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大餘縣一“高利貸”暴力催債的惡勢力集團9人受審

江西大餘縣一“高利貸”暴力催債的惡勢力集團9人受審

4月3日,江西省大餘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譚某、鍾某等9人涉嫌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案。該案系大餘法院開庭審理的第一起涉嫌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9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司法工作人員,以及社會各界群眾旁聽了庭審。

江西大餘縣一“高利貸”暴力催債的惡勢力集團9人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

自2013年以來,被告人譚某、鍾某二人先後以“大餘縣某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大餘縣某貿易商行”等為據點,在無金融資質的情況下,網羅了被告人楊某、彭某、李某等七人在大餘縣境內非法發放“高利貸”。對未按期償還“高利貸”的債務人,被告人譚某等人便採取跟守滋擾等軟暴力或非法拘禁的方式向債務人強行索取債務。

譚某等人在向債務人索取債務的過程中,分工較為明確,譚某負責安排人員跟守滋擾債務人,鍾某從中充當“和事佬”,楊某負責管理賬目或直接跟守滋擾債務人,彭某等人具體負責跟守滋擾債務人。

在非法發放“高利貸”的發展過程中,形成以譚某、鍾某為首要分子,楊某、彭某等人為骨幹分子,許某、藍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通過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的行為,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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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譚某、鍾某等人為強行索取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採取跟守、滋擾等手段恐嚇他人,嚴重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經營,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譚某、鍾某為強行索取不受法律保護的債務,非法扣押他人二十四小時以上,其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

江西大餘縣一“高利貸”暴力催債的惡勢力集團9人受審

大餘法院受案後,及時向9名被告人送達了起訴書副本,告知其相關訴訟權利,併為其中6名未委託辯護律師的被告人指定了辯護人。為保障開庭的順利進行,該院研究制定了庭審保障方案,對被告人押解、安全保衛、庭審秩序等工作進行了周密安排和部署,庭前發佈了開庭公告。

庭審過程嚴謹有序,法庭組織控辯雙方舉證質證,並就案件的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進行了法庭辯論,充分發表了意見。由於案情複雜,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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