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不起手術費,醫院不給手術,死在病房,醫院需要負責嗎?

A我依然是我695


很簡單,醫院必須負責任!無異於見死不救。

治病救人,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這是醫院的天職。

什麼是人道主義?大家都有文化知識,無需解釋其定義吧。醫院不能因為病人交不起錢,就不給治。更何況是危重急的病人,必須先醫治,先救人,再酌情,根據患者家庭具體情況,考慮收取醫療費用。

當然,當下,醫院做不到這點,也有苦衷,都是因為醫改造成的,醫院也無奈,醫院自負盈虧,只好以盈利為目的,這可以理解,只是不要亂收費,高收費就好。大家應體諒醫院。否則,會有更多病人不交錢,醫院破一個例,以後不可收拾,怎麼是好?我們不理解的是,國家把醫院搞市場化,醫改至今不算成功。

無法讓國人全部享受免費醫療,我呼籲先讓不幸患癌病人享受免費醫療!

醫院對於那些危,急,重病人,採用先救治再結賬。


天馬行空80476


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自已身體也出現不少問題,也住院做過兩次大手術,大道理我這兒不多說,只談我自已的一點經歷。

我覺得這種情況很難出現,因為醫院都是每天對病人的繳費一結算,一旦發現費縣不夠第二的支出,就會催著病人家屬交錢,如果交不了錢就停藥;再或者就動員病人出院,在醫院似乎沒有太多感情可講的,有錢才是硬道理,沒有錢是住了醫院的,大醫院排除等候住院的人很多很多,醫院也真的不在乎少數交不起錢的病人。

我有一個同事,前幾年做心臟病發作,到省內一家大醫院住院,人都動不了了,由於住院要交40萬元押金,一時籌集不了錢,辦不了住院手續,躺在醫院的病床上,醫生根本不會管你。一直等了一天後他小舅子帶來足夠繳納醫院的押金,才辦理好的住院手續,醫院才開始進行救治。

所以如果像這種情況發生,醫院肯定是不想擔責的,因為從法律上打官司病人的家屬是打不贏的,如果說得好的話,醫院最多出於人道主義給病人家屬一點安慰金了事。

當然,這事也不能全怪醫院,現在醫院是這種管理體制,科室及醫生如何手術了,過後收不到金,可能醫院要扣科室和醫生的錢,醫生也不敢冒這個風險的。解決這個問題,關鍵是要解決公立醫院的盈利問題,國家建立一種對危重病人的醫療救助機制,這樣的事情才不會發生,普通民眾身患重大疾病時才能得到及時的救治。



開偉觀察


醫院不是慈善機構 沒錢做手術 只能等死了吧。醫院有什麼責任?好比一個老頭躺在地上快要被燙死了,只要路人拉一把起來就好了 但是沒有人出手相助 都在旁邊看 最後老人死了 是不是每個路人都要負責呢。

有一次我在醫院 發燒40度 要去醫院辦卡 繳費之後才能拿藥物掛吊水。當時在宿舍 發燒嚴重 急急忙忙下樓去醫院,手機沒有拿 銀行卡也沒用拿 繳不了款,醫生也沒有辦法 讓我打電話給朋友送錢過來,我借了一部手機打電話最後同事送錢過來 交了款才進行治療。沒見款之前 只能在大廳乾等著,沒人會來問候一下 可憐一下。

有一種情況就是急救,突發狀況 突然送進來一個病人 急需手術 又沒有家屬和朋友 這個時候先手術 術後會安排人對你進行收款 催款。如果你手術之後不繳款 就等著坐牢吧。

你是在醫院住了幾天 觀察了之後 需要手術 又沒有錢 這個時候你只能等死吧。不要抱有希望了,醫院不會做手術的。


小耿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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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說一個前幾天科室收的一個車禍的三無人員吧。

患者是一位老人,車禍,意識不清,責任還全在他本人。

患者是120送到醫院的,考慮患者有腹腔臟器破裂,需要手術,這時候把患者收入醫院後,請示醫院,給患者開通綠色通道,緊急手術。

由於患者沒人照顧,醫院出錢給患者找了個護工照顧,每天的飲食都是醫生護士給買。

一般來說,當患者是三無人員,需要急症手術的,醫院一定會指示急診手術的。

對於有家人的患者,交不起收費用 ,如果不手術就要命的情況,一般醫院也是這個流程,一定也會給與急診手術的,由於有家屬,這時一般醫院的保衛科就會參與其中的,參與後期費用的催繳。

