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7萬多元在商場買“豪表”,發票開的卻是“預付卡銷售”

花47万多元在商场买“豪表”,发票开的却是“预付卡销售”

重慶消費者譚先生花47.2萬元

在專賣店購買了一塊

“江詩丹頓”豪華手錶

而商場為他開具的發票品名卻是

“預付卡銷售和充值”

上面沒有“江詩丹頓”手錶的任何信息

懷疑買到是冒牌貨

要求商場重新開具

正規的商品發票,遭到拒絕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近日就此展開調查

花47万多元在商场买“豪表”,发票开的却是“预付卡销售”

商場搞活動

原價59萬元的“江詩丹頓”手錶

折後47.2萬元就能買到

2018年10月30,譚先生和家人在重慶萬象城商場閒逛時,無意中看到一樓有家“江詩丹頓”專賣店,便進去看看。他早就想買一塊“江詩丹頓”手錶,作為送給自己的生日禮物。在銷售人員的推介下,他相中一款標價59萬元的“縱橫四海”手腕錶,其型號為4300V/000R-13064,序列號為V1389643。銷售人員告訴他暫時沒貨,要從瑞士進貨。

花47万多元在商场买“豪表”,发票开的却是“预付卡销售”

銷售人員告訴譚先生:商場正在搞促銷活動,八折優惠下來,這塊表的售價為47.2萬元。譚先生決定購買,便支付了1萬元定金。

花47万多元在商场买“豪表”,发票开的却是“预付卡销售”

同年11月18日,專賣店通知譚先生去取表。當他準備付款時,銷售人員將他帶到負一樓的萬象城商場“團購中心”。收銀員讓他在幾份文件上簽字,說簽字後才能享受優惠折扣。譚先生通過銀行轉賬及刷信用卡方式,支付了47.2萬元,收銀員給他開具了一張發票。他沒有細看發票內容,回到專賣店取走了手錶及保修卡。

發票品名為“預付卡銷售”

並無“江詩丹頓”手錶任何信息

消費者懷疑買到假表

同年12月1日,譚先生和朋友喝茶聊天時,這位朋友提到市場上有些奢侈品其實是冒牌貨,特別是“江詩丹頓”手錶多次被曝光。

譚先生回到家,馬上拿出“江詩丹頓”的所有資料查看,發票上的貓膩讓他驚出一身冷汗:發票上竟然沒有“江詩丹頓”的任何信息,發票品名一欄,寫的是“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稅率”一欄居然是“不徵稅”。收款單位為“華潤置地(重慶)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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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先生的哥哥也有一塊“江詩丹頓”手錶,他看到他哥哥的發票上不僅有手錶的品牌名稱、型號,還有系列號等詳細信息。

譚先生懷疑買到了冒牌貨,立即到專賣店討說法,當天是星期六,銷售人員讓他星期一來商場補開一張發票。

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譚先生一早就給專賣店及商場打電話,要求補開一張發票,上面要載明手錶名稱、規格型號、稅率等信息。商場工作人員稱要向領導彙報處理。他又向重慶稅務部門諮詢,得到的答覆是,在商場購買商品,商場就應該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

商場拒絕再開發票

商場稱可為消費者退貨

遭到消費者拒絕

2018年12月4日,譚先生向九龍坡區市場監管局、區消委會投訴,稱他買到的“江詩丹頓”手錶可能是冒牌貨,請求查處。

2018年12月7日,萬象城商場告知譚先生,商場不可能再給他開張發票,因為他購買的是商場的提貨卡,商場按稅務部門的規定,只能開預付卡發票

花47万多元在商场买“豪表”,发票开的却是“预付卡销售”

2018年12月12日,九龍坡區消委會組織譚先生、專賣店、商場三方進行調解。專賣店負責人稱,譚先生支付的貨款充值到了幾十張提貨卡里,商場再劃轉提貨卡里的錢,來支付手錶的價款。之所以選擇這種支付方式,是因為能為譚先生節省9000多元。譚先生最終支付的價款是47.2萬元,就是打折後的最優價格。

商場負責人則稱,按照流程,譚先生購買提貨卡時,他尚未取得手錶的所有權,意味著還沒有發生實質性的商品買賣行為,因此商場提供的是不徵稅的發票。當譚先生獲得手錶後,手錶的實際銷售方,也就是“江詩丹頓”專賣店,才應該向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

花47万多元在商场买“豪表”,发票开的却是“预付卡销售”

商場負責人表示,商場開具提貨卡發票,符合相關規定,不可能再給譚先生開一張發票。如果他確實需要,可找專賣店為他開票。

譚先生拒絕了這個提議。他說47.2萬元貨款是支付給商場的,那麼商場就有義務和責任為他開具發票。商場和專賣店當初並沒有告訴他只能開提貨卡發票,如果告知了,他絕對不會購買。譚先生還說,他最擔心的是,是將來萬一專賣店不經營了,或者搬走了,手錶的售後服務如何得到保障,因為發票上沒有手錶的任何信息。

經過調解,商場表示可以為譚先生作退貨處理,但譚先生需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維修費、拋光費、折舊費等,金額應在數千元以上。譚先生拒絕接受

消委會表示

商場開具的不是正規商品發票

消費者最終按退貨處理

九龍坡區消委會秘書長陳湧在組織調解時指出,商場提供的發票無法顯示商品的基本信息,不是正規的商品發票,

消費者有權拒絕接受。消費者用提貨卡在商場購物,也是一種消費行為,有權要求商場開具能夠體現具體商品信息、體現消費者購買行為的正規發票。無論專賣店與商場是租賃關係還是直營管理,消費者在商場內消費,貨款也支付給了商場,那麼商場就有開具發票的責任。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近日就此採訪了“江詩丹頓”專賣店,一位銷售人員透露,當時是為了讓譚先生享受商場最大的優惠,才向他推薦提貨卡這種方式的。商場每張提貨卡的最高金額是5000元,譚先生當時購買了近百張提貨卡,我們的工作人員花了近兩個小時,才將提貨卡的編碼信息輸入電腦。沒想到譚先生會因為發票問題,而堅決要求退貨。這位銷售人員表示,手錶的售後服務並不依託發票,而是依據帶有芯片的保修卡,可以享受全球聯保。

與此同時,謝家灣工商所針對譚先生舉報專賣店及商場存在違法違規、欺詐消費者的問題,展開了調查。

謝家灣工商所監管幹部楊光明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介紹說,專賣店及商場先後向工商所提交了涉案手錶的進貨渠道、購買認證函、轉貨清單、銷售單等證據。專賣店還提交了一份《情況說明》,強調“所售商品是正品,本身無質量問題,同時提供了售後服務,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了保障”。

2019年3月4日,謝家灣工商所致函譚先生稱:市場監管部門尚未發現當事人存在銷售假冒商品的行為”

經過工商所的多次調解,專賣店和商場近日為譚先生作了退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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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劉文新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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