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要不得!泰安這些醉駕人員被實名曝光

醉酒 喝酒時酒精的刺激使人興奮,在不知不覺中就會喝多,當酒精在人體血液內達到一定濃度時,人對外界的反應能力及控制能力就會下降,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也隨之下降。對於酒後駕車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發生撞車的幾率越大。 然而有的人明明知道喝了酒不能開車,但就是禁不住美酒的誘惑,在醉酒後依然駕駛車輛上路,今天蜀黍就要曝光他們!

酒后驾车要不得!泰安这些醉驾人员被实名曝光

酒後駕駛 到底會落得怎樣的下場? 蜀黍這就來一波 酒後駕駛相關法律法規 酒後駕駛分為兩種 一違法行為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酒駕);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1千元-2千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 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5千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二犯罪行為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醉駕)。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記 好 啦 蜀黍希望大家知道 僥倖心理除了讓自己在事後懊惱 沒有任何用處 一但酒後駕駛,便是將自己推入“虎口” 將他人的安全拋諸腦後 在此, 泰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請牢記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杜絕酒駕醉駕,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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