至於那些不需要急症手術的,患者依然欠費的情況,很少有家屬不自覺要求手術的,畢竟治病花錢是現在的制度。

不手術就要死亡的基本都是急診情況,一般的流程就像我說的那樣。

但是對於需要手術,還沒錢,又不是急診的情況,一般是沒法住院的。

請大家不要綁架醫院和醫生,問題中說的情況基本不會發生,目前我國的醫療制度並不是免費的,所有要治病和手術,還是請準備好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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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的小大夫


首先,如果是急診病人,這個病人不做手術馬上就會死的情況。比如一個遭遇車禍的人,如果不立即手術,這個人馬上就會死。那麼不管他有沒有錢,按照法律規定,醫生都必須對其立即實施手術治療。費用有政府部門和醫院墊付,待聯繫到家屬後再進行支付。如果是一個乞丐,那麼費用就由政府和醫院來共同分擔。

這個是由法律規定的,醫院必須救治。如果這種情況下,醫院不救治,導致患者死亡,那麼醫院要負責。


第二,如果不是上述情況。那麼醫院並沒有義務免費為患者治療,因為不管是醫生的人工成本、藥費、醫療器材的費用,都是要用錢的。

目前,我國還沒有實行免費醫療,費用還是要由病人自己負擔。

家庭確實困難的患者,可以通過多種途徑去獲得援助,比如眾籌、比如政府的大病救助。另外,保險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樣東西,國家推出的一些基本保險,可以解決絕大多數費用。


對了,我想給一些人提一個醒:如果國家實現免費醫療,那麼錢也是從稅收中來。也就是說,病人看病,我們全民為他買單。

有些人天天喊著醫院應該免費治療,但是,如果真的實施免費治療了。醫院每看一個病人,就要從你的工資裡面扣10塊錢,這個病人可能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你會同意嗎?


人體探索者


一般情況下醫院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的,畢竟我國並未施行免費醫療制度,在現實生活中是需要花錢治病的。



如題所述,一名病人因交不起昂貴的手術費用,醫院不給其進行手術,導致其病情延誤最終病發而死。那麼,醫院需要對此承擔賠償責任嗎?一般情況下,答案是否定的。

雖然治病救人是醫生天職,如果醫生不能像華佗、張仲景一樣懸壺濟世,以救死扶傷為己任,而是眼睜睜地看著病人而死,你可以在道德層面譴責他們沒有醫德,甚至指責他們貪婪無道毫無良知。但是,在法律層面卻不能要求他們承擔賠償責任,畢竟沒有哪條法律明確規定醫生一定要治病救人,即使病人沒錢醫治也必須救他,否則便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雖然這樣說聽起來比較殘酷,但這就是社會現實,畢竟醫院不是慈善機構,而是一所營利機構。更何況,醫院開展治病救人的診療活動,本身也是需要成本的,承擔著“治病救人”的社會責任的醫生也是要養家餬口的。如果病人不自己承擔醫療費用,那資料成本又由誰負擔呢?


更何況,如果強行要求醫院賠償,很有可能造成一種惡果。很多見錢眼開之人,一旦自己親屬得了絕症,就會把他扔到醫院,然後故意拒不繳納醫療費用。當病人死亡後,他們又“蠻橫無理”地要求醫院賠償錢款。如此一來,恐怕醫院都得破產吧。

當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如果遇上生命垂危的急診病人,醫院應當先救人要緊,能不能收到錢先不要考慮。當然,當把病人救活以後,便會要求病人及其家屬繳納費用,否則便會停止診療服務。
所以,現代社會施行醫保制度是勢在必行的。


冰焰


交不起手術費,醫院不給手術,死在病房,醫院需要負責嗎?

通常情況下,“一單一結”,如果沒錢繳醫藥費了,醫院會下發催費通知,若患者仍沒有繳費,藥就會被停。

沒錢交不起手術費,醫院不給手術,這一般發生在常規救診案例中。患者因為沒錢治病而死在病床上,一般是沒錢拖太久而導致。

說真的,因為沒錢治病而死在病床上的,這聽起來確實非常令人難過和同情,同情之餘只能感嘆現實殘忍,生活不易,沒錢萬萬不能!

如果死者家屬因為這事問責醫院,就顯然不對了。畢竟醫院有醫院的管理體制要求,而醫院的工作人員只是按照相關的要求標準執行任務。

其實,對於急診病例,醫院一般都開有綠色通道,原則是先馬上手術救人,後面再催費。但不管怎麼說,醫院終究是醫院,它不是慈善機構,不是免費的醫療場所,醫院有醫院的規章制度。

首先,醫院是一個機構部門,其所有的工作活動都是按規則流程來走的,它不可能隨便打破制度要求來為每個人開後門,行方便,如果是這樣的話,醫院早就倒閉了。

其次,醫院每天接診的病人無數,加上當前我國大部分醫院內部的資源就不夠,比如醫師不夠,床位不夠,醫療器械、藥物資源配置不夠等。有些人有錢,還得排著隊看病,沒錢的更不用說。

