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特別檢察官風雲錄

美國特別檢察官風雲錄


美國第18屆總統尤利西斯·格蘭特因為特別檢察官的調查,失去民心,結束了政治生涯。

美國特別檢察官風雲錄


1974年8月8日,理查德·尼克松發表辭職演說。

俞飛

“沒有勾結,沒有妨礙(司法),完全無罪。讓美國繼續偉大!”特朗普大喜過望,迫不及待在社交網站發出消息。

此前,特別檢察官穆勒向司法部長提交了廣受關注的“通俄門”調查最終報告。“通俄”指控落空,懸在總統頭上最大的一片烏雲消散。共和黨彈冠相慶,民主黨和美國媒體則大失所望。各方圍繞四百多頁的調查報告全文是否公開,再度展開口水戰。

外界好奇的是:特別檢察官在美國最早何時出現?“水門事件”中,尼克松命令司法部長解僱特別檢察官,為何引發美國政壇十級地震?特別檢察官究竟是何方神聖,能讓總統如坐針氈,有苦難言?

格蘭特總統“解僱”特別檢察官

特別檢察官一詞,英文為“special counsel“(特別顧問),又稱“special prosecutor”(特別檢察官),專門負責對美國高級行政官員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和起訴。

提起特別檢察官,大眾總是聯想起“水門事件”。歷史學家則強調:特別檢察官的歷史可以上溯到1875年,第18任總統格蘭特首次委任亨德森為特別檢察官,調查涉及多位內閣官員的“威士忌酒幫稅金貪汙案”。

早在獨立戰爭期間,新成立的美國政府欠下鉅額債務,財政部長漢密爾頓向釀造威士忌酒的農民徵收重稅。武裝民兵襲擊稅官,華盛頓總統帶領15000千名士兵鎮壓。傑斐遜總統取消了此項稅收。1861年內戰爆發,聯邦政府軍費開支猛增,財政吃緊,再度恢復徵收。每加侖酒70美分的稅金讓民眾怨聲載道。

從1869年到1877年,格蘭特將軍擔任兩屆總統。他任命親信、前准將麥克唐納出任聖路易斯國稅局局長,後者打著為總統競選連任籌募資金的旗號,拉攏威士忌廠商和銷售店家,讓他們隱瞞威士忌酒的產銷量,瞞報一半稅金,對下屬稅務官員,麥克唐納威逼利誘,形成了一整套利益輸送鏈條。華盛頓那頭,則有格蘭特總統私人秘書巴布科克的策應。一旦財政部派出稽查員,他就會用化名電報通知麥克唐納。那些本來不願入夥的威士忌酒廠商,也不得不加盟其中。

總統親信沆瀣一氣,結成幫派,利用職權,大肆逃稅,坐地分贓,媒體將他們稱為“威士忌酒幫”。

1874年,新任財政部長布里斯托發現,兩年內聯邦稅收損失超過400萬美元。他發現編碼電報從白宮發出,嫌疑人正是總統秘書巴布科克,上面寫著“速速整頓家務,朋友要來看你”。面對如山鐵證,格蘭特總統難以置信,“巴布科克在內戰中與我浴血奮戰,是我最親密的朋友”。總統表態支持調查:“如果可能的話,不要讓有罪的人逃之夭夭。”

為了避嫌,格蘭特任命了美國第一位特別檢察官,他是伊利諾伊州的共和黨參議員約翰·亨德森——另一位內戰老兵。亨德森在聖路易斯市召集了一個大陪審團,很快開始起訴和定罪數十個嫌疑人,麥克唐納也落入法網。

特別檢察官步步緊逼,出手毫不留情,巴布科克和總統家人也成為調查目標,格蘭特總統開始提出反對意見。共和黨政客紛紛抱怨起這個“叛軍陪審團”,不擇手段,陷害總統入罪。

1874年12月中旬,特別檢察官亨德森以詐騙政府罪起訴巴布科克。在給法院的訴狀中,他暗示總統可能會進行干涉。格蘭特怒不可遏,下令司法部長皮埃爾彭解除亨德森的職務。司法部長對外解釋,特別檢察官被解僱的原因是內閣對他的不當言論深感憤怒,這完全是惡意攻擊美國總統的無稽之談。

總統袒護親信,將鐵面無私的特別檢察官解職,引起反對黨民主黨的強烈不滿。面對《紐約先驅報》記者的採訪,亨德森說:“我只能用格蘭特總統的瘋狂和聽到巴布科克將軍被起訴後一心復仇的想法來解釋這一點。”報紙嘲弄格蘭特總統的誓言,說他的潛臺詞是:“不要讓有罪的人逃之夭夭,要是他住在皇宮裡,則另當別論。”格蘭特指責媒體抱有偏見,“希望這場爭論到此為止”。

