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贍養父母糾紛案

“百善孝為先”,從古至今,贍養老人不論於情於法,都是子女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將贍養老人當成一種累贅,子女只見因為贍養老人對簿公堂的現象屢有發生。近日八旬老人陳某某和楊某某贍養糾紛案件在射洪法院第三派出法庭團終於塵埃落定。

射洪贍養父母糾紛案

案情回顧

年逾八旬的陳某某、楊某某共生育五名子女,現有四名子女在世,兩位老人本該頤養天年,但因贍養問題與子女產生爭執,無奈之下老人將子女告上法庭

據瞭解,原告陳某某右腳行動不便,楊某某患有老年痴呆,兩位老人早已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居住的環境雜亂且有安全隱患。

兩位老人與長子楊某甲矛盾尖銳,長子也有孫子需要代養,兩個女兒已遠嫁,另外一個女兒家有九十高齡的老人需要照顧。

調解判決

射洪贍養父母糾紛案

案件審理當天,李法官通過先法後情的勸解方式,結合以往處理經驗,與老人的子女逐一談心,各個擊破。在法官的調解下,最終,子女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心結也解開了,對老人的護理、生活保障達成了協議。

兩位老人確定在楊某甲家附近租房居住,所有子女按時支付贍養費,並僱請一名護理人員照顧老人的生活起居,有效解決了原告合法權益未得到保障的問題。

一家人又回到了從前和諧美滿的生活中。

歲月有去無回

父母總說,啥都不缺,你過得好就行

其實,他們只是缺少陪伴!

可是在現在這個年紀,我們註定要在外打拼

我們最虧欠的不是自己,而是父母!

請不要嫌棄父母

他把最好的給我們了

小時候:

父母的陪伴和肩膀都是我們的依靠,好吃的、自己捨不得用的都留給我們,那個時候我們可以任性,因為我們知道父母會答應。

成年後:

父母的嘮叨會多些,擔心我們穿不暖、吃不好、睡不好,我們給父母的總是工作忙、沒時間,當你回家時,桌上又會是你愛吃的、補身體的。

而現在:

父母老了,身體不如以前硬朗,記性也漸漸不好了,卻只盼望我們健健康康,也不希望我們能有多出息。

作為子女的我們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也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

雖說贍養父母是義務,其實更多的是我們應該主動去做。

他們沒有給我榮華富貴,卻讓我們的人生很富足。

他們自己沒有享受,但都盡力給我們要的。

從我們出生的一刻起,他們的世界就只有我們了,做的都是為了我們可以過得更好,父母用自己的青春陪我們慢慢長大,為我們的人生做了無數次規劃,享他們沒享過得福,最起碼別吃苦。

他們老了,我們應該讓他們衣食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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