在這裡我想說一個自己身邊的例子。去年,朋友的父親因為慢性疾病住進了醫院,剛開始病情還不算太嚴重,每天只是住院打藥水,做護理,觀察病情。後來,沒過多,久病情惡化,急需手術(當時手術方案都已制定好)。但是朋友卻一時拿不出那麼多錢,等他湊夠手術費時,手術時間已經被推了好些天。不過,好在手術還算及時,治療沒有被耽誤到。而同一個病室的一位老大爺則沒有那麼幸運,因為沒錢交住院費,他只能被迫退院回家休養。

現實就是現實,雖然我們不想承認沒錢的事實悲劇,但它卻真真實實地影響著我們!最後,只想說珍愛身體,遠離疾病,擁有一個健康的身體比什麼都重要。


【以上僅個人觀點,若有不同看法,歡迎在下方留言,評論!關注:快嘴社會說,一起聊人生。】

快嘴社會說


如果真的出現了題主所說的場景,那麼醫院肯定是要負責任的。但按照大部分醫院的診療流程,通常是不會出現這種情況的,具體解釋如下:


情況1:如果危重患者到急診就診,病情到了刻不容緩需要立即手術的程度,這種情況一般是會和醫務部門報備走綠色通道直接推入手術室進行手術的,不會因為費用問題而延遲手術。


情況2:如果病情緊急需要儘快手術,但並非刻不容緩,這種情況通常是在急診完善術前檢查和初步治療,然後交住院押金辦理住院,收入病房後再手術。如果患者一時間湊不夠住院押金,可以和醫務部門報備後辦理欠費入院,隨後再補交住院押金。如果在這一過程中由於種種原因出現了耽擱,延長的也是患者在急診維持治療的時間,在這期間如果病情加重,那麼就發展成了情況1,通常也會立即手術的。


至於題主所描述的情況,我個人暫時還沒有遇到過。只能根據自身經驗,給出上述回答。

(圖片來自網絡)

李巖祺


這個問題需要從醫院收入說起,政府醫院其實是半公立性質的,其收入的來源為:1、診療、護理費用2、輔助檢查費用3、後勤服務費用4、政府投入。2018年開始醫院藥品已取消加成,收入甚微。從以上收入來看,政府投入佔比其實是最後的,而且大部分都投入到固定資產、大型設備和軟件上去了,而醫院的醫護、後勤及行政人員收入,設備的折舊和維護費用,醫院的後勤保障等等費用都需要靠看病的病人來填補了,所以幾乎所有的國內醫院都是靠醫護人員的工作量來養活整個醫院的,這你就明白了,為什麼醫院要有績效和收入一說了,說白了,醫院要可持續發展,就需要自力更生!

再來說說看病要先交費的事,假如一個普通病人看了病,欠費就走了,醫院是要自己貼錢的,醫院管理的時候又會把責任歸咎到醫生個人頭上。設想,假如醫生給病人治好了病,欠費1萬元跑了,醫院追究責任下來,醫生要自掏腰包5000元,醫生願意幹嗎?辛辛苦苦做了事,到頭來還要罰錢,而且還不輕,換你你怎麼想這個問題?所以,醫生和護士經常會跟患者提到費用的問題了。

當然,現在政府和醫院也越來越完善管理機制和人性化了,面對危重病人基本上都是先救命再交錢的,醫院都有綠色通道,特別是急診科,特殊情況當然特殊處理,各個醫院對這類問題的處置都是有明確流程的。其實醫院是最不願意見到病人死在醫院的,因為人命關天,醫療糾紛也讓人頭疼,所以放心好了,真到了救命時候,錢不是最重要的,很多時候醫院都會自己掏錢給病人治病。

所以,因費用問題,危重搶救病人沒得到及時施救,導致死亡的,醫院是用一定責任的。


健康擺渡者徐醫生


首先醫院不是慈善機構,國家又沒有這部分款來救急,那怎麼辦?救死扶傷前提要有資金支持,從上世紀九十年代,國家早已經給醫院斷奶了。醫療產業同教育產業一樣一塊搞得,醫院處於自負盈虧經營狀態。醫院要維持經營,一天沒錢也不能運轉,所以現在醫院對待沒錢的病人,除了催款外,基本停止治療。家庭貧困病人,可以申請大病、特病、特困戶國家救助,或者申請慈善機構救助,醫院根據情況適當減免不分治療費。其他沒什麼辦法!也可以去基層醫院治療,醫保報銷比例可以大一點。社會上部分人還停留在計劃經濟時代思維。大喊救死扶傷,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這是大錯特錯。這也是醫患關係不好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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