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底,全州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54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州纪委州监委重拳出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线索,截至2月底,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州纪委州监委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及专项斗争执纪问责组,并派驻26个派出机构督促所在部门党组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全州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也相继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组,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截至2月底,全州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54件!

州纪委州监委还组成8个案件排查工作组,以各县市交叉互检的方式,对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进行“大起底”。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安排专人专管,负责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挂号核查督办,要求优先查办、一查到底,确保每一件线索动态监管、全程留痕。

截至2月底,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出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234件,已办结157件,其中立案54件,正在办理7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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