內閣會議上,總統告訴司法部長,務必傳喚記者到大陪審團面前以證實他們的報道。格蘭特甚至試圖阻止檢察官給予證人豁免權,以換取他們的證詞。國務卿費什回憶,陷入偏執狀態的總統滿口抱怨,“起訴的目標是我,他們正在對我進行審判”。格蘭特揚言要親自去聖路易斯為巴布科克的審判作證,讓人大吃一驚。

為了擺脫外界批評,格蘭特再次任命布羅德黑德為特別檢察官,繼續調查本案。特別檢察官的調查顯示,“威士忌酒幫”導致聯邦政府每年少收150萬美元的威士忌酒稅,折算成今天的價值,按照人均GDP計算的話,超過400億美元,如果以經濟總量為基礎折算的話,則高達3225億美元。

1876年2月,特別檢察官布羅德黑德在白宮詢問總統,這是美國在任總統唯一一次在刑事審判中作證。總統提供的書面證詞中,一味讚揚巴布科克忠心耿耿,道德品質無懈可擊。百般無奈的陪審團最後認定總統私人秘書無罪,其他110名被告人罪名成立,追回三百多萬美元贓款。聽到心腹無罪的好消息,總統在白宮手舞足蹈,派兒子向巴布科克夫人道喜。

全國各大報社記者蜂擁來到聖路易斯法庭,民主黨人宣稱:“除了審判副總統伯爾和彈劾約翰遜總統之外,美國還從來沒有進行過如此重要的審判。”

這場轟動全國的審判,最終給格蘭特總統的政治生涯畫上了句號,巴布科克很快也被迫辭去白宮秘書職務。親民主黨的報紙建議以“阻礙司法”罪名彈劾格蘭特總統,最終此事不了了之。

馬克吐溫指出:“總統是被一群不誠實的人包圍的誠實的人。”歷史學家普遍認為:格蘭特總統的錯誤是“監督判斷,而不是政治腐敗”。美國著名作家羅恩·徹諾在《格蘭特傳記》中總結:“政治世界充滿了口是心非的小人,格蘭特沒有能力發現他們,淪為騙子的受害者。”政治家加菲爾德諷刺說:“總統向政治蛀蟲投降,這群蛀蟲敗壞著美國政府,永遠使它齷齪不堪。”

“週六夜大屠殺”

自1875年以來,美國出現過29位專門調查總統和內閣舞弊案的特別檢察官。其中最著名的是“水門事件”中的特別檢察官。

1973年5月,“水門事件”愈演愈烈,司法部長理查德森走馬上任,他向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承諾,將任命一名特別檢察官,調查1972年水門酒店民主黨全國委員會辦公室被闖入事件。在參議院舉行的確認聽證會上,他承諾,除非有正當理由——嚴重不當行為或瀆職,否則他不會利用自己的權力隨意解僱特別檢察官。

被任命為特別檢察官的哈佛大學法學教授考克斯書生意氣,絲毫不給總統面子,向法院申請給尼克松發出傳票,交出白宮秘密錄音帶。原來尼克松入主白宮,一直疑神疑鬼,擔心內部出現叛徒,向媒體洩密爆料。尼克松讓IBM公司做了個聲控錄音機,每天24小時運轉,到1973年7月一共錄製5000小時的工作談話。換言之,白宮辦公室全部談話都有錄音。

當然,尼克松拒絕服從傳喚。1973年10月19日星期五,尼克松在助手的勸告下,同意作出部分妥協,願意由一個因年邁而聽力不佳的參議員來聽錄音帶,然後弄出個精簡版的文本給特別檢察官。當天晚上,考克斯對此提議一口回絕。

適值週末休息,就在大家都以為事情暫時停息的時候,萬萬沒想到,星期六尼克松憋了個大招,命令司法部長理查德森立刻解僱考克斯。理查德森不願從命,辭職抗議。尼克松生氣地說:“你這是堅持把個人承諾置於公眾利益之上。”理查德森直言:“我只能說,我相信我的辭職符合公眾利益。”

尼克松火冒三丈,命令司法部副部長洛克肖斯解僱考克斯,副部長同樣敬謝不敏。總統氣急敗壞,下令司法部第三號人物博克解僱考克斯,博克從命。美國司法部一天更換了兩位部長,“星期六大屠殺”結束。

