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在兩個公司上班的人如何處理個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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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規定:納稅人有兩處以上任職、受僱單位的,選擇向其中一處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沒有任職、受僱單位的,向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從一處取得的所得中減除。
  • 因此,個人從境內多處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當按照規定選擇並固定在任職、受僱的一地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辦理納稅申報,彙算清繳其工資、薪金收入的個人所得稅,多退少補。

小蔡說稅


選擇其中一個公司為你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你需要把另外一個公司的月收入提供給為你代扣代繳的公司,合併計入工資總額。


清風146306112


按照最新的稅法,同時申報,多點少點都沒問題,只要申報了,年底稅務部門多退少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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