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農民權益將如何保障?

眾所周知,目前我國農村發展的主要方向就是新型城鎮化。我國是傳統農業大國,農民對土地有著異常深厚的感情,而對於國家倡導的新型城鎮化建設,農民朋友難免會產生顧慮,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

第一,如果進城務工,在城市生活的基本權益如何保障?一旦在城市生存不下去,家裡的土地又撂荒了,或者被集體收回,豈不是得不償失?

第二,如今各種農資年年漲價,可糧價就是不見漲,做農業看不到希望,如果不進城務工,在農村如何才有奔頭?

4月8日,國家發改委網站公佈《2019 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其中兩項重點任務與農村、農民息息相關,一是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二是加快推進城鄉融合發展。而關於這兩項任務的具體舉措,或許能夠解答上文提到的農民朋友的疑慮。

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農民權益將如何保障?

《2019 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涉農部分摘要如下:

一、進城之後的基本權益如何保障?

戶籍制度

  • 積極推動已在城鎮就業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
  • 繼續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

城區常住人口 100 萬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已陸續取消落戶限制;

城區常住人口 100 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

城區常住人口 300 萬—500萬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件;並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超大特大城市要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大幅增加落戶規模、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

  • 城市政府要探索採取差別化精準化落戶政策,積極推進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落戶。
  • 允許租賃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戶口落戶。

子女教育

  • 2019 年底所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基本辦學條件“20 條底線”要求,在隨遷子女較多城市加大教育資源供給,實現公辦學校普遍向隨遷子女開放,完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政策。
  • 合理發展城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充分考慮嬰幼兒隨遷子女的照護服務需求。

保險制度

  • 全面推進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提高跨省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線上結算率,推進遠程醫療和社區醫院高質量發展。
  • 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擴面,指導各地區全面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就業培訓

  • 強化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推進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擴面提質。
  • 城市政府要向已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但未落戶的農村貧困人口,優先提供職業技能培訓等基本公共服務,並加大與農村貧困人口較多地區的勞務對接力度。

住房保障

  • 持續深化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擴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積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蓋範圍。

財政支持

  • 深化“人地錢掛鉤”等配套政策。深化落實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在安排中央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時更多考慮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2019 年繼續安排中央財政獎勵資金支持落戶較多地區。
  • 落實中央基建投資安排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較多城鎮傾斜政策,完善財政性建設資金對吸納貧困人口較多城市基礎設施投資的補助機制。
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農民權益將如何保障?

二、留在農村如何發展?

創新創業

  • 吸引各類城市人才返鄉下鄉創業,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探索人才加入機制。
  •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符合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允許就地入市或異地調整入市。
  • 鼓勵各級財政支持城鄉融合發展及載體平臺建設,撬動更多社會資金投入。
  • 健全涉農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和產學研用合作機制,引導科研人員按規定到鄉村兼職和離崗創業。

金融服務

  • 完善鄉村金融服務體系,依法合規開展農村各類資產抵押融資,做好農地抵押貸款業務全國推廣工作,允許有條件地區繼續探索宅基地使用權抵押。強化法律規劃政策指導和誠信建設,引導工商資本下鄉創業興業。

教育醫療

  • 鼓勵省級政府建立統籌規劃、統一選拔的鄉村教師補充機制,通過穩步提高待遇等措施增強鄉村教師崗位吸引力。
  • 增加基層醫務人員崗位吸引力,鼓勵縣醫院與鄉鎮衛生院建立縣域醫共體,鼓勵城市大醫院與縣醫院建立對口幫扶、巡迴醫療和遠程醫療機制。

基礎設施

  • 以市縣域為整體,統籌規劃城鄉基礎設施,統籌佈局道路、供水、供電、信息、物流、防洪和垃圾汙水處理等設施,2019年完成新改建農村公路20萬公里。

產業發展

  • 建立新產業新業態培育機制,構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體系,實現城鄉生產與消費多層次對接。
  • 探索建立政府主導、企業和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的城鄉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
  • 加強優秀農耕文化遺產保護與合理適度利用,推動農村地區傳統工藝振興,發展特色文化產業和工藝產品。
  • 培育發展城鄉產業協同發展先行區,創建一批城鄉融合典型項目,鼓勵經營性與公益性項目綜合體立項,促進資金平衡、金融支持和市場化運作,推進城鄉要素跨界配置和產業有機融合。

農民增收

  • 推動形成平等競爭、規範有序、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市場,統籌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就地創業就業。
  • 完善財政、信貸、保險、用地等政策,建立農產品優質優價正向激勵機制。
  • 2019年底基本完成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加快推進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創新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和農民收益。
  • 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調節職能,完善對農民直接補貼政策,健全生產者補貼制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