白宮辦公廳主任黑格以保密為由,命令FBI迅速查封特別檢察官辦公室,扣押全部調查文件。

抗拒總統命令,兩名部長自然有其理由:他們都向國會議員親口保證過不會介入調查,特別檢察官沒有重大過失是不能被解僱的。如果真聽了尼克松的話隨意解僱特別檢察官,他們鐵定淪為政壇上的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博克沒向國會議員做過保證,總統就是總統,責任不在自己身上。2012年博克去世,死後自傳出版,承認當時尼克松許諾提名他為最高法院新任大法官。

“週六夜大屠殺”後一週,民調顯示美國民眾支持彈劾總統者首次超過反對者。1973年11月14日,因為沒有證據證明特別檢察官考克斯有瀆職枉法等過錯,法院判決解僱考克斯是非法行為。

國會議員將總統此舉視為赤裸裸的濫用職權,打算通過特別法案讓考克斯官復原職,總統被迫同意任命律師賈沃斯基出任特別檢察官,並交出7盤磁帶,但其中一盤卻有18分鐘空白,尼克松女秘書瑪麗聲稱系操作失誤。

歷史證明,尼克松失算了。西瑞卡法官表示,查封特別檢察官辦公室之舉“看上去彷彿是拉丁美洲國家的上校們上演的一場軍事政變鬧劇”。司法部長理查德森則表示,“一個法治政府已經瀕臨淪為寡頭獨裁政府”。

媒體口誅筆伐,國會怒不可遏,民眾群情激憤。300萬電報、電話和信件如洪水般湧至白宮和國會,強烈譴責尼克松,要求國會啟動憲法程序,彈劾無法無天的總統。

特別檢察官“扳倒”美國總統

1974年3月,大陪審團立案起訴涉及7名白宮高級幕僚的美國訴米切爾案,並把尼克松定為“不受起訴的同謀者”。4月,西瑞卡法官向尼克松發出傳票,要求再交出64盤錄音帶。尼克松再次啟用總統行政特權,連文字副本也拒絕提供。5月24日,特別檢察官賈沃斯基直接向最高法院上訴。

1974年7月8日,最高法院破例在休庭期辯論“美國訴尼克松案”。總統律師克萊爾聲稱,特別檢察官由行政部門任命,他與總統之間的爭執屬於“部門內部爭執”,具有“不可司法性”,不應在法院對薄公堂。另外,總統擁有憲法所賦予的重大職責和保密的行政特權,錄音磁帶涉及外交軍事機密,總統有合法的保密特權。

1974年7月24日,最高法院以8對0票判決:總統必須交出錄音帶。首席大法官伯格代表最高法院宣讀三項意見:

一、特別檢察官有權起訴總統,特別檢察官在履行職責時是依據法律來行使職權,受法律保護,而不是隻聽從其名義上的上司聯邦總統的意見。本案並不是如同總統律師所主張的只是行政機構內部分支之間的“管轄性”爭議。

二、儘管總統的錄音磁帶中包含了行政特權的內容,尤其是那些涉及到國家軍事機密的東西,但是,當這些磁帶被視為一樁犯罪案件的調查證據時,總統必須服從法院的決定,將磁帶交出。

三、至於總統交出的磁帶是否與調查的罪行有關,不是由總統來決定,而只能由法院來決定。

內外交困,尼克松宣佈服從最高法院判決,交出1972年6月23日談話錄音的文字副本。美國國會通過決議進入彈劾總統程序。1974年8月8日,尼克松發表辭職演說,9日生效。

鑑於“週六夜大屠殺”的惡劣影響,1978年,美國國會在《政府行為道德法》中明確設置特別檢察官,每5年需國會再授權。

美國特別檢察官權力極大,一經任命,即享有充分和獨立權力——包括召集大陪審團、發出傳票、賦予證人豁免權、審查稅務申報單和不得以國家安全為由拒絕提供證據。特別檢察官可以動用FBI探員,還可以僱傭民間探員。只要出於調查的需要,幾乎可以傳訊任何人,上至總統和議員,下至販夫走卒,如果有人拒絕作證,則以蔑視法庭罪被投入監獄。

1988年6月29日,美國最高法院在莫里森訴奧爾森一案中,以7票同意1票反對認定,特別檢察官源自《政府行為道德法》,雖然屬於行政部門,但其存在並沒有增加或減少司法與立法機構的權力,因而合乎憲法要求。這個裁決最終奠定了美國聯邦特別檢察官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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