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吃早餐巧遇執行員,結果尷尬了……

3月31日,拖欠農民工工資不還的老賴張某,到早餐店就餐時,巧遇盤山縣人民法院執行員王松。讓張某沒想到的是,王松竟認出了他,並將他帶回法院。在強大的心理攻勢和法律威懾力面前,張某不到兩個小時就籌集了執行款35145元。

女子張某,家住盤山縣農村,是一名土建工程承包方。2015年7月的一天,張某找到農用車車主王某,讓其再找4輛農用車拉土,並約定每車勞務費為35元,由王某與張某統一結算。2015年7月至11月,王某等5人共計拉土1147車,勞務費總計40145元。此間,王某因手頭無錢加油,向張某預支5000元。因資金週轉不開,張某一直沒有給王某結算,並於2016年2月6日出具一張欠款35145元的憑據給王某,並約定2016年5月底結清。約定結算日期到期後,張某遲遲不肯給付勞務費,王某一紙訴狀將張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給付勞務費35145元,並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2016年9月8日,盤山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被告張某於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十日內給付原告王某勞務費35145元。案件受理費679元,減半收取339.50元,由被告張某承擔。

一審判決生效後,張某未主動履行,王某隻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員王松等人對被執行人張某財產進行查控,未發現可供執行財產。而後,王松等人多次撥打電話聯繫被執行人張某,並對其進行約談,告知不履行法院生效文書的法律後果,敦促其主動結清農民工工資,並將被執行人張某納入失信名單及限制其高消費。在法院準備對張某採取下一步強制措施時,卻發現張某人間蒸發。作為土建工程承包方,張某常年在外地施工,居無定所,其家人也早已舉家搬遷,在盤山縣亦無住所及相應財產,該案一度陷入執行僵局。

雖然案件執行遇到困難,但執行員王松等人並沒有放棄,而是對該起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一直記掛在心。3月31日早8時許,王松來到某早餐店就餐,進門後看到一張有些熟悉的面孔,初步判斷該人就是拖欠農民工工資不還的老賴張某。為了進一步確認,王松偷偷撥打了張某的手機號碼,可對方拿出手機看了一眼後卻不接聽,而是直接裝進口袋裡。得到確認後,王松立即撥打電話喊來同事,然後走到張某近前,嚴厲地說道:“張總,原來你在這兒啊!請你跟我們到法院走一趟!”聽後,張某低頭不語,只好跟隨王松等人來到盤山縣人民法院。“拖欠農民工工資,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不僅違法,還可能涉嫌犯罪,你要想清楚該怎麼做!”王松說道。在強大的心理攻勢和法律威懾力面前,被執行人張某不到兩個小時籌集執行款35145元,使該案順利執結。(王小會 範鐵寶)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