珍惜機會走好自己的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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