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業單位招344名高特緊缺人才,可免筆試!

西安事業單位招344名高特緊缺人才,可免筆試!

在發佈西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2307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同時,西安市人社局再發布公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及急需特殊緊缺人才344名。

六項基本招聘條件,年齡放寬至45歲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其中,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專業以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佈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為準;

6.年齡要求為18—45週歲(1973年4月15日—2001年4月14日出生),具體要求以崗位要求為準。

不符合報名應聘條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受過開除處分;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3.現役軍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的;

4.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

6.失信被執行人;

7.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4月15日起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採取網上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不設現場報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招聘崗位報名。

報名網址:西安人事考試網(xapta.xa.gov.cn)

報名時間:2019年4月15日00:00至2019年4月18日24時

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

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4月15日08:00至2019年4月20日18:00

資格審查由西安市市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區縣和開發區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在報名期間,資格審查通過後,報考崗位不能更改。報名結束後,未進行資格初審或未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修改報名信息或改報其他崗位。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既有網上報名時的資格初審、考試前的資格複審,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試用期等階段的資格審查,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崗位條件不符,均取消應聘資格。

資格複審2019年4月底前完成。進入資格複審人員名單、資格複審時間、地點等安排在市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區縣和開發區門戶網站公佈或電話告知,資格複審由市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區縣和開發區人社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應聘人員須攜報名信息表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複審工作,逾期未到的視為自動放棄。

依崗位和報名而考,可免筆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方式由市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區縣和開發區人社部門根據崗位特點、報名情況綜合確定。

(二)考務費用

考試方式中設置筆試科目的,可按規定每科收取50元(陝價費調發〔2001〕89號)。

(三)考試時間

此次考試計劃於2019年5月底前完成。具體時間、地點及考試方式、注意事項等由市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區縣和開發區人社部門通過門戶網站公佈或電話告知。

(四)合格分數線

考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為60分,低於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

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後,在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按相應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市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區縣和開發區人社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

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在市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區縣和開發區門戶網站予以公示。

(二)聘用。公示期滿後,由西安市人社局印發招聘結果通知,併發放《陝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核准單》和《陝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

有關要求

(一)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的有關規定,對有惡意報名、擾亂招聘秩序、不服從管理、弄虛作假或騙取資格等行為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五年以上。情節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將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招聘單位及工作人員發生違規違紀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招聘崗位要求學歷、學位、資格證等須於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對於在招聘中遇到的具體問題,請直接撥打崗位表所公佈的各單位聯繫電話。

西安市人社局政策諮詢電話:029—86786870

諮詢時